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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地区公布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上海全国最高2014年全国已有15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进入7月份,四川、江西、贵州和内蒙古均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2014年全国已有15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从绝对数上看,上海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分别为1820元和17元。
咨询律师: 胡骅
[工资福利] 如何追讨加班费
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当前员工追讨节假日加班费应该选择什么方法?
咨询律师: 胡骅
提要:身处职场的你,是不是曾为辞职之事烦恼过?怎么样能够顺利的离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既想辞职又想获得经济补偿,可不可能实现?等等一系列辞职的问题尽在下文,本文重新进行调整,为辞职者们提供参考,您要做的就是扩散!再扩散! 问:法律规定辞职需提前多少天通知单位呢? 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意见 黑政办发〔2014〕20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极大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咨询律师: 胡骅
[工资福利] 2014年高温补贴标准
2014年高温补贴上班可以拿多少?全国各地区2014年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高温补贴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在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进行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补贴,它是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保障。以下就由律咖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福利待遇。 我国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生产劳动,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咨询律师: 胡骅
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 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小许于2010年8月入职某科技公司,任行政秘书,与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小许的上班时间为9:00-17:00,中午休息1个小时,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周六上班半天,正常工作时间工资3000元/月。2012年10月,小许与公司因待遇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小许诉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一条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单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
咨询律师: 胡骅
相关法律规定: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2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有个员工(保安队长)玩忽职守,一个情况就是公司东西被偷盗了,一个情况就是公司员工被打了,还有一个就是闹事人员未得到及时制止。公司按照规章制度予以解聘,现在员工要闹着给补偿,这样法律上面是怎么界定的? 答: 你所反映的情况需要准确界定玩忽职守,具体需参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辞退的,可以辞退不用赔偿。如果只是工作上的失误,而且损失不大,公司不应该辞退员工的。 一般的公司都有员工手册之类的,对于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适当要求员工赔偿,比如从工资中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八十一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经省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予以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最低工资标准 齐齐哈尔市为1050元/月,县级市为900元/月,其他县为850元/月。
咨询律师: 胡骅
刘某某在某公司工作了12年,今年6月底离职。因离职时还未休当年的10天的带薪年假,所以他向公司提出应当补偿他未休年假的工资。而公司的人事主管却表示,因为刘某某今年没有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所以就不能予以发放未休年假的工资。刘某某不认可公司的说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另外,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我国传统的农历重阳节等其他节日,也不放假。
咨询律师: 胡骅
【二条,栏目】维权问答 【题目】未签合同被辞退,该怎么办?是否可以要赔偿? 本期答问人: 要鸿志 律师 读者提问:编辑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已经有7个月后,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将我辞退,该怎么办?可以要求赔偿吗? 律师解答:你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咨询律师: 胡骅
2013年全市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688元,与2012年的37399元相比,增加了5289元,同比名义增长14.1%,增幅回落0.1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
咨询律师: 胡骅
本市李先生来电咨询: 我在a公司上班三年了,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每周休息一天,工资为每月三千元,公司除每周休息一天,法定节假日休息外没有其他休息时间,也不给发放加班费及其他费用,问:公司有违法的地方没有? 王海琴律师解答: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5天,每天8小时,周六日休息。
咨询律师: 胡骅
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是除名的必要条件。但由于规定得过于简单,所以实践中有些问题难以统一,现提出来以期探讨。 一、对符合除名条件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如何处理? 对此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解除劳动合同即可,而不必要除名;另一种则认为应先对违纪职工予以除名,劳动合同随之自然解除。 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辞退解雇] 电子邮件辞职对不对?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她认为,电子邮件的辞职申请只是自己一个意向表示,应当是书面申请才能构成正式的辞职信。公司发出的这一决定显然是单方面终止与自己的劳动关系,因此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那么,电子邮件的辞职申请具有法律效力吗?辞职申请以什么形式最合适? 律师分析: 电子邮件作为即时通讯的一种形式,具有证据特点中的 “关联性”。
咨询律师: 胡骅
【问】某一劳资双方对簿公堂,劳动者说:“我被劝辞,公司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公司说:“我未劝辞,乃员工旷工被我开除,何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律师解答】:该网友反映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单位欲辞退某员工,但与该员工未达成一致,双方未签订解除协议,劳动者不再到公司上班。争议发生以后,用人单位可否以员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3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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