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与仲
裁指南
民诉与仲裁指南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民诉与仲裁指南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民事诉讼费用、仲裁法律法规、民事诉讼证据、仲裁程序、种菜基本制度、民事诉讼调解、司法鉴定、民事责任、仲裁协议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仲裁程序]
仲裁申请的受理如何进行
当事人就经济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根据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后,并不一定使仲裁活动就此进行下去,这是因为仲裁委员会要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只有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使仲裁活动就此进行下去。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申请的受理有以下程序: 1、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的时限是5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仲裁程序]
仲裁申请的受理期限
仲裁委员会经过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我国仲裁法第24条对比作了明确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如果仲裁委员会在审查中发现仲裁申请书有欠缺,应当让申请人予以完备;如果认为仲裁协议需要补充,也应当让当事人补充协议。
咨询律师:
胡骅
[仲裁程序]
申请仲裁的方式
《仲裁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份数按规定办理。仲裁协议、仲裁申请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申请,不予受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仲裁协议]
申请仲裁的条件及仲裁协议的订立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选择仲裁或是诉讼,由当事人自主商定,但是两者之间只能取其一。法律上的要求就是,当事人只有签订了仲裁协议并且仲裁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定要求,才能仲裁,而不能通过法院诉讼;如果没有签订仲裁协议或者签订的仲裁协议无效,则只能进行诉讼,而不能仲裁。 仲裁协议一般包括两种形式:⑴在争议发生前于主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⑵在争议发生后另行订立的独立于主合同的仲裁协议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仲裁法律法规]
申请仲裁应具备什么条件
我公司与外地的鸿顺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履行地为鸿顺公司所在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违约了。我公司想起诉对方,但又担心这起纠纷由地方所在地法院受理,当地法院会偏袒该公司。最近听说,合同纠纷也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所以,我公司想向本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合同仲裁,不知可否。请问,申请仲裁应当具备什么条件?有无地域管辖方面的限制?
咨询律师:
胡骅
[仲裁程序]
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的程序设计
撤回仲裁申请制度尊重当事人对实体法律关系的支配和处分;从程序上来说,该制度体现了对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尊重,当事人可以借此避免可能发生的程序上的不利益。本文试图对《仲裁法》中的撤回仲裁申请制度做一个广角的考察,探讨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的有关程序设计安排及其运作,期冀对《仲裁法
咨询律师:
胡骅
[仲裁程序]
简易仲裁程序和其他仲裁程序的区别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独任仲裁庭予以审理。对于其他大部分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一般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 3. 答辩和反请求的期限不同 国内案件以及简易程序案件的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20天内向仲裁委员会秘书局(处)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明文件。涉外普通程序案件的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45天内向仲裁委员会秘书局(处)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明文件。
咨询律师:
胡骅
[保全]
涉外仲裁的财产保全与证据保全的执行管辖
涉外仲裁,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仲裁。所谓“涉外因素”,法律未作出明确表述,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的规定对此作了解释:“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的
咨询律师:
胡骅
[保全]
涉外仲裁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裁定书
___所属____予以扣押(查封或冻结)的申请提交本院执行。”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填写仲裁机构向执行法院提交财产或证据保全的日期,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保全财产的名称、数量及所在地点或证据的名称、数量(页数或型号、盘数)等。 3.在“经审查,本院认为____________,”之后的空白处写明准许或不准许财产或证据保全请求的理由。 4.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事诉讼证据]
涉外仲裁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
根据《仲裁法》第68条的规定,涉外仲裁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这条规定不但弥补了民事诉讼法的不足,而且也解决了涉外仲裁的实际问题。在涉外仲裁实践中,有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是至关重要的,例如涉及到物权凭证的提单和合资企业帐本。
咨询律师:
胡骅
[民事诉讼证据]
谈仲裁中的证据保全制度
别是有些证据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为了保护当事人不因证据的灭失或难以取得而使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因此,证据保全制度的研究就特别有必要。 一、仲裁证据保全的含义 证据是整个仲裁活动的基础和核心。仲裁证据保全,是指根据仲裁当事人的申请,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对证据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以保存证据证明力的活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事诉讼证据]
涉外海事证据保全的若干问题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突破了民事诉讼法只能进行诉讼中证据保全的做法,规定了诉前及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制度,而海事案件又以涉外居多,故涉外海事证据保全就是海事法院经常性的司法行为。现根据已有的实践,试将有关应注意的问题总结如下: 一、依法办案,维护国家的海事司法主权 涉外海事证据保全系典型涉外案件,能否依法办案,既关涉中国法院的国际形象,又与维护国家的海事司法主权紧密相连。
咨询律师:
胡骅
[民事送达]
析涉外仲裁的送达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其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应当裁定不予执行。由此,涉外仲裁的送达成为其能否得到强制执行的决定因素之一。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六十八条对于涉外仲裁的送达问题做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但笔者认为该条款仍旧有不明确之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保全]
涉外仲裁当事人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也是常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另一方当事人在仲裁期间变卖或转移财产,以便在裁决作出后能够得到执行。根据《仲裁法》第28条和《民事诉讼法》第258条的规定,涉外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事诉讼证据]
涉外仲裁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怎么办
涉外仲裁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这条规定不但弥补了民事诉讼法的不足,而且也解决了涉外仲裁的实际问题。在涉外仲裁实践中,有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是至关重要的,例如涉及到物权凭证的提单 和合资企业账本。根据规定,一旦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仲裁委员会即可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从而保证仲裁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事诉讼证据]
涉外仲裁的证据保全问题
网友提问:请问律师涉外仲裁的证据如何保全? 律师回答: 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保全]
涉外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办
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也是常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另一方当事人在仲裁期间变卖或转移财产,以便在裁决作出后能够得到执行。根据我国《仲裁法》第28条和《民事诉讼法》第258条的规定,涉外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由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咨询律师:
胡骅
[仲裁基本制度]
经济仲裁
经济仲裁是一种和平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的事项或问题提交给公正的第三者审理,由其作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该第三者成为双方选定的仲裁人(亦称公断人),或为仲裁机构。仲裁的最初形态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城邦国家,古罗马,我国春秋战国时期也有类似仲裁的历史记录。
咨询律师:
胡骅
[仲裁基本制度]
经济仲裁法律制度
仲裁裁决等方面对仲裁活动的协助 重点难点及典型例题分析: (一)经济仲裁法律制度概述 1. 熟悉经济仲裁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经济仲裁是指用仲裁的方法解决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纠纷。 (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
咨询律师:
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