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关系
劳动关系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劳动关系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劳动关系的认定、试用期、劳动关系转移、劳务派遣、实习期、劳务外包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试用期]
装病要回薪酬,不构成诈骗
近日,微博上一网友称公司一个试用期的员工用装病的方式要回工资800元,还气哭陪她去医院看病的姑娘。作为该婚庆公司的老总,觉得不可思议,要求该员工道歉,否则就不报警。但该员工表示,自己在试用期的工资是1000元,而拿走的这800元是她这个月的劳动所得,拿自己的工资,自由选择工作,无可非议。 律师说法: 这种行为属于欺骗行为,不能构成诈骗罪。
咨询律师:
胡骅
[试用期]
试用期超过约定期限,是否能够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宋某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却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明显是违法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试用期]
试用超期可获赔偿
今年3月,于师傅应聘至某电器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800元,转正后1500元。10月份,于师傅无意中了解到,劳动合同期限不足3年的
咨询律师:
胡骅
[试用期]
法律对试用期有何具体规定?
不是免费期,单位不给劳动者发放工资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的工资数额不得低于正式劳动合同期工资标准的80%。 3、试用期的长短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属于劳资双方自由约定的范畴。劳动合同法约定,合同期限是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期限为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延长试用期的作法是错误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关系的认定]
因工伤辞职应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2年4月,吴某经仲裁程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合计3万元。运输公司辩称,吴某系主动申请辞职,且其申请辞职的理由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应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吴某的诉讼请求。 [评析] 关于本案中的用人单位应否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调岗]
职工不服调岗安排,公司单方解聘违法
工作期间,经过协商,公司对我的工作进行了调配,没过多久,又进行调遣,但没有说明理由,我没有服从安排,继续原来的工作,公司以不服调遣为由,对我解聘。请问这合理吗? 律师回答: 你这种情况,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者明确表示不同意调岗的情况下,原告单方决定调岗,有损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劳动者未到其安排的新岗位上班时,原告单方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调岗]
劳动者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动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合同变更行为较为普遍,如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工资、工作地点的变动、工作内容的变动等等。一般来说,这些调动对劳动者来说,大多是向好的方向变,如增加工资。但也有劳动合同的变更使劳动者收入、待遇等不如从前的情况,而这往往会损害劳动者权益,发生劳动纠纷。那么,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可否单方面随意变更合同约定内容呢?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 劳办发 [1994]289 号 )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劳部发 [1995]309 号 ) 等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 从争议主体上看包括: (1) 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与职工 ; (2) 个体工商户与学徒、帮工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关系的认定]
退休后返聘人员工资是否必须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殊的从属关系”,受雇人的劳动须“在于高度服从雇方之情形下行之”;二是劳动者系提供其职业上之劳动力。 法律咨询: 北京市最低工资是多少?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还是最终扣除社会保险等费用实际收入?退休返聘人员工资也必须高于当地最低工资吗? 律咖网律师解答: 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认定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所以工资数额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 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1〕249号)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请示》(浙劳社仲〔2001〕259号)收悉。经商最高人民法院,现答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公司都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公司都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无论是员工,还是单位人资,很大部分人都认为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公司都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实际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务派遣]
用人单位可否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
请问用人单位可否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这样做合法吗? 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 法律咨询: 我在一家公司待了半个月就走了,没签合同。离职时有写书面辞职报告,第二天就没去上班了。请问没签合同是不是不存在试用期?可以拿到我半个月工资吗? 我该怎么维护自己利益? 律咖网律师解答: 1、没签订劳动合同,只是有无试用期不明确;但即使有试用期,也应当发放工资! 2、你在辞职时间上有些问题,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日); 3、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投诉,主张你的劳动报酬。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管辖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关系应该如何认定
(是子母公司关系,还是各自独立,a公司只是总公司的长期投资?) 2.第一个问题能够明确的话,a公司的职工中的四位原总公司职工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关系是否成立?还是a公司应该重新签署劳动合同,设立社保帐号?(现状,劳动合同没有重新签订,是否界定是a公司的责任?)如果应由a公司负责签署新的劳动合同等,那么a公司的4位员工的社保费用等由总公司代缴是什么性质? 3.
咨询律师:
胡骅
[试用期]
未签合同,试用期辞职多少天可以走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关系应该从什么时侯算起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咨询: 如果劳动关系证明证据之间存在矛盾该如何认定?比如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是10月,而实际9月就开始工作了,而且9月也领取了工资,劳动关系是从10月开始还是从9月开始呢? 律咖网律师回答: 劳动关系是以实际用工之日起。也就是9月。10月是签订劳动合同之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关系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征求意见稿)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关系的认定]
民工工资被冻结应该如何追讨
我公司是贵州遵义一家民营建筑公司,最近因为民间借贷纠纷被法院冻结了账户,但其中有一部分是民工工资保证金,请问这部分款项法院能冻结吗?那具体该怎么操作呢,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吗? 律咖网律师回答: 可以冻结,但是应当先用来发民工工资。需要民工主张工资,法院会先用冻结款支付工资,然后再是普通借款。你们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
咨询律师:
胡骅
[试用期]
什么是劳动合同试用期?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劳动者工作的期限。设立试用期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用人单位来说,约定试用期可以对所招用的劳动者进行较为全面的了解,最终选定适合的人员;对劳动者来说,约定试用期可以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检验自己是否适合试用的工作岗位,如果不适合的话,可以尽早去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 试用期制度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对试用期的要求也应该有所区别。具体到某一工作岗位的试用期,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协商,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和该工作岗位操作的难易程度,规定一个具体的试用时间段。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到六个月。 通过试用期,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全面了解,对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条件、适应生产经营需要的劳动者,应当将其转为正式职工,享受正式职工的待遇;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
咨询律师:
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