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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
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的应支付双倍工资
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被告在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的期间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原告应向被告支付2008年2月和3月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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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辞退解雇]
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 单位辞退违法判赔4万- 李居鹏律师
地点主要在外省市工厂跟单,原告无法对其进行考勤。2010 年下半年,被告多次不服从单位领导对其的工作安排。2011 年1 月21 日,原告以手机短信及电话方式通知被告到无锡九洲工厂工作,但被告仍未到工厂工作,致产品无法正常检验外运,给原告造成重大损失,之后被告更无故旷工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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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辞退解雇]
无劳动合同 就可随意解雇员工
支付代通金、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3万元。 庭审中,该公司仍坚持不承认张某等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认为他们的请求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坚持其在仲裁委的主张。 在律师的帮助下,张某等人提供了工作服、证人证言等有关证据,证实了双方的劳动关系。 本案经过法院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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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辞退解雇]
企业辞退员工需谨慎 违法辞退需赔偿- 温明律师
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唯迪杰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期嘉宾 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 温明律师说法: 企业有权对违规员工依法进行处理 作为企业管理者,用人单位对于违反其规章制度的职工有权依法进行处理,但须掌握充分、详实的证据材料。 关于案情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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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假期]
职工严重违纪被解除合同也享受未休年假工资
王某系某公司职工,今年5月,王某上班时违反公司规定,违章操作,以致损坏机器,给公司造成了上万元的损失。几天后,公司以王某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为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双方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王某提出自己今年的年休假还未休,单位应支付自己未休年休假工资,但该公司认为,王某是因严重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双方发生纠纷,王某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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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辞退解雇]
单方解雇惹官司 员工上诉获赔偿
索女士认为,电缆公司及光通信公司系光缆公司投资方,所提交的证据形成于双方争议发生之后,其内容与事实不符,且催款通知涉及财务流程,而非自己责任。 杨浦区法院日前一审判决,光缆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索女士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人民币79.2万元。 温明律师评析: 这两起案件都是公司解除员工而引发的诉讼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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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资福利]
工资经济纠纷案件分析
李某于1992年进某公司工作,于1997年订立十年期劳动合同。合同中对岗位、工资、合同解除条件、违约金赔偿等均有明确约定。2004年,李某向该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当日下午李某离开该公司。此后,双方劳动关系已实际解除,但未办理有关李某档案转移手续。李某要求该公司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不成,遂于2005年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做出仲裁裁决,裁决该公司为李某办妥人事档案转移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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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资福利]
工资经济纠纷案例分析
李某于1992年进某公司工作,于1997年订立十年期劳动合同。合同中对岗位、工资、合同解除条件、违约金赔偿等均有明确约定。2004年,李某向该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当日下午李某离开该公司。此后,双方劳动关系已实际解除,但未办理有关李某档案转移手续。李某要求该公司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不成,遂于2005年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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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资福利]
非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政策
沪民救发〔2006〕49号 各区、县民政局: 为落实《关于将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6]24号)精神,做好与社会救助相关政策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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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资福利]
威海市职工遗属补助标准
山东省威海市张宇新向“热线”咨询,前不久政府下发文件,企业职工遗属补助标准月提高80元,不知是否包括学校老师的遗属? 在采访中,威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从12月1日起,威海市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的补助标准调整为360元,比过去提高了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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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假期]
产前假申请报告
因本人临近生育,目前妊娠已满七个月(预产期为xxxx年x月x日),由于身体状况欠佳,且上下班路途劳累,根据《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相关规定,孕28周以上可申请产前假。鉴于上述情况,故申请自xxxx年x月x日起休产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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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假期]
上海市晚育看护假规定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三条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二十四条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 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 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 第三十三条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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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假期]
广东省看护假法律规定
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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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资福利]
福利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张莉认为这套住房是当年夫妇共同出资购买,应当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因此自己应分得一半。但是,王军却坚持认为,房子是他所属单位分的,而且,产权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房屋产权证是证明房屋归属的惟一的法律凭证,写着谁的名字就应该归谁。所以,这套房屋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不能按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对于福利房的产权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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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资福利]
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的收养
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的收养 根据收养登记办法的规定,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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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工资福利]
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
这是参加关税同盟的代价。当贸易创造效应大于转移效应时,参加关税同盟给成员国带来的综合效应就是净效应,意味着成员国的经济福利水平的提高;反之,则为净损失和经济福利水平的下降。 动态效应 关税同盟不仅会给参加国会带来静态影响,还会给它们带来某些动态影响。有时,这种动态效应比其静态效应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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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鉴于本市国、地税机构分设以后的实际情况,为了正确贯彻税收政策,现就民政福利企业和学校办企业免征营业税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对民政福利企业和学校办企业免征营业税的范围,依照所附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55号、156号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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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工资福利]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管理的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苏国税函[2006]390号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加强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的管理,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应切实加强福利企业的管理,及时了解享受增值税优惠的福利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强化福利企业退税核查。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工资福利]
工资在执行程序中的优先受偿权
在国家、社会高度关注民生的背景下,工资在民事执行中的优先受偿在实务界可谓达成了广泛的共识,但一直以来这种实践做法未能从法律依据上找到充分、确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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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