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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
范围的计算,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各地区、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定有关工资总额组成的具体范围的规定。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一九五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批准颁发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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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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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问题解决途径
会申请调解,调解也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3)仲裁,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以不经协商、调解程序,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4)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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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7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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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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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法律规定
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层出不穷,有的农民工辛苦工作一年,老板不但不发工资,还被撵走,甚至遭到殴打,导致有的农民工产生过激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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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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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谁来举证 如何做好员工的加班管理工作
的同时将自己的异议一并写上)。对于一些用人单位存在违规操作考勤记录(如只按法定上下班时间打卡,而拒绝记录劳动者加班情况等)的,劳动者可以到相关的劳动部门进行举报。千万不能因为“不好意思”而在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考勤表上签字,否则将可能成为劳动者追索加班费的一道屏障。 四、用人单位应如何做好员工的加班管理工作?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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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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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的实施意见 豫教人〔2012〕18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在教育事业发展的特殊时期,原民办教师为我省农村基础教育的快速发展曾经做出过积极贡献。为了使原民办教师共享发展成果,经省政府同意,现决定对我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并制定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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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日照市部分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日人社办发〔2013〕5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群工作部,日照国际海洋城党政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通过对2012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调查、汇总、分析,并进一步征求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及部分企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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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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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将奖金列入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王军将奖金等收入一并纳入病假工资内,以此为标准进行计算并不妥当,其在公司工作满八年,公司按照国家有关病假规定的计算方法对其支付病假工资并无不妥。 仲裁委在庭审时查明,王军每月工资3000元,分为基本工资2500元和津贴500元。王军所称的平均收入包括了2006年度中领取的过节费、年终奖等各类奖金。王军称其不清楚固定月工资的数额,但根据仲裁委调查,贸易公司有发放工资条款的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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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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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双倍工资的主张
既然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然也不能再主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劳动者必须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曾经提出这种要求。 3、在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劳动者不能再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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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司,解放军总后勤部劳动工资局,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发布后,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执行中遇到一些具体问题。为此,经研究,我们制定了《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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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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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若干问题的解释
劳动部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若干问题的解释 (1951年5月9日)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业经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于一九五一年三月七日公布在案。兹为便于执行起见,特对规定中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希各级劳动行政机构遵照执行。 一、规定中所称“在册人员”,包括企业方面所雇用并编入职工名册或发给工单的长期工作、季节工作、临时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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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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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几点建议
款项或周转金,致使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到位。 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对策建议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事关集团公司发展大局,事关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利益,事关社会稳定与和谐,必须认真加强研究,切实加以解决。对此,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民工工资发放监督。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到位,作为业主单位,要联合监理单位力量,督促施工单位足额按时发放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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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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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问题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问题 我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广泛存在,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探寻法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已经引起普遍的关注。这就需要我们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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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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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政府也明确提出年底前政府拖欠的工程款要100%予以清欠,其他项目工程款清欠也要完成80%以上。为了切实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继续做好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清理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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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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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拖欠农民工工资全部兑现
山东建设领域拖欠的31.74亿农民工工资全部兑现 国庆期间,山东的进城务工人员获得一个喜讯:截至9月30日,山东省建设领域历年拖欠的31.74亿元农民工工资已全部兑现。山东省建设厅厅长杨焕彩宣布了这一消息。 据了解,山东通过调查摸底和群众举报投诉,摸清历年拖欠农民工工资31.74亿元,主要分为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房地产建设项目拖欠和其他各类工程项目拖欠,其中房地产建设项目拖欠数额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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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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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形成原因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形成原因 (一)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 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不少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农民工求职心切,不知道在受雇用的时候要和老板签订书面的合同,因此常常是以口头的形式和老板约定。一到纠纷发生,口说无凭,最后受伤害的还是农民工。当他们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因其孤身在他乡,信息相对闭塞,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没有什么机构指导他们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法律执行力度不够 虽然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在第五十条中明文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劳动执法部门,社会保障部门,没有完全负起他们应该履行的职责。加之我国现今的经济发展水平,还没有普及建立相应的措施和机构来维护民工的权益(比如设立民工免费法律援助机构)。当民工的权益遭到侵犯的时候,相应的机构远远与民工的现实需求相差甚远。另外由于法院在审理案件的程序上要求,要给予双方足够的举证期限及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上诉的权利期间。这样也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不能及时解决的原因。且大多数农民工都是外地人,建设单位拖得起时间,农民工们吃住在城市,他们拖不起。 (三)资金不能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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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做到“四个务必”
自全省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以来,河南省虞城县法院执行局按照活动精神行动迅速、扎实工作、刻苦攻坚,为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工作作风,加强团体协作,该院执行局干警始终贯彻了“四个务必”的工作要求。截止目前,没有积压一起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执行案件。 务必加强执行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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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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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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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有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有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 本站讯 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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