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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工伤认定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工伤申报、工商认定范围、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标准、工伤认定时效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工伤认定范围] 十款常见的工伤认定
案例一:上下班、出差被车撞伤 判断:属于工伤 依据:第九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受到机动车事故 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第五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申报] 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工伤要求劳动单位予以赔偿时,必须先取得工伤认定。那么,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呢?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大体需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一、1年内向劳动部门申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维持了工伤认定结论。 【争议焦点】 本案的主要分歧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工作琐事发生纠纷,经其他员工劝停后再起争执打斗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伤申报] 怎样申请认定工伤
怎样申请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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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 认定工伤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即表示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员工自订立劳动合同起,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认定范围]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据此,无证驾驶、醉酒、故意卧轨撞车等造成事故伤害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同时废止。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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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 淄人社发〔2012〕77号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各科、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工伤认定工作的管理,规范工伤认定工作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现将《淄博市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咨询律师: 胡骅
我于2009年3月10日入职到天津市某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双方签订了一年期限劳动合同。2009年10月,发生工伤,鉴定为伤残十级。合同期满,我向该物业公司提出不再续签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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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但具体到您的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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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 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此外,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受 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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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退休年龄,李军(化名)从原单位退休,但李军不服老,又到另一家公司打工,谁知在工作中受伤。这是否属于工伤引起一系列的官司,并给司法机关带来难题———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人在务工中发生伤害,究竟算不算工伤?一审、二审对此有不同定论。此案最终以李军所受伤害不是工伤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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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 2014年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有关“损害、功能障碍与残疾”的国际分类,以及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残疾分级原则和基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令)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代替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本标准参考与协调的国家文件、医学技术标准与相关评残标准有:残疾人标准,革命伤残军人评定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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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范围] 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条件
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3、受理时效尚未经过; 4、申请主体适格。 上述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申请将不会被受理。 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的, 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如果对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咖网相关律师。 二、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工伤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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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公私兼顾外出期间伤亡的工伤认定 作者:曾照旭 李圣阳 【案情】 邱x的丈夫夏x,是第三人供电公司物资供应站站长,与供电公司签订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供电公司与xx公司签订有货物购销合同,该合同约定:货物由xx公司送货上门,并提供增值税发票结算货款。 2012年6月16日(星期六),夏x开私家车和邱x及其姐姐一同前往赣州。到达赣州后,夏x先去了xx公司值班室取发票,后在赣州吃午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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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期限的权利,故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不符合除斥期间的法律属性。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既然《工伤保险条例》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行政程序中所应适用的法律规范,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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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的案例
人民法院报案例精选笔记之工伤类 目 录 (一)上班时间因私外出发生交通事故,不构成工伤 (二)虽无书面劳动合同,间接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第一天上班发生事故被认定为工伤 (三)侵权缘起第三人,工伤职工获双重赔偿 (四)工间休息被打伤构成工伤,不予认定工伤的行政裁决被法院撤销 (五)30年前工伤,30年后索偿,法院认为已享受工伤待遇驳回诉求 (六)车间工作时不慎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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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广东省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不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是农村户籍,且女职工在事故发生时不满55岁,仍可以向事故发生地点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依法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但城镇户籍则不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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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范围] 2013年辽宁省工伤待遇调整
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指导意见 辽人社发【2013】31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辑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倒》(国务院令第586号)和《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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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4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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