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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 婚姻法解答二
夫妻二人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均分了存款,丈夫自愿放弃住房的产权、使用权。但是,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男方坚持不肯搬离该套房屋,并扬言当初签署离婚协议时未弄清楚,是受了女方的蒙骗,问:1.这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2现在女方能否要求男方搬离该套住房,如其不离开,能否向法院起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无论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对于婚姻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但是离婚要求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出吗?哪些情形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要求? 一、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 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定不予提出。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男方三种情形下不能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是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程序] 离婚需要办哪些手续
离婚需要办哪些手续?你是否都了解呢?相关的知识都是怎样的呢?在此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带来其中相关的知识进行解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证办理地点在哪里? 离婚证办理地点根据夫妻双方意愿而定。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那么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夫妻双方诉讼离婚,原则上应当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办理离婚; 二、离婚证办理有哪注意事项?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条件] 什么是感情彻底破裂?
今天小编律师为大家打出的是“感情牌”,我们一同来看一下离婚诉讼中的“感情招数”。“感情是否彻底破裂”是法院是否判决离婚的一个核心要件。我们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会遇到很多这样的情况,接待当事人时,当事人声泪俱下(一般女性为多),向律师倾诉着自己丈夫的种种“劣迹”,想离婚,但有的情况,我会明确告诉对方,你这种情况,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原因就是“感情彻底破裂”的标准,太难认定了。
咨询律师: 胡骅
[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
2007年8月,张三(男)与李四(女)双方因感情不和达成离婚协议,在协议中双方对财产作了分割,其中一条明确约定婚前属于男方的一处房产归女方所有。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效力,并发放了离婚证。离婚后男方翻悔,房屋产权未能过户。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诉讼中公房使用权如何进行分割,能分割公房所有权吗? 答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随着我国城市住房建设进程的深化,绝大多数公房已经经过房改变成了产权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诉讼中对方取走共同存款称已全部花完怎么办? 答: 对方将夫妻共同存款全部以现金形式取走转移,并且声称已经将钱全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消费,实际则是将存款以他人名义存入其他银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法院一般不准许当事人关于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故只能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辩驳: 第一、存款取出的时间,时间长短决定了可能消费的数额
咨询律师: 胡骅
男方所有;银行存款×××××元,归男方所有;家里的洗衣机、电视机等,归男方所有……工作人员曾提醒过秀芬,这是一份明显不公平的离婚协议书,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但是秀芬说,她等不了了。 就这样,秀芬离婚了,净身出户。虽然摆脱了精神折磨,但对于没有经济来源的她来说,生活陷入了困境。然而,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离婚后没几天,前夫就带了一个女人去登记结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我想离婚,可对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秦景敏律师答复: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允许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否则则构成重婚罪。 1994年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法律关系,1994年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关系均属于同居,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同居期间的小孩及财产则受到法律保护,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受同等待遇,财产与婚姻法律关系一样,适用平等分配,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因此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以及感情破裂的证据如何收集也就成了想要离婚的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本文就此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结合本文进行分析判断。 一、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条件] 是否存在自动离婚一说
很多当事人问我:“苏律师,是不是分居2年就自动离婚了啊?” 我很多次都提醒当事人:除了一方死亡,婚姻自动终止以外,合法的婚姻关系的解除,要么双方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要么到法院起诉离婚,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是正式离婚的两种途径。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离婚方式。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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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被法院采纳婚外情证据: 一是书证。 书证包括配偶与第三者涉及两性暧昧关系的手机短信息;能证明配偶有婚外情的书信。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1、书证的取得 一方当事人对自己主张持有相关书证支持的,持有书证的当事人可以在开庭前或法庭调查前提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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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在婚姻法、婚姻法解释中规定了哪些情形是审判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呢?一方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应怎么处理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 一、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咨询律师: 胡骅
[诉讼离婚] 滨江离婚律师诉讼指南
作为专业离婚律师,其工作的价值不仅在于处理当事人的纠纷,更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和矛盾,实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二、离婚律师服务流程: 一般来说,专业的离婚律师基本可代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个流程。 如是协议离婚,离婚律师的代理包括: 1、接受当事人咨询,了解协议离婚的原因并制定协议离婚的方案; 2、代为起草离婚协议书; 3、代为调解双方离婚,协调离婚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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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 离婚纠纷的解决方式
离婚纠纷的解决方式: 一、对于夫妻双方的离婚纠纷,若双方能就离婚本身、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则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1、根据2003年8月8号国务院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内容,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可带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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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需要经过哪些手续?起诉离婚是夫妻一方将另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及解决其他事宜的方式。起诉离婚一般经过起诉、审理、判决三个阶段。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应该准备充足的离婚证据。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起诉离婚的手续。 起诉离婚的手续: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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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再维持婚姻可以诉讼离婚,但是法院会考虑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为了能够成功离婚,建议尽量多的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如何收集易失证据、文字证据、视听证据,又该如何采集现场证据以及搜集家庭财产的证据呢?具体操作办法下文中将有详细介绍。 一、离婚如何收集易失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最好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姻关系不仅需要法律维护其形,更需要和谐、稳定的夫妻关系为依托;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幸福的婚姻早已不在,那么法律就应该立即终结破裂的感情,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经合法登记确认的婚姻关系,想要解除有两种途径: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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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7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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