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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开庭后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的缺点:时间长、费用高、压力大。优点是:1、可在居住地办理,不一定非得回户籍所在地办理;2、适用范围广,各种婚姻纠纷均可办理;3、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两种离婚方式,各有其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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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网络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如果作为单独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的效力一般是比较低的,它被定性为间接证据,不能直接使用。下文为您介绍网络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情况。 一、网聊属“视听资料”类证据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计算机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证据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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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据] 离婚证据收集攻略
收集离婚证据有哪些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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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无外乎三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下详细讲解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判案的标准: 一、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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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一方有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常常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吸毒会导致吸毒者神经麻醉,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意志,可能造成各种犯罪后果,必然会严重地危害夫妻感情。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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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正在打离婚官司的当事人因为各种原因在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前与对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并且打算前往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对于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所需要的材料,本律师在之前的文章中已经做过详细介绍。 对于正处在法院审理阶段尚未撤诉的当事人有打算去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况,本律师还要提醒大家注意比较关键的一点。即:按照民政部门的要求,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不得存在法院已经受理诉讼离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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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条件: 1.只能在离婚时行使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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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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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不动产)而另一方并不知情,所以离婚时就没有对该财产进行分割。但在离婚后如果另一方发现了该财产应如何处理呢?对此,《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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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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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需要按正常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才能生效。那么,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带着这个问题,深圳专家律师网为您整理了异地办理离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也就是民政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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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据] 怎么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当事人自身,促进社会安定团结,预防矛盾的升级、犯罪都是有利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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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中对造假的证据如何应对“假”证据一般体现在财产分割方面,对于子女抚养及感情过错方面,当事人一般不会造假,无非是说说“假”话而已。因为财产分割涉及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因此,在财产分割中,“假”的证据较为常见。 1、涉嫌假造债务的认定及处理 涉嫌“债务作假”很多体现在房产上。因为其他方面的生活开销较少,即使作假,数额也不会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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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例] 离婚案件和相邻关系
离婚案件涉及孩子抚养问题,如果孩子小,应参照由女方抚养为原则,男方负担抚养费。如果孩子已达到10周岁以上,应征询孩子意见,并记录在案。 (2)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尤其是涉及房产的问题,应参照房产取得和登记情况,避免出现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案外人)而法院认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3)涉及夫妻双方各自提供的债权债务问题,应严格审查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可信度,尤其是各自提交的借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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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的有效期限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时,必须要提供的材料之一,它是一个重要的文书,约定着男女双方在离婚之后,协议达成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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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离婚的上诉程序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的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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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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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哪些情形可以作为有利于小孩身心健康成长的条件,来争取抚养权呢? 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会考虑其自己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离婚时子女抚养的问题做了如下具体规定: 一、关于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 1、一般随母方生活。 2、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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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的材料与证据
离婚诉讼要交什么材料 起诉应当递交的材料是:(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3)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当时任可以去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信。涉及到财产分割,你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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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有房屋赠与儿子,儿子由女方抚养,协议离婚后,男方又找到女方要求重新分割房产,要求撤销对儿子的赠与,认为房产并没有办理过户呢,等于财产权利还没有转移,那么该男子的说法是否正确呢? 律师回复: 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的不动产需要依法办理登记等手续后才生效,但这一条并不适用于本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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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3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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