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
婚
离婚栏目为您提供最新离婚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离婚条件、离婚程序、诉讼离婚、离婚案例、协议离婚、离婚调解、离婚赔偿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离婚后孩子改姓,这可不是一个小问题。通常来说,孩子都是随父亲的姓,所以离婚后孩子改姓一般是女方的行为。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离婚后孩子改姓怎么办手续?离婚后孩子改姓的法律后果有哪些?看看下文就知道了。一、关于离婚后孩子改姓的问题,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 1.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 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程序]
离婚的途径有哪些?在几种途径中如何选择?
想离婚,可是怎么离呢?离婚有几种,我该选择哪一种?没错,离婚一般有两种途径,可是哪种离婚的途径又最适合您呢?在离婚的两种途径中,哪一种是最省事省力的,哪一种又是能尽快解决财产纠纷的?下面就详细为您介绍在我国离婚的途径。 一、 离婚的途径之——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中准予离婚的情形
离婚诉讼中准予离婚的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1、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 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一种类似于重婚的违法行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吗,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
离婚协议如何公证?有些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为了避免日后反悔,都会选择公证离婚协议书,可是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吗?到底有没有公证的必要? 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公证?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处分及明确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子女的夫妻对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等事宜所做的约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讼离婚]
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很多时候,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对方往往会不同意离婚,这时就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起诉离婚了,那么究竟应该怎么起诉离婚,当事人要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本文就此为您介绍。 一、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咨询律师:
胡骅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中分割财产时注意什么?
如今的社会中,离婚已经不是稀罕的事情,诉讼离婚是离婚的方式之一,那么如何进行诉讼离婚呢?在诉讼离婚时,夫妻双方往往会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那么诉讼离婚中分割财产时注意什么?这些都是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非常关心的问题,在离婚诉讼中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中涉及案外人的财产不宜一并处理
笔者认为离婚诉讼中涉及案外人的财产不宜一并处理,而应另案处理,理由如下: 首先, 案外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到离婚诉讼中来。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去的人。民事诉讼法设立第三人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法院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实现诉讼经济。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证据]
婚外情证据有哪些证据
婚外情证据有哪些婚外情证据有以下几种: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证据]
外遇离婚如何收集证据,外遇离婚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外遇离婚,很多人都会想到要去收集证据,然后在离婚时多分财产、或者是为了要求赔偿。本文为您介绍的便是外遇离婚如何收集证据,以及因对方外遇起诉离婚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吗等问题,以供您参考。 一、外遇离婚如何收集证据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证据]
短信可以做离婚证据吗,如何收集离婚证据
共有财产证据、家庭暴力证据、赌博证据、吸毒证据、重婚证据及影响夫妻感情的其他证据等等。 收集和提交离婚案件证据的技巧如下: 1、诉讼主体资格证据; 2、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 3、证明由一方扶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以上便是关于“短信可以做离婚证据吗,如何收集离婚证据”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程序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条件]
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基本准则的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在判决离婚前,应先予以调解,对具有法定情形,并经调解无效,感情并确已破裂的,则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那么,有哪些情形可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呢? 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情况: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的效力认定
不适用《合同法》的原因,就是因为这类协议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
咨询律师:
胡骅
[诉讼离婚]
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以及在写离婚起诉书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书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怎样才有效
提要: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所签订的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具备合同的性质,什么样的离婚协议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呢?离婚协议书涉及的哪些条款无效?本文为您整理的关于离婚协议书怎样才有效的内容,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一、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协议离婚]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能否反悔
离婚协议签订后,对双方当事人而言,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在双方未拿到离婚证之前,一切都存在变数。有的当事人签订完离婚协议后,感觉到自己行为过于草率,不应盲目离婚。有的当事人认为自己在财产方面吃了大亏,不愿再继续履行已经签订的协议。有的当事人感觉到孩子归对方抚养不符合自己的意愿或者探视权的约定对自己不利
咨询律师:
胡骅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条件、程序等问题
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以区别于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二是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 (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中应当注意的六大难点
现代社会离婚率居高不小,很多人离婚是直接到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的。离婚协议的拟定十分重要,很多约定不严密的离婚协议会导致诉讼的发生。在此,提供离婚协议书中的九大难点,供读者参考。 一、关于孩子抚养以及探视的约定和处理 1、抚养费支付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程序]
夫妻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 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①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②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四是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③按照《意见》第11条的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中常见的财产问题解析
夫妻财产关系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制度,包括财产的归属、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制度及内容。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财产是离婚诉讼必须解决的问题之一,而且双方争执较大、出现问题最多。现在对于当事人的这些迷惑,稍作一些解析。
咨询律师:
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