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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继承法栏目为您提供最新继承法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遗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丧失、代位继承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可得到生活保障,年老时可得到养老金,有病住院可得到经济保障。 人寿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就是根据合同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被保险人未指明受益人时,他的法定继承人应推定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死亡后,受益人应得的保险金不能列入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也不能用来清偿死者生前所欠的税款和所负的债务。
咨询律师: 胡骅
全体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它包括共有劳动所得的合法收入,共同积累的储蓄,共同建造的房屋,共同所有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资料,共同享有的债权和共同负担的债务,以及其他共有的财产。在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时,应掌握几个标准: 1.当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时,家庭的全部共有财产就有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网络虚拟财产权是一种准物权。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人应为玩家。在当前缺乏相关法律规制网络虚拟财产转让的情况下, 网络虚拟财产转让可以准用我国《物权法》有关物权变动和公示的规定。如果玩家违反服务合同约定,游戏服务商有权停止玩家游戏账号的使用。游戏服务商在停止玩家账号使用前应当预先通知玩家。游戏服务商负有保障玩家网络虚拟财产安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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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龙与谢某花系继子继母关系,何某龙在某国企工作,谢某花已年过花甲无劳动能力,亦无其他经济来源,主要靠何某龙父亲的退休金生活。2013年5月,何某龙父亲病故,其父生前单位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6万元。现何某龙要求按法定继承,即均等分割该笔死亡抚恤金;而谢某花认为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且自以后的生活主要靠该笔死亡抚恤金,故认为该抚恤金应全额归己所有。 【分歧】 该案中死亡抚恤金应如何分配?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过户到哥哥一人名下,不能就此简单的认定为哥哥一人的财产,而应认定为其代表共有人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析产、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何时分割,不应受2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对物权特别是不动产的保护不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哥哥的上述理由不能成立,弟弟有权要求分割父母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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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发生效力,法定继承人如果对其父母生前所立公证遗嘱有异议的,可以以公证违反法定程序向公证处提出复查申请,公证处复查后可以做出撤销遗嘱公证或者不撤销的决定。如果该遗嘱公证撤销后,是否可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遗产分割? 石家庄优秀律师张艺认为: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定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公证处有权撤销对遗嘱的公证,但无权撤销遗嘱本身,因为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故遗嘱公证撤销后并不必然导致遗嘱无效。如果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遗嘱(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的要件,仍然是有效遗嘱,仍然优先于法定继承。 特别提醒: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我父亲去世后留下了一辆轿车,我是独子,母亲不会开车,提出直接将车交给我继承,我拿我的驾驶执照和写有父亲名字的行驶本开了一段时间后有朋友告诉我,继承车辆要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请问,继承父亲的车辆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吗? 回答: 我国物权法规定,因继承取得的物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你父亲死亡,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你母亲和你一样都是你父亲遗产的第一顺序的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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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虽然多数独身子女,但也会出现两个子女的情况,而以前多个子女的情况更是长见,随着城市发展,房价越来越高,许多人都无法承受,而原先有房的,但又多个子女的,出现继承房产纠纷的不在少数,如何可以和睦的解决这个问题一直以来是许多人关注的,下面举一个案例:吴家老人前几年就已去世,子女六人中最年长的吴伯也已经六十多岁,下面还有三个弟弟两个妹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人民法院受理的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案件数量占有较大的比重,《规定》沿用《规定(试行)》的做法,仍将“法定继承纠纷”和“遗嘱继承纠纷”并列为第三级案由,并在“法定继承纠纷”第三级案由项下列出了“转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作为第四级案由。 法定继承是指依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将遗产分配给合法的继承人的继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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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本文为您介绍遗嘱公证的好处与所需材料。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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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 股权该如何继承
当前,不少民营企业家在专注于创业的同时,也非常关注自身财富的保护问题,尤其是股权的继承问题。但在股东矛盾比较尖锐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问题更是荆棘遍地。君不见,一些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兼董事长辞世后,儿孙之间为了争夺股权和董事长的宝座而闹得不可开交,儿孙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的争斗更是此起彼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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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共有。共同共有最大的法律特征是共有人对共有财产都没有确定的份额,只有在共有关系消灭时才能协商确定各自的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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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由此可见,现行公司法律仅是明确了股东的如实出资义务及相关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并没有对出资不实的股东资格作出否定性规定。因此,出资不实的股东资格问题应该通过公司自治来作出判断和确认。公司可以催告未如实出资的股东按约缴足出资,若能按期补足出资,当然取得了完整的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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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但按继承法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应当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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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50多岁,一辈子光棍一人,身体一直很好,可以照顾自己。但是几个月前,他因车祸而死亡,我作为他侄子,又是他唯一的亲人,就把他的后事办了。前几天,我把他那两间破房子扒了,打算在我叔的宅基地上建一处新房,可镇土地所等有关单位出面阻止我建房,我说这是俺叔的老宅子,我有继承权,可他们说农村宅基不可以继承。请问,他们说的对吗? 【回复】 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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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五、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必需要件之一,如果立遗嘱人受到外力胁迫或受他人欺骗而订立遗嘱,事后立遗嘱人又有证据证明胁迫、欺骗情形的,法院会认定该遗嘱无效。 六、存在多份遗嘱而导致部分遗嘱失效。 《继承法》规定的遗嘱法定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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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 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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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在所有遗嘱形式中,口头遗嘱证明力最差,且容易发生纠纷,所以在事先立遗嘱时一般不要采用口头形式;立有口头遗嘱,一旦危急情况解除后,应当及时用其他方式重新订立。 上述五种遗嘱形式都必须做到内容合法,即不得处理其无权处分的房产,并为法定继承人中的老弱病残者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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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个人财产,不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及房屋产权登记,涉诉房屋应属梁某与张某英的共同财产。原被告都享有对房屋的继承权。关于梁某的自书遗嘱,有两名见证人到庭证明其真实性,且原告虽提出异议但不申请笔迹鉴定,法院相信遗嘱的真实性。张某英的代书遗嘱,无见证人与代书人签名,在形式上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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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 2、遗产与家庭共同财产的区分。 3、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和整个家庭所欠的共同债务的区分。例如,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虽然是以其个人名义所借,但用于家庭消费的,应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 以上就是我们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如何分配,分割遗产应注意什么的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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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4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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