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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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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
电信业务代办员与电信公司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刘华生等2人因工作出色多次受到被告单位和省市电信部门表彰。2007年9月,因原告与被告发生劳动争议向劳动仲载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构以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通知原告不予受理,原告不服向莲花县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原告与被 告的劳动关系成立。 [分歧] 对电信业务代办员与电信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定性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之间是一种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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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纠纷]
诚信公平原则在审理事实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中的运用
-张志林与施长生船员劳务合同人身伤害赔偿纠纷 〖提要〗 船舶所有人和受雇的在船船员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但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了合同内容,应认定事实船员劳务合同关系有效成立。审理案件过程中,可以适用诚信和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补充合同的具体内容。据此,本案中的船舶所有人因未尽妥善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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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纠纷]
陈维礼诉赖国发雇佣合同纠纷案
原告:陈维礼,男,35岁,四川省中江县人,农民。 委托代理人:范军,四川德阳锦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赖国发,男,54岁,四川省广汉市人,广汉市连山镇供销合作社职工。 委托代理人:蒋培凤,赖国发之妻。 委托代理人:唐斌,四川德阳泓法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陈维礼因与被告赖国发发生雇佣合同纠纷,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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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纠纷]
服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之间存在人身隶属关系。郑小姐从没有作为一个和公司平等的民事主体与其进行合作、利润分红;郑小姐缴纳的签约费的性质是具有担保劳动合同实现作用的定金,因为双方签订的《艺人唱片演艺合约》中约定的签约费的作用与我国担保法中规定的关于定金的担保作用完全一致,除此之外,合约中没有其他有关签约费用途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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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纠纷]
可口可乐派遣工案
【案情简介】 原告:****学校调查小组;被告: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 原告****学校调查小组因不服被告可口可乐公司公司的劳动派遣行为于2008年**月**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院于2008年**月**日立案受理。 2008年**月**日,法院开庭审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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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纠纷]
王卫平诉新立机械厂劳动争议案
【案情简介】原告:王卫平;被告:新立机械厂 原告因劳动争议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并不服仲裁分别提起起诉、上诉。经法庭审理,查明如下事实:原告于2003年1月到被告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自2003年1月2日至2005年8月31日的劳动合同。2005年9月1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续订书》,将合同期限延长至2010年8月31日。但被告未支付原告2007年9月、10月工资33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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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纠纷]
海王轮船员劳动报酬纠纷案
权错误,适用法律不当。马远生是“海王”轮上合法的在编船员,在船上向天宇公司提供了劳务,天宇公司应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因此,马远生按船舶优先权提出诉讼请求是完全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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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纠纷]
郭某诉某旅行社实习劳动合同纠纷案
解除实习合同的,应返还培训费;郭某违反劳动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以及培训后为旅行社服务年限不满一年,需赔偿旅行社培训费及脱产期间发的工资奖金。 2007年7月,旅行社起诉至一审法院称,合同签订后,郭某到我单位实习,其实习期间应当至2007年7月,但其自2007年6月起即不再到旅行社实习,其给旅行社造成了经济损失。故要求郭某支付实习期间培训费4000元,并返还已发放的脱产工资奖金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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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纠纷]
贾静诉肖德强 肖玉芬委托合同纠纷
1834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7)一中民四终字第1145号 (二)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三)诉讼双方: 原告贾静,女,24岁,汉族,无职业,住河北区新大路宁寿里。 被告肖德强,男,49岁,汉族,天津市顺通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总经理,住河北区三马路颐海公寓 被告肖玉芬,男,77岁,汉族,天津纺织机械厂退休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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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纠纷]
委托人李振玉(被告)与储广山(原告)劳务合同纠纷案 原告起诉
委托人李振玉(被告)与储广山(原告)劳务合同纠纷案,原告起诉被驳回 [ 案情介绍 ] 原告诉称,被告李振玉自从成立木材批发经销公司以来,其人多次找我,叫我为他筹集资金,因他需要扩大经营,需要增加人员经营木料,更重要的是还要到东北林场发木材,更需要一些资金补充扩充规模,几年中我为他借贷过四次资金,因扩展经营规模,一年一年还不清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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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纠纷]
江苏宏安集团有限公司瓦庄煤矿诉被告王军劳动争议纠纷案
徐民一终字第1145号 【案 情】 原告:江苏宏安集团有限公司瓦庄煤矿(以下简称“瓦庄煤矿”) 被告:王军 1994年9月,王军进入瓦庄煤矿工作,双方建立劳动关系。2004年1月,王军因故离岗再没有到瓦庄煤矿上班工作。2006年1月份,瓦庄煤矿对王军作出除名决定,但该除名决定一直没有送达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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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纠纷]
本案是雇佣还是劳务合同
雇员在履行职务中受到损害,应由雇主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雇佣关系可以认定,但原告作为雇员未能注意安全,导致损害发生,应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第三种意见认为,原告的义务是向被告提供劳务,被告的义务是给付劳动报酬,双方之间仅是纯粹的劳务合同关系。在劳务过程中原告被砸伤,非被告的侵权行为所致,因此,责任应由原告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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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承揽合同纠纷]
桃源县新河家俱厂因桃源县劳动局将加工承揽合同关系作为劳动合同
一审宣判后桃源县劳动局不服,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上诉的主要理由是: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依法公正处理。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建中与桃源县新河家俱厂油漆家俱实行的是包工、包料的形式,且双方口头协议了油漆的质量、交货时间及报酬,符合加工承揽合同关系的特征,而不是一种简单的点工计酬的雇佣劳动力的雇工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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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纠纷]
集体协商机制下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劳动者在集体协商机制下该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下面的一组案例或许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加班工资、奖金分配也可纳入集体协商 ■案例: 小李是一家科技公司的高级工程师,公司工会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包括工作时间、女职工权益保护、基本工资待遇内容的集体合同。 小李发现,公司经常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却很少发放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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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纠纷]
按习惯主动为他人卸货遭受损害——本案是雇佣还是劳务合同
第四,在报酬支付方式上,提供劳务人完成劳务后,双方即进行结算,是一种即时清结的债的关系。雇佣关系则是比较固定的,一般以一周、一月等周期性地领取。由于劳务合同的上述特性,依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劳务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的风险责任应当自负。 本案中,原告以出卖自己的体力而获得报酬,被告以不特定的提供劳务人为给付对象,按货物数量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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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纠纷]
55岁阿姨打工 是劳务雇佣还是劳动合同——北京劳动争议纠纷律师
55岁阿姨打工 是劳务雇佣还是劳动合同 55岁的张阿姨在一家企业工作,今年年初,她以不按时支付工资为由将企业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足额发放其应得的工资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解除与被告的劳动合同,并要求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3月21日,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认为张某到公司工作时已满50岁,达到国家法定的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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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纠纷]
为签合同离职后索赔双倍薪金案例
今年2月中旬,她离职。蒋认为,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新法的规定,公司应该与她签订劳动合同,从今年1月1日起,不签合同超过1个月,公司应该按照双倍薪金支付她工资。蒋认为,公司只支付她1月份的工资,因此,还应该支付2月1日至15日双倍的工资,同时按照双倍工资的标准追索1月份差额工资。公司认为,他们是要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期间双方一直未达成协议,因此未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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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合同纠纷]
打工不签合同 纠纷时获风险
打工不签合同,纠纷时获风险 案件简析: 杨辉洪、周德会之子杨先青在一工厂打工,该工厂不正规,没有和杨先青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予任何劳动关系的证明。后杨先青不幸因工死亡,老板否认杨先青是其工人。在本律师的努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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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劳动合同纠纷]
几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例
用工管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同《劳动合同法》不和谐的音符,如法律意识淡薄,未按规定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制订公布程序不当,忽视对劳动合同的全面依法履行,损害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况仍有发生等,这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电力企业应全面贯彻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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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