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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 五大绝招放心购买二手房
教你五大绝招,保你钱花得顺心,房买得称心。 查明产权即认真审查房屋产权的完整性、可靠性。购房人首先要卖方提供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其次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和产权记录,包括房主、档案文号、登记日期、成交价格等,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也是非常重要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陷阱该如何来避免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涉及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对各方来说尤其重要。往往在房交易过程中,二手房交易最容易经常出现纠纷,大部分原因是房东隐瞒或未明确相关信息造成的。对购房者而言,一旦陷入购房陷阱,将苦不堪言,如何规避购房风险,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购房陷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产权状况陷阱。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次,以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屋,甚至是尚未建设的房屋进行登记是有法律依据的,也是可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品房买卖] 构成商品房欺诈的四个要件
据悉,目前商品房的诉讼案件,在北京市民事诉讼中占首位。在商品房市场中,与开发商相对应,广大消费者仍处于弱势。为此,有关专家为消费者支招认定商品欺诈。据介绍,构成欺诈须具备四大构成要件: 1.须有隐瞒真相,制造假象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当事人陷入错误; 3.须有欺诈故意; 4.实施欺诈之人为相对人或者第三人。
咨询律师: 胡骅
[商品房买卖] 购买二手房规避陷阱
二手房买卖中,多数人是通过中介机构来购房。而随着房价居高不下,目前房屋买卖一方当事人违约行为增多,“一房二卖”甚至“一房多卖”现象频繁发生。买房人常常成为受害者,不仅买不到房子,而且还要支付高额的房屋中介费用。 日前,北京二中院发布警示,提醒买房人在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规避三种“陷阱”。 法院建议: 1.
咨询律师: 胡骅
[商品房买卖] 商品房购买法律问题
缓冲的机会,在缓冲期内,退房违约的损失也相对减少。即使有时候,依照法律规定应无条件返还定金,开发商也往往设置种种障碍,增加认购方索回定金的成本,从而使购房者放弃这样的想法。 购房者如果想直接签合同,应该注意如下问题:1、不能是热销楼盘,对于热销楼盘,如果不交定金,房子往往留不住;2、将谈判内容事先准备充分,从而节省谈判时间
咨询律师: 胡骅
[商品房买卖] 买房子需要哪些程序?
的衡量与分析,初步确定一个适合自身实际需要的购房框架,然后结合收集的各种楼盘信息进行筛选、比较,确定几个备选项目。 三、对备选项目通过收集的楼书资料,电话咨询或熟悉该项目的朋友做一番初步了解,然后抽出几天时间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四、现场考察项目过程中,可邀请一些对建筑和环境懂行的朋友同行,这样对选择到好房屋会有很大的帮助。
咨询律师: 胡骅
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 (一)签合同时需看到的东西: 1、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正本。 (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此产权的真实性。) (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验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 2、产权证所有人及其共有人(配偶)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复印件。 3、卖方身份证及户口薄。 4、如卖方非产权证权属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过户费用及流程
二手房的税费会因产权类型不同以及房产证填发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二手商品房税费: 二手商品房就是业主从开发商手中按照市场价直接购买后上市出售的房产类型,但是经济适用房不属此类。 契税 :成交价格的1.5%,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房产,其契税需要按照成交价格的3%交纳;【名词解释:非普通住宅——凡是“建筑面积在140平米以上、容积率高于1.0、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宅交易平均价格1.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如何商业贷款办理?
因为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可能实现动产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且房子涉及的金额相对较大,因此购买二手房时,卖方希望的是交钱后过户,而买房则希望先过户后交钱,如何解决这个矛盾,达到买卖双方利益的相对平衡,分期付款就成为二手房交易中最为常见的做法。即签订合同后,买方先支付给卖方一定比例的首付款,待过户后再支付尾款。
咨询律师: 胡骅
“退房”是老百姓的通俗说法,在法律上应该属于解除合同。实践中遇到的“退房”分二种情形: 1、开发商尚不具备商品房预售资格,与拟购房者签订认购、订购、预购书(或者协议),并要求拟购房者支付定金。 根据律师接受咨询的信息反映,这种情形在目前桂林市的商品房市场中比较普遍,产生的纠纷也比较多。拟购房者支付定金后,“就有了一种被套住的感觉”。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时,对开发商的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又不引起足够重视,待产生纠纷时,才意识到合法权益受到剥夺。 三、完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定金条款的对策 定金的各种效力与作用说明定金在当今的社会生活中处于不可或缺的地位,但是在有些方面也有不足之处,尤其在大宗商品房屋买卖中的缺陷。现针对不足之处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加快开发商的诚信制度建设。开发商应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将真实信息披露给购房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7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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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 退房纠纷及其相关法律问题
目前,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商品房交易市场日趋火热。但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及开发商违规操作等原因,出现了大量的退房纠纷。那么,发生纠纷后,法院只能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衡量,以确定购房人能否退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7条之规定,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咨询律师: 胡骅
楼梯等,切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米以上(2.2米)的永久性建筑。 那么,商品房买卖的三种计价方式应该如何在买卖合同中标注面积呢?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此有明确规定,该法第十八条规定,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第十九条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买卖中的陷阱
对策:只要卖房人未取得完全产权,交易都不可信。 4、房产上存有法律不允许自由转让或者禁止转让的障碍。 对策:如该二手房已被查封或者抵押,则可在解封或消除抵押负担后,方可与之交易。 5、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房人又将该房转卖他人,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致使先前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 对策:“预告登记”是避免这一陷阱的有效手段。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很无奈,请问房屋维修的费用该由谁支付?因此而产生的租房费用等经济损失可向楼下住户索赔吗? 律师说法: 房屋实际占有人应承担风险 此案例中的问题应从两个层面予以考虑:一方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如双方有约定的,依照约定处理;如未约定的,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即不论房屋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由实际占有人承担风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交易流程图
二手房交易流程全知道,助您购房全程无忧!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咨询律师: 胡骅
被认为无效条款,所以说司法解释的要求比我得要求还要高,没有办法,谁让人家是最高法院呢。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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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之一) 一、我是城镇居民,想在城郊购买农民的房子,请问可以吗?——刘女士 答:我国政策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因此,您到城郊购买农民的房子是违反国家政策的。 二、我跟王先生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上只有王先生一个人的签字,没有他妻子的签字
咨询律师: 胡骅

房产买卖纠纷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3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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