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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房屋买卖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房产买卖纠纷、房产税费、商品房买卖、购房指南、农村房屋买卖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买房的目的有的是自住,有的是为了改善居住条件,也有的是出租或待机转手获利。不过,买房不像买衣服买手机那样,穿够了、用够了就可以换一换,因此,在买房的问题上每个家庭都是慎之又慎。特别是购买二手房的网友们,在进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有些事项必须要注意。今天,我们特别整理了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共总结出20条经验,希望对购房者会有一些借鉴和帮助。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
咨询律师: 胡骅
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此时,阳某可以通过主张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要求某房地产公司赔偿损失、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等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品房买卖] 如何签订二手房合同
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为此提醒消费者,如果此时您能够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
咨询律师: 胡骅
[房产买卖纠纷]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疑难问答
机构计收与其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8.商品房买卖双方约定“交付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房款总金额不变”发生纠纷时如何处理?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律审判实务问答》,如果商品房买卖双方约定“交付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房款总金额不变”发生纠纷时,应当结合具体案件分析该约定的效力,分别情况处理。
咨询律师: 胡骅
先有房,再有家,近年公司青年员工比例不断增长,很多员工都要面临第一次购房,然而对于这笔动辄数十万的大额交易,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党群工作部将借助本报平台对在购房过程中如何审查开发商资质,如何签订购房合同,如何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等方面为您提供法律指导。 一、五证。
咨询律师: 胡骅
[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交易应注意事项
当事人咨询:我想在市区为父母购买一套二居室的楼房,几经打听才知道,有一位先生有一套合适的楼房要出卖,我很想购买。请问在购买之前,我应当注意些什么问题? 律师解答:您所咨询的问题,是关于二手房在买卖(或者称交易)时应注意的事项问题。由于二手房的交易与从开发商手中直接购买商品房明显不同,所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所以必须格外引起重视。
咨询律师: 胡骅
摘要:好多人买了一个小户型的房子,公摊面积却不小。于是,心里就会疑惑,房屋公摊面积怎么算?自己是不是被坑了呢?其实呢,是大家不知道公摊面积怎么算,才会有这样怀疑。那么公摊面积到底怎么算呢?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商品房公摊面积规定。 屋销售面积一般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组成。但因公摊面积计算起来比较复杂,所以也是房屋买卖中猫腻重重、纠纷不断的焦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为规避银行贷款限制,张某借好友名义买房。几年后房价上涨,因好友争夺房屋所有权,两人闹上法庭。近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实际出资人张某为房屋所有权人。 2007年,在乌市上班的张某打算买房,而她的户口在霍城县。当时,非乌市户籍人员在乌市购房办理银行贷款会受到限制。
咨询律师: 胡骅
知道的人在买商品房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建设部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文件。虽然说《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已经很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采用《文本》签订合同能尽可能的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都会对比《文本》根据自己的需求来修改些内容,一般,在购房时有些问题需要重点关注下。 基本的“五证”齐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由于付款晚了,房主想涨价10万,但我只同意给3万,最后成了被告”。朱先生说。 今年5月,昌平区法院一审判处朱先生败诉,合同解除。但朱先生已交给房主的120万元房款,却因房主“无钱”而被拖欠至今。朱先生决定起诉房主,要回房款。 买房买出两场官司,朱先生这才发现购买二手期房的风险很大。朱先生认为,链家地产代理了政府禁止交易的房源,并且没有建议购房人做资金监管,加大了交易的风险,令自己蒙受损失。
咨询律师: 胡骅
签合同是买房必须经过的一道程序,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买房者不要只沉浸于将要搬入新房的喜悦中,还要打醒十二分钟的精神签订买房合同不要稍不注意就跌进渗透在合同中的陷阱。接下来笔者将为您详细介绍买房签合同时,需注意哪些陷阱? 以下是常见的购房合同陷阱,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予以留意。 一、购房初期的定金条款或者定金合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一:补缴差价最高为原房价的30% 不少人知道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不够5年,需要在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以下简称差价款)后才能买卖,但很少人知道,这差价款是按原房价什么比例收取。 通知规定,不同时期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其需要缴纳的差价款比例不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当登记权利人与事实权利人不一致时: 1.根据登记的推定效力,不动产登记权利人被推定为正确的权利人,免去登记权利人积极正面自己权利真实性的义务; 2.只要事实权利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对争议不动产的权利,由登记推定的权利正确性即被推翻 二、民间借贷与房屋借名登记关系的认定: 1.当事人合同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 a.
咨询律师: 胡骅
解读黑龙江实施房产税暂行细则,二套房非营业性不缴税 来源:生活报 近日,我省发布《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暂行细则》,对我省房产税征收进行进一步细化。不少哈尔滨市民纷纷给本报来电询问房产税究竟怎么收,二套房、大户型房以及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应该如何缴纳。带着市民关心的这些问题,记者4日采访了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为市民答疑解惑。 8类情况免征房产税 问:房产税向谁收?
咨询律师: 胡骅
[购房指南] 房屋买卖中的法律常识
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就此,认购书的约定在法院的审判中有了一定的标准,认购书中的约定一般也为审判时所接受。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应当慎重行事。 13. 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效力 认购书可直接转成正式合同。商品房认购书是房屋买卖双方达成的一种“初步意向”,既然是初步意向,就表明双方可以以比较小的代价退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购房者购买房屋时应当缴纳哪些税费? 一、印花税:是指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 1.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房地产交易中的凭证[由纳税凭证的书立人或受领人缴纳]; 2.印花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3.开发商和购房者需要各缴纳金额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咨询律师: 胡骅
我去年购买了一套两居室的商品房,约定今年七月一日上房。但现在小区内绿化、路灯等部分工程依然在施工中,而开发商却通知我前去办理交房手续,我可以拒绝接收房屋吗? 秦景敏律师答复: 我国《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皆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这是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看产权登记时间及其违约责任。建议明确产权登记具体时间,并约定具体的办理方式。另外,建议明确约定因开发商的原因,迟延办理产权登记或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责任。 总之,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注意的问题还有很多。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先咨询律师再进行签订,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西安房地产法律顾问郑科研律师欢迎你的咨询。
咨询律师: 胡骅
[商品房买卖] 重庆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比较常用的一种合同,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律咖网小编将为大家提供一份 重庆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屋买卖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0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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