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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端主要有以下几点: 1、使用年限 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 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最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
咨询律师: 胡骅
商业住宅是指在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上建设的住宅用房,称为商业住宅,例如像市场上售卖的产权为40-50年的酒店式公寓就是商业住宅。而商品房则属于普通住宅,产权70年。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应该注意商业住宅和商品住房区分开来,由于土地性质不同,商业住宅产权也和普通商品房产权不同。相信不少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都会有此类疑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购买商铺与购买住宅相比,既有共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一般来说,购买商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购买商铺前应向房屋所在区的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所购房屋的权属状况,包括是否抵押、是否受司法限制等。因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就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咨询律师: 胡骅
靠近spar的街铺较旺外,内街铺都相当冷清,不少商铺空置着。 业内人士提醒:诱惑越大风险越高 东莞瑞峰地产副总经理姚丽军认为,“返租”诱惑越大,风险越高。目前市场存在的“返租”年回报率主要是5%~8%,如果回报率高达10%,甚至高于10%的话,购房者就应该小心谨慎,诱惑越大的产品,风险就越高,要仔细判断。 而曾经成功做过“返租”销售的东莞瑞峰置业,对于如何做好“返租”商铺也有自己的见解。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产买卖纠纷] 广州什么是商铺售后返租
商铺售后返租(又称售后包租、售后回租、售后承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还有一种解释:售后返租是指开发企业将所售商品房出售给投资者,同时与投资者签订承租协议,并以承租期间的租金冲抵部分售价款或偿付一定租金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无论销售方式还是投资方式,总的来说购买者将是“一分投入
咨询律师: 胡骅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销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房产买卖纠纷] 广州商品房屋保修期限多长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咨询律师: 胡骅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咨询律师: 胡骅
[房产买卖纠纷] 房地产基本常识
房地产又称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具体地是指土地及其附着物。房产总是以地产联结为一体的,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2. 房地产产权 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是产权人对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3. 土地使用权 是指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对土地使用的权限,包括开发权、收益权、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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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各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纠纷举证指南
咨询律师: 胡骅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保[2012]15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加强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
咨询律师: 胡骅
购买房屋过程中,购买者经常感到最大的困惑就是如何保证自己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和稳定性,以及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开发商销售或者预售的商品房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呢?石家庄张峰律师回答: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国家政策
咨询律师: 胡骅
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父母出全款并且写男方名字的,那么毫无疑问是男方的个人财产;而如果只是出首付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在二审过程中,我向法院提出,按照司法解释的精神和立法的原意,婚后父母出首付并且将房产证登记在男方名下,这已经构成了《婚姻法》第19条的“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因此这一部分出资也应当视作是对男方的个人赠与,既然属于个人赠与,那么男方购买房屋的,就应该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如果出租人依法终止房屋租赁合同,那么承租人和被转租人签订的转租合同也随之终止。被转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转租合同的违约责任,如果出租人也参与了增值租金的分成,那么出租人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   转租期限可以比原租期长吗? 转租期限一般不能超过原租赁期。但是,如果出租人同意,并且和承租人签订了相应的补充协议,那么转租期限就可以比原租期长。 承租人能提前退租吗?
咨询律师: 胡骅
[房产买卖纠纷] 房屋拆迁后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房屋拆迁后,房屋租赁关系仍然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出租人不能以此为理由终止租赁合同,但由于以前的房屋被拆除了,所以承租人可以住在补偿安置的房屋里。如果补偿安置的房屋和以前的房屋条件不一样,双方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租金。如果不符合原来的用途,承租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取得房地产权证,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高院司法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在司法实践中不能机械的适用该条款 订立买卖合同时,出售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交付房屋前取得房地产权证,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法院没有支持。
咨询律师: 胡骅
[房产买卖纠纷] 商品房买卖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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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 拆迁常识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 监察部办公厅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住房如何认定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住房如何认定 一、案情介绍: 原告王女士与被告刘某均是再婚,二人于2003年冬季经人介绍相识,2004年11月29日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刘某将自己位于顺义某小区的一套住房卖掉,得33万元房款
咨询律师: 胡骅

房产买卖纠纷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9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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