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南康市唐江镇唐东路枣子树下22号。 委托代理人卢福生,男,1964年3月生,汉族,南康市人,个体户(系陈惠如之子,住址同上)。 第三人卢健,男,1970年1月生,汉族,南康市人,住南康市唐江镇大街上45号。 第三人王淑林,女,1973年7月生,汉族,南康市人(系卢健之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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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被上诉人大余县饮食服务公司因房屋登记一案
法定代表人陈喜风,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尹春,该公司副经理。 委托代理人彭翔,江西启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大余县饮食服务公司因房屋登记一案,不服上诉人大余县房地产管理局为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大余县支行颁发的房权证余房公字第015091号房屋所有权证,向大余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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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上诉人赖晓霖因被上诉人石城县房地产管理局房屋产权登记一案
石城县房地产管理局房屋产权登记一案,不服石城县人民法院(2005)石行初字第4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9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委托代理人钟超平、被上诉人委托代理人赖坤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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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行政诉讼]
上诉人上海悦美气动升降椅厂因房屋行政登记一案
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周兴,男,上海市虹口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原审第三人上海汽车电器总厂,住所地本市平凉路1055号。 法定代表人柏伟娟,上海汽车电器总厂厂长。 委托代理人王恩山,男,上海汽车电器总厂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沈佳秋,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上海悦美气动升降椅厂(下称悦美厂)因房屋行政登记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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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上诉人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因房屋行政登记一案
原审第三人孙才娣,女,1957年2月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黄陵路200弄25号601室。 上诉人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局)因房屋行政登记一案,不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04)普行初字第8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市房地局的委托代理人袁方、周海峰,被上诉人吴幼定,原审第三人孙才娣到庭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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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上诉人陈玉香因房屋行政登记一案
陈玉香因房屋行政登记一案,不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4)黄行初字第7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陈玉香的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花慧颖,被上诉人汤樱樱及其委托代理人陈春香,被上诉人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的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赵鸿仁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陈玉香系汤樱樱的阿姨。本市西姚家弄21弄1号301室原系公房,建筑面积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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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石家庄市东马路6号楼。 委托代理人许国峰,男,1976年8月生人,汉族,住辛集市亚仙村大酒店。 第三人辛集市商贸局(原名称为“辛集市商业局”)。 法定代表人赵建勋,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信川,该局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王天卫,该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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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原告孟繁菊不服被告沈阳市房产局房产行政登记一案
晶体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浑南产业区世纪路29号H座。 法定代表人赵洪生,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兆健,辽宁法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福铎,辽宁法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孟繁菊不服被告沈阳市房产局房产行政登记一案,于2005年3月31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2005年4月7日受理,于2005年4月6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及证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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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重庆市长寿区顺发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上诉人重庆同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因房屋行政登记一案,不服长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长行初字第20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5年12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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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尹兵房屋行政登记二审案
年3月12日生,汉族,驾驶员,住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花卉园西三路23号1幢1单元2-2号。 上诉人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因房屋行政登记一案,不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渝北法行初字第80号行政判决,于2005年12月26日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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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陈希镇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登记行政决定案
代表人张定宇,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侯岩琳,女,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科科长。 委托代理人柳成立,男,綦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 上诉人陈希镇因房屋登记行政决定一案,不服重庆市綦江县人民法院(2004)綦行初字第26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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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重庆市商业储运公司与重庆市土房局房屋行政登记纠纷一案
新区高新园分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江东平,该局北部新区高新园分局干部。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重庆市渝北储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黄泥塝五人支路11号。 法定代表人甘继民,经理。 委托代理人傅达庆,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付宗金,男,汉族,生于1956年6月15日,住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金龙路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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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张爱民诉市土房局房屋行政登记上诉一案
住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1号5-3-2号。 上诉人张爱民不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其诉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土房局)房屋行政登记一案所作的(2004)江行初字第11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经庭审举证、质证认定以下事实:张爱明与李增华原系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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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镇屋基村第七合作社。 负责人尹开端,社长。 委托代理人唐荣健,重庆缙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镇屋基村第六合作社(下称六社)因不服被告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下称区政府)颁证行为一案,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于2003年11月11日作出(2003)渝一中行初字第53号行政裁定,以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为由驳回原告的起诉。后原告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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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陈小勇诉巴南区人民政府土地颁证一审案
委托代理人黄忠维,重庆市巴南区国土资源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梁勇,重庆市巴南区国土资源局干部。 第三人陈勇,1977年7月13日出生,汉族,务农,住重庆市巴南区天星寺镇单石村老林湾社。 原告陈小勇不服被告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一案,于2004年5月24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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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建功,男,汉族,1957年出生,住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新兴街十巷9号。 原告付艮夫不服被告登封市人民政府为第三人付建功颁发的城关集建(中岳)字第556号土地使用证(以下简称第556号土地证)一案,于2004年2月3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3月22日开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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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上诉人东陵司法局、程宏志因房产行政发证一案
市公安局退休干部,住所地凌源市西窑街4委10组。 委托代理人刘荣途,辽宁法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东陵司法局、程宏志因房产行政发证一案,不服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2004]东行初字第4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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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上诉人东营市房产管理局诉孙玉霞不履行房屋登记法定职责案
东营区人民法院就东营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产局)诉孙玉霞不履行房屋登记法定职责案,于2004年11月26日作出了(2004)东行初字第58号行政判决,上诉人市房产局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1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委托代理人朱希民、被上诉人孙玉霞及其委托代理人杜众华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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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辛店街道办事处姜家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姜家居委会)诉东营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房产局)、东营市瑞雪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雪机电公司)房屋行政登记案,于2004年9月28日作出(2004)东行初字第40号行政判决,上诉人姜家居委会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11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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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原告崔春平因房产行政撤销案
12月27日生,汉族,广饶县广饶镇十一村村民,住该村。 第三人崔淑芬,女,1953年9月15日生,汉族,现住广饶县人民检察院。 原告崔春平因房产行政撤销案,不服被告广饶县人民政府于2000年8月8日为崔国良、崔春兰办理的11-0173、11-0174号房产证,于2003年12月29日向本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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