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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4月20日出生,满族,该公司法律事务处处长。住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泉街沿泉里1号7—312. 委托代理人:段保国,男,1970年5月13日出生,汉族,该公司工程师。住址:沈阳市和平区泰兴街1—1号323室。 原告沈阳宏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东北电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于2004年3月18日起诉至本院,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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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大东区草仓路62号。 法定代表人张树民,系该公司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董方伟,男,1965年11月8日出生,汉族,系辽宁盛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住沈阳市大东区机校街1号512室。 上诉人国淑琦、韩广金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沈河人民法院(2001)沈河民初字第25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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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沈阳日月潭实业有限公司(原沈阳日月潭大酒楼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桂林街二段十八号。 法定代表人金万里,系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杨志武,系辽宁东来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刘祥春诉被告沈阳唐州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日月潭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3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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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信”)商品房预售纠纷一案,本院于2003年6月9日作出(2004)渝一中民终字第1506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4月14日对本案提出抗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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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于2001年3月23日诉至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1年5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周良飞及委托代理人高险峰、孟繁旭,被告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政府委托代理人吕继民、王喜龙,第三人大成经贸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王淑清出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毕。 原告诉称:原告于1998年10月9日向被告预交购房款385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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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生,汉族,大庆市萨尔图区非公有制经济委员会主任,住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6-1楼3单元101室。 委托代理人徐贵增,男,1938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大庆市萨尔图区政府法律顾问,住哈尔滨市大庆路117栋4单元1号。 原告王悦与被告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政府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于2001年3月23日诉至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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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房德财,职务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思宇,大庆市庆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彭庆东与被告大庆石油管理局房屋建设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房建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彭庆东及委托代理人赵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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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佛山市普君南路3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雷志远,经理。 委托代理人:关正坚,该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黄雪鹏,广东丰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吕超玮与佛山市城区华侨房屋建设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0年9月13日,作出(2000)佛中法房再终字第 26号民事判决,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吕超玮不服,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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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沈庆,广东中信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刘燕芬与上诉人顺成房产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原广东省顺德市人民法院(2002)顺法民初字第016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3月27日和同年5月9日、20日询问了上诉人刘燕芬的委托代理人姚小冰、上诉人顺成房产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沈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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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佛山市南堤路53号102房。 上诉人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原广东省佛山市城区人民法院(2002)佛城法房初字第38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4月24日询问了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隋志生、被上诉人卢森泰、潘翠换。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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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邓佩仪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03)顺法民一初字第001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5月20日询问了上诉人邓佩仪的委托代理人钟德强、董国楷、被上诉人顺成房产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沈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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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宏建实业公司(下称宏建公司),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38号东建大厦31楼。 法定代表人叶大焕,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黄劲超,该公司职员。 上诉人梁伟桃因预售商品房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原广东省佛山市城区人民法院(2002)佛城法房初字第3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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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76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汇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佛山市城区建筑工程公司),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号。 法定代表人周惠娜,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隋志生,广东通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谢俊文,男,1979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开平市赤坎镇河南路116号401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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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75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汇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佛山市城区建筑工程公司),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号 法定代表人周惠娜,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隋志生,广东通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林彦,男,1971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禅城区上沙东街6号901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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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政治学院老师,身份证:42011119770127558X. 委托代理人简浩光,男,1971年2月23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禅城区唐园路9号201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张槎镇经济实业总公司(下称张槎公司),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镇工贸大厦七楼。 法定代表人蔡同威,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赖庆莲,广东正承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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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碧江大桥边。 法定代表人梁裕尤,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苏汉辉,广东国强鸿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彭建球、陈燕玲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原广东省顺德市人民法院(2002)顺法民初字第0330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4月15日询问了上诉人彭建球、被上诉人碧桂园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苏汉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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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预售商品房纠纷一案,不服原佛山市石湾区人民法院(2002)佛石法房初字第11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3年3月12 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4月17日询问了上诉人沈伟坚及其委托代理人隋志生,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李蕾。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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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陆清景,男,1971年9月5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翠湖新村翠鸣苑7号楼B203.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邓红梅,女,1970年7月23日出生,汉族,住所同上。 上述二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钟坚、汤志伟,广东通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翠湖分公司、建设总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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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徐鹏宗,男,1947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翠湖新村翠鸣苑6号楼B401.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徐子晓,女,1970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住所:同上。 上述二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钟坚、汤志伟,广东通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翠湖分公司、建设总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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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96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丽娜,女,1958年9月8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巷25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粤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佛山发展大厦28楼。 法定代表人何浩昌,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梁立权,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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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9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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