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
罗代良与章明宽等合伙纠纷上诉一案
驳回罗代良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原审原告罗代良以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被上诉人所增加的合伙股份无效为由上诉来院。 经审理查明,永川市花桥镇河坝湾煤矿系永川市原花桥镇叶家沟村民委员会开办的集体企业。2002年4月,上诉人罗代良与章明宽等十一名被上诉人合伙承包经营该矿,并签订了第一份河坝湾煤矿《股东会》章程,但在该章程中未确定各合伙人的出资数额,现各合伙人均认可总股份为12.5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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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谢春与曹民合伙协议纠纷二审案
17442号车逾期还贷情况、车辆维修票据、调查笔录等证据及当事人陈述进行了质证,以上证据也随卷移送本院,经审查,本院确认原审判决对相关证据的采信合法、有效,可与原审开庭审理笔录相印证,并据以认定案件事实。 二审审理中,双方当事人均确认渝A17742号车现己转卖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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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黄家财、张炳与伍明合伙经营纠纷二审案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2004)荣民初字第1203号民事判决。 二、伍明给付黄家财、张炳合伙利益20万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一审案件受理费5510元,其他诉讼费3255元,合计876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510元,其他诉讼费3255元,合计87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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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原告张会成与被告刘玉杰第三人甄彦辉确认合伙关系纠纷一案
第三人:甄彦辉,男,1968年8月1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辛集市前营乡西刘庄村。 原告张会成与被告刘玉杰第三人甄彦辉确认合伙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05年5月24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张会成及其委托代理人杨艳桥、王艳龙,被告刘玉杰及其委托代理人田舒健第三人甄艳辉等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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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谭从兵与晏新建合伙帐务结算纠纷一案
县乡企局职工,住石泉县城关镇西街4组。 委托代理人高兴安,石泉县法律事务中心法律工作者。 原告谭从兵与被告晏新建合伙帐务结算纠纷一案,第三人黄国远申请参加诉讼要求谭从兵,晏新建给付合伙期间的欠款,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先后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第一次开庭时,原、被告、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第二次开庭被告晏新建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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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上诉人刘福成与被上诉人胡万同合伙纠纷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4)佛中法民一终字第25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刘福成,男,1963年2月7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龙潭村福田组。 委托代理人林青,广东顺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胡万同,男,1954年6月25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右滩村8组。 委托代理人欧阳强枝,广东德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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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约定,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本案中,被告叶棠生与原告郭洪本、陈德安于1997年1月28日签订的《石场合作协议书》实际上是被告叶棠生同意两原告郭洪本、陈德安加入合伙体广西小平阳龙头山石场的入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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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蒋志良与袁耀生合伙协议纠纷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4)佛中法民一终字第21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蒋志良,男,1943年7月16日出生,汉族,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和顺镇农业银行宿舍。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袁耀生。男,1960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和顺镇江南路。 上诉人蒋志良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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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唐孝光承担。 骆际金、周春亮、郑展鹏、刘从法、陈冬菊、杜素兰、黄雪玉、夏甫荣、刘健在二审期间提交了6份说明,以证实当时五位老师以“伍老四”名义参加合伙的原因及具体情况。被上诉人唐孝光、原审被告陈海芳表示该6份说明不属于新的证据。本院认为,骆际金等上诉人在原审期间并未提交上述说明,而该6份逾期提交的说明又不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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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梁结颜与梁德智、余京、何婉仪退伙协议欠款纠纷案
系广东天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梁结颜与被告梁德智、余京、何婉仪退伙协议欠款纠纷一案,本院于2003年11月3日受理后,被告梁德智、余京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应由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管辖。本院经审查后,于同年11月24日作出(2003)南民一初字第2497-1号民事裁定,驳回被告余京、梁德智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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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上诉人周重江与被上诉人梁卓璠、梁国和合伙协议纠纷上诉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梁国和,男,1965年6月29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西华村西城二巷10号。 委托代理人吴德恭,广东杰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周重江因与被上诉人梁卓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不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04)顺法民一初字第03926号判决,依法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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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上诉人周和平与被上诉人杨永坚合伙协议纠纷上诉案
上诉人周和平因与被上诉人杨永坚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04)顺法民二初字第357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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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梁德智与梁结颜退伙协议欠款纠纷一案
国忠,广东正明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廖建文,广东正明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一审被告:余京,女,1963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官山朝乐路2号408房。 原一审被告:何婉仪,女,1952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海景路12号。 梁德智与梁结颜退伙协议欠款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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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上诉人梁永祥与被上诉人梁以成分伙欠款纠纷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5)佛中法民一终字第428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梁永祥,男,1975年9月4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禅城区环市镇朝东上石村。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梁以成,男,1978年8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木业市场七排C座二楼。 上诉人梁永祥因分伙欠款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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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敏,男,1965年9月11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景信阁60号。 两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朱小明,广东海顺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第三人李新国,男,汉族,住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顺流自行车厂永长亿花鼓厂。 上诉人彭惠平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04)顺法民一初字第0242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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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潘宜辉与何经和、邓沛香合伙协议纠纷案
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高要市白土镇冷二村2队。 两被上诉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唐耀坤,广东雅颂律师事务所律师。 两被上诉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陈志雄, 广东中信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潘宜辉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5)南民一初字第22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己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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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4)南民一初字第131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变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4)南民一初字第131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上诉人林艳珍、关芬伟、邓健美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合伙份额转让金200000元予被上诉人黎翠萍、白德祥、黎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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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胡满贤,男,1964年3月8日出生,汉族,住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居委会河滨北路怡乐园20号。 原审第三人佛山市顺德区旭飞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布工商业大道长远钢铁市场。 法定代表人何玉叶。 委托代理人岑志源,该公司职员。 原审第三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联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布工商业区四路。 法定代表人陈炽祥,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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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上诉人姜永胜因合伙纠纷一案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5)蚌民一终字第15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姜永胜,男,1952年出生,汉族,下岗工人,住怀远县城关镇佟楼街41号。 委托代理人张友军,安徽省怀远县包集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许怀亮(又名许健),男,1968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怀远县城关镇庙山路财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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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上诉人周之瑜因合伙内部财产纠纷一案
和西,男,1945年出生,汉族,农民,住怀远县唐集镇杨桥村。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杨和来,男,1944年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四被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宋丹,安徽卞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杨金树,男,1952年出生,汉族,农民,住怀远县唐集镇杨桥村。 上诉人周之瑜因合伙内部财产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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