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
同居关系析产问题
同居关系析产问题: 首先,明确一下什么叫同居。同居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构成有效的事实婚姻的两性结合。 现实生活中,同居的人们越来越多,而同居后分手时的财产分割问题,也常常会困扰一部分人,特别是不掌握财产的一方,往往处于被动,如果启动诉讼程序解决,却会因为自己的举证不力面临巨大的风险。 笔者曾接触一案例,分析一下这个案件,就不难发现风险存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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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同居]
同居析产案件财产分割问题
为此,笔者试分析一下我国男女同居析产案件财产分割问题。 一、同居关系的一般表述 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具有较稳定的长期共同生活关系。从理论上讲,作为一种民事行为,法律意义上的同居,可分为婚内同居和非婚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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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同居]
同居财产分割难
因为同居而引出的财产纠纷早已屡见不鲜,而其中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主张分割同居关系财产的往往是女性,因为就像夫妻关系一样,男性往往掌管着财产,尤其是公司的经营和股份。 如何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早有规定,即同居关系不同于夫妻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并不必然是共同财产,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要提出有关证据,才能享有对同居期间积累财富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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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同居]
六个细节教您看出轨
导读:婚外情是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是一个十分让人头疼的家庭问题,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婚外恋”从字面上它是一场恋爱,但从实质上它不过是一个偷情、偷性的过程,这是由男女性别不同,生理心理不同所带来的必然区别。在婚外两性交往之中,男人往往重性,女人则习惯于重情。本文主要从六个细节教您看老公是否已经出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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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基本常识
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指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因分割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子女抚养问题而发生的争议。 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的内容: 一、同居关系的解除; 二、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 三、子女的抚养。 处理原则: 一、一般情况下,仅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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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同居]
同居产生的问题
法第八条规定经补登记后形成的具有一定溯及力的婚姻关系。除此之外的同居关系,婚姻法虽未作明确规定,但在是否受法律保护以及受保护的程度等方面,都与合法的婚姻关系有明显区别。对于同居关系发生纠纷具体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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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同居关系引发的过错赔偿问题
关于同居引发的过错赔偿问题 同居下列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双方均未婚同居。 2、双方均有配偶且双方均知道对方有配偶而同居。 3、双方均有配偶但一方并不知道另一方有配偶而同居。4、一方有配偶但隐瞒真实情况与另一方同居。 5、一方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同居。 如此复杂的同居类型在实践中引发了形形色色的同居案件。在这众多同居案件中,涉及的过错不外乎两种:其一是有配偶同居者对其配偶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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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怎样认定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
没有构成重婚罪的“包二奶”、姘居是婚姻法所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两种主要形式。“包二奶”、姘居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夫妻互相忠实的规定,侵害了合法配偶的权利。“包二奶”和姘居行为的性质与重婚相似,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包二奶”通常表现为有配偶的男性以金钱、物质付给女方,双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同居关系或较为固定的性关系,女方一般只与对方保持这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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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对非法同居而要求“离婚”如何处理?
对非法同居行为应作出如下处理: 一、离婚后,双方未,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如无财产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二、未办理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关系的,如无财产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三、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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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同居]
同居财产归属
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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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我国法律对非法同居的分类
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如此区分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如此区分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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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处理
导读: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的当事人不适用《婚姻法)有关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夫妻财产制所调整的财产关系,是以夫妻的特定身份为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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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989年11月21日) 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应首先向双方当 事人严肃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视其违法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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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婚前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男女非婚同居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我国正呈一种蔓延趋势,并对婚姻家庭观念和行为产生巨大的影响。男女同居生活后,因关系不和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现象司空见惯。但婚前同居关系的解除必然会涉及到同居时的财产分割问题,那婚前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婚前同居与结婚相比,除少了一纸结婚证书外,并没有什么区别。我国夫妻财产实行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共有财产制。那么,婚前同居财产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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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对于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的性质应如何认定的问题,《婚姻法》第十二条作了原则性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同居期间的共有与夫妻共有,虽然都是共有,但它们在很多方面还存在不同: 一、婚姻法之所以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是基于夫妻关系的一体性和婚姻的本质;而规定同居期间财产的共有,是基于男女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事实,同居双方的财产往往难以截然分开。 二、夫妻共有是当然的、无条件的,只要婚姻关系尚存在,即使双方实际上未共同生活,在这期间取得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同居共有的形成是以双方实际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为条件的。 三、同居共有是可推翻的,一方可以举证证明财产归自己单独所有;而夫妻共有制度中则没有这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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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 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生父母,非婚生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但非婚生子女对生父母也有赡养扶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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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准婚姻关系是如何构成的?
是一方或者双方为有配偶者,因此,准婚姻关系与姘居以及“包二奶”相区别。我在提出法律应当承认准婚姻关系的主张之后,有人提出异议,认为我的主张就是助长非法同居、对抗《婚姻法》,公然主张“包二奶”,其实真的是很无辜。其实,这是连基本的概念都没有搞清楚,就“义愤填膺”了。均无配偶的男女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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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分为“一般同居关系”和“特殊同居关系”两种,人民法院在处理这两种不同的同居关系时,做法不同。1、作为“一般同居关系”的处理。所谓“一般同居关系" 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居关系分为“一般同居关系”和“特殊同居关系”两种,人民法院在处理这两种不同的同居关系时,做法不同。 1、作为“一般同居关系”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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