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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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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对非法同居而要求离婚如何处理
对非法同居行为应作出如下处理: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如无财产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如无财产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三、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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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同居]
非法同居分割财产纠纷案判决书
受理法院: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 周占军,36岁,汉族,个体经营者,现住xxx。 委托代理人 高洪杰,白城市通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 张星,同上。 被告 刘月华,38岁,汉族,白城市月华化妆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住xxx。 委托代理人 李金辉,吉林金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 汤长春,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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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同居]
如何处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纠纷
一般来说,在解除同居生活关系时,双方应首先经协商自愿达成财产的处理协议,协议的内容应不返强制性规定并尊重双方意愿。但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对于处理同居时的财产产生纠纷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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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解除同居关系时:子女的抚养及财产处理方式
解除同居关系时:子女的抚养及财产处理方式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三、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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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对非法同居而导致离婚的处理
对非法同居而要求“离婚”的处理 对非法同居行为应作出如下处理: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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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周占军诉刘月华解除非法同居分割财产纠纷案
周占军,36岁,汉族,个体经营者,现住xxx。 委托代理人 高洪杰,白城市通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 张星,同上。 被告 刘月华,38岁,汉族,白城市月华化妆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住xxx。 委托代理人 李金辉,吉林金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 汤长春,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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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认定非法同居的法律规定
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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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几种非法同居的财产共有处理规定
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指出适用对象为未婚者 婚前同居未婚者不以夫妻名义同居 一般共有无具体规定,比照民法通则共有处理 总的原则:1、同居期间所得按共有处理 2、重婚期间的财产须保护合法配偶的权利,即先分出其共有份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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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非法同居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非法同居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我跟女朋友在毕业后就一起生活,我们在一起五年了不过都还没结婚,后来我们感情不合就想分开,可是我们对一些财产的分割上发生了争议,我想去法院起诉,可是又怕法院说我们是非法同居,反倒也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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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非法同居两年后分手 双方的财产如何分割
问:近日在家碰见一个事例,隔壁村有一对中年男女未依法到民政相关部门登记即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有两年之久,男方有一子一女(已成人且能独立生活),女方带有一女(此女年幼)来与男方共同生活。其间共同劳动所得钱财均由女方掌管,且共同抚育并供女方之女上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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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非法同居的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生活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发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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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解除非法同居时 其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为共同共有财产,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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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如何分割
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如果当事人只是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名分”,法院是不受理的,因为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系。实际上,男女双方在同居中发生纠纷的往往是财产利益的分割以及所生子女的抚养等现实问题,这样的纠纷在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法院应当受理。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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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分为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关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1月31日前,双方本身也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我国承认其为事实婚姻。 1994年2月2日以后,我国不再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而同居的一律按非法同居处理。如果在1994年之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在1994年2月2日以后起诉“离婚”的,应当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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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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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解除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解除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之前我与我的男朋友一起同居了7年,怎么知道他居然变心喜欢上了另外一个,在这同居期间我们就好像两夫妻一样,钱都是大家一起用的,我想问律师:同居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同居财产分割: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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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解除同居关系时如何分割财产
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如果当事人只是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名分”,法院是不受理的,因为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系。实际上,男女双方在同居中发生纠纷的往往是财产利益的分割以及所生子女的抚养等现实问题,这样的纠纷在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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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分手后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从2003年开始,女方与男方共同生活至今。在共同生活中,因性格不合,相互猜忌,无感情可言,难以共同生活在一起,女方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分割共同生活期间所购置的财产。 【争议】 对本案的处理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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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非法同居的概念是什么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这种现象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虽然这是非法的,但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仍大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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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婚前同居财产两人共有被判双方分割
至一审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带走婚前自己的财产,分割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李先生同意离婚,带走各自婚前财产,但只同意分割登记结婚后的财产。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李某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审理期间,李某提出一审法院认定双方从2002年6月开始同居并确定相关财产为双方共同共有是错误的。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宋某与李某均愿意离婚,足见夫妻感情已破裂,一审法院准许双方离婚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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