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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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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再婚]
复婚需要哪些手续
应按《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十一条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办理,提供双方必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可以不进行婚前医学检查,但复婚一方当事人要求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除外。 下面是广东省的规定: (三)国内居民办理复婚登记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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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复婚再婚]
复婚程序
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所不同的是,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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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复婚再婚]
复婚手续
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按照《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这样,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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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复婚再婚]
如何办理复婚手续
如何办理复婚手续? 离婚后,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双方应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复婚的双方除持有与结婚登记相同的证件外,还须持《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可免婚前检查。 律师解答:怎样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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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复婚再婚]
新婚姻法第三十五条复婚手续解释
新婚姻法解释:第三十五条【复婚】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解释】本条是关于复婚的规定。 复婚,是指离了婚的男女重新和好,再次登记结婚,恢复夫妻关系。 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复婚,可以通过办理恢复结婚登记,重新恢复夫妻关系。复婚登记手续基本与结婚登记手续一致,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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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后未办复婚手续而同居的婚姻关系具有何种效力问题的批复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4月22日浙法研〔57〕字第1043号函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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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复婚再婚]
怎样办理复婚登记手续
怎样办理复婚登记手续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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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计划生育]
计生办主任篡改信息 为何构成滥用职权罪
“后悔死了,要是早知道改动信息会触法犯罪,我怎么也不会落到这个地步!”9月4日,因篡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查体系统数据,帮助他人逃避进站检查,致使8人非法生育的某计生办副主任吕某在接到法院判决书后,连说后悔。 现年34岁的吕某是某计生办副主任,分管计生统计工作。2008年3月的一天晚上,吕某被孙某邀请到一家豪华酒店吃饭。其间,孙某请求吕某帮忙超生二胎,吕某爽快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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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计划生育]
本案马某夫妇能否生育第二胎
依法履行缴款义务,綦江县计生委申请本院强制执行。 【探讨的问题】 行政庭在进行合法性审查时,对居住在部分山区集镇的一方为城镇人口的双少数民族独生女户是否可生育第二胎的问题存在争议。马某夫妇认为他们是属于居住在三类地区的独生女户,妻子是农民,双方又均为少数民族,符合《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市计生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九)项的规定,有权生育第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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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计划生育]
合法生育二胎夫妻不再受“女方满28岁”限制
2009年6月1日起,我省符合规定生育二孩的夫妻,将不再受“女方必须满28周岁”的年龄限制。这一政策调整,已在新修订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中得到确认。 此前,1999年制订、2002年修正的原《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曾规定,夫妻双方符合规定要求再生育的,女方必须满28周岁。今年11月28日,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公布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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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计划生育]
农村“独女户”二胎生育许可能否允许转让?
调节制度的主要差异不是以地区为界限的,而是以城市和农村的不同户籍为界限的。 目前,我国各地区的生育调节制度都允许农业户籍夫妇中“独女户”(即已经生育一个女孩的夫妇)在经过一段时间间隔之后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也就是说,已经生育一个女孩是农业户籍夫妇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法定理由,而非农业户籍夫妇却不能以此为由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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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计划生育]
陕西出台新政策 农村放弃生二胎奖励4000元
家住长安区兴隆街办楼子村村民张海燕今年33岁,2001年7月的一天,她生了一个女孩,在和丈夫商量后,他们决定放弃二胎的生育计划。现在可好了,按照新出台的政策,他们可以获得4000元的奖励。 放弃生二孩奖励4000元 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台了针对 “陕西省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的新政策,在全省农村实行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制度。 对于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的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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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反家庭暴力(以下简称‘家暴’)立法的基本原则应该是最大限度、最大范围保护家暴中的受害者。”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北京市妇联兼职副主席夏吟兰就反家暴立法接受本网记者专访。她建议,正在草拟中的反家暴法应该扩大家庭暴力主体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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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同居]
反家暴立法:同居关系或前配偶关系亦保护
”广东省妇联儿童部焦亚琼伤感地说,对儿童的暴力行为较对妇女施暴更隐蔽,他们弱小到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焦亚琼认为,首先要树立父母的现代儿童观,消除“孩子是自己生的,要打要骂是随自己便”的陈旧观念。对身处家庭暴力中的孩子,要推动多部门联合出台保护机制,才能帮助受虐儿童走出暴力。 温兰子悲愤之余,更关注正被家暴侵害着的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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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被告的经济水平等因素予以酌定。 据此,法院判决:准予原告苏某与被告施某离婚,准予双方对子女扶养、财产分割的意见。被告施某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其十日内赔偿原告苏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评析】 本案系一方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法院判决过错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列举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形: (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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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同居]
与他人非法同居,妻子追索精神损害赔偿
[案情] 村民甲与村民乙经人介绍相识后于1974年登记结婚,先后生育两个女孩。1988年5月,甲与本村女青年丙非法同居生活,生育一男孩。甲与乙自此发生矛盾,关系恶化,自1994年双方分居至今。2000年1月,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判决驳回离婚请求。但双方仍未和好,甲于2001年9月再次诉至法院请求与乙离婚。庭审中,乙向甲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要求甲赔偿精神损失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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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同居]
男方婚外同居要离婚 女方获赔偿金
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女子法庭近日审结一起离婚纠纷,女方最终获精神损害赔偿一万元。据悉,这是《婚姻法》修订近3年来,桥东区人民法院审结的首例因一方涉嫌婚外情,另一方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离婚纠纷。 石家庄市居民王先生与李女士于1998年结婚,次年生一子。后王先生与本单位一女同事产生好感,二人进而同居,发展到难舍难分的程度,于是王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与李女士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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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结婚程序]
当事人仅以程序违法要求撤销结婚登记行为应否支持
本案争执的焦点问题是:结婚系婚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办理结婚登记时当事人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当事人仅以程序违法为由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是否应予支持? 一、结婚登记及其撤销的法律效果 (一)结婚登记的法律效果 结婚即婚姻关系的成立,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男女共同履行法定程序,以确立夫妻关系、设立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结婚作为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有效要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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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婚姻自由]
什么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暴力是指使用捆绑、禁闭、吊打、强抢等手段,使被干涉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如果没有使用暴力,用言词或其他不好的行为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或者虽有暴力但还不足以使被干涉者不能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这种行为虽不好,可进行批评教育,但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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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