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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夫妻财产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婚后共同财产、夫妻财产协议、夫妻债务、婚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夫妻财产公证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夫妻财产协议] 婚内房产赠与可以撤销吗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之六 法律条文: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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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父母出资的房产如何归属
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作为我国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不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薄的物权归属和内容具有推定效力,即不动产登记具有公信力。因此,在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时,产权必须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方可以本解释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该房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配偶或夫妻共同名义下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后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隐瞒配偶卖房有效吗
领域内的物权变动与一般的物权变动的区别只表现在权利主体上的特殊性,即婚姻家庭财产登记在夫或妻一方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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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
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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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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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基础是什么?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基础 婚前财产协议的概念并未出现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之中,关于婚前财产协议概念的理解在司法实践中存有不同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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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婚姻法必备法律常识
先给大家普及一下最贴近生活的 婚姻法律法规 的问题 1.婚前一方父母买房,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如果离婚的话,怎么分? 【结论】 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另一半是没有份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 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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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公司股权的常见处理情形
公司股权分割也是当前离婚案件中的难点,公司股权、合伙企业的出资、独资企业的财产和股票债券的分割都是离婚中的新问题,人民法院在处理时,有的一次性处理,有的因为涉及案外股东的利益,有的涉及到清算,人民法院也会判决另案处理。 在股权分割上,往往因为涉及案外人的财产,人民法院通常不会处理公司财产,而要求当事人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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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隐匿和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损害夫妻利益怎么办? 从上面两个案例可以看出:确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损害另一方权益的事情,这种情况下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呢?是否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我们来看看《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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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具体实践中,判断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时,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各种形式的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从是基于原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还是基于夫妻共同经营行为所产生来判断,前者原则为个人所有,后者原则为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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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接下来就由笔者为您详细介绍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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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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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离婚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通过制造虚假债务,多占财产、化解个人债务,侵害婚姻无过错方利益等情况却屡见不鲜。 离婚债务处理的现状是当事人心态复杂,扰乱正常的举证、质证等诉讼活动的进行。 由于离婚当事人的职业、年龄、社会地位、所处环境不同,从而造成各自对债务处理的目的也不同,常见以下几种: 1、离婚当事人双方均不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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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婚外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首先确定婚外情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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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如何搜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律师凭调查介绍信向房屋管理部门提供了详细的地址及产权人的名称,能够获得产权登记查询证明,依此就可主张房屋产权分割。 4.保险信息查询 家庭中的保险一般涉及两类,一为财产保险,一为人寿保险。此两类保险,基于保险公司的不同,又有多种保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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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协议] 夫妻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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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专题讲座的提纲,把离婚时有关房产分割的常见类型、处理意见,还有最核心的补偿款计算公式问题,根据个人经验及婚姻法解释二、解释三,归纳总结了一下,和大家分享。 购房时间 出资类型 处理办法(不考虑另有约定/有无房本等情况) 婚前购房 双方(包含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落在一人名下 1、如果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 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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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  1、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和归属;  2、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及使用方法; 3、确立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义务;  4、协议的生效、撤销;  5、违约责任。 不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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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必须公证吗 婚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在婚前、婚后均可办理,不受登记与否的限制。婚前则是指将上述婚前财产协议进行公证,以增强该协议的公信力。日常生活中,人们习惯地简称为“婚前财产公证”。夫妻双方对约定可以进行公证,也可以不进行公证。如果进行了公证,变更时也应进行公证。夫妻双方没有公证的财产约定,只要不违反有关法律的强制性的规定,就应为有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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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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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8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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