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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夫妻财产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婚后共同财产、夫妻财产协议、夫妻债务、婚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夫妻财产公证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农村宅基地房是否应拍卖分割
(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条之规定,由法院依法将房屋进行委托拍卖,然后就拍卖所得款进行等额分割。 第二种观点认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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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夫妻债务]
女婿向岳父母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5000元,有被告祝仁会出具的借条为凭,该借款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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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约定赠给未成年子女的房产能否收回?
2001年,曾某和黄某协议离婚,约定将夫妻共有的一套两层住房的第二层登记在儿子名下,第一层归黄某所有。离婚后,曾某仍然住在二楼,黄某多次要求曾某搬出,遭到曾某拒绝。一天,黄某趁曾某外出,将大门锁和房门锁全部换掉,致使曾某无法进入房屋。曾某表示赠与不成立,要求收回二楼住房。 【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赠与合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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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夫妻债务]
如何认定离异夫妻同居期间的债务?
但徐叶认为6万元的债务是她与赵胜离婚之后所产生的,属于赵胜个人债务,没有偿还义务。 【争议】 关于本案中的6万元的债务,有两种观点: 一种认为该债务是在赵胜与徐叶离婚后同居期间所产生的,属于赵胜的个人债务,徐叶没有义务偿还, 另一种认为该债务虽然是在夫妻离婚后产生的,但是该债务的产生由于两人同居时共同做生意,是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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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案件的财产怎么分割
对离婚和子女抚养均达成了一致意见,仅就财产分割分歧较大。原告李某认为:坐落在a区的房屋虽是被告路某的父母在原、被告结婚前所建,但在双方父母商议原、被告结婚事项时,被告的父亲已明确告知,a区的房屋归原、被告所有。被告对原告的说法予以否认。在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路某将a区的房屋以6.8万元的价格卖给案外人贾某,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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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
婚前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婚前个人债务应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是否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如果可以,在什么特定情况下可以转化?婚前债务应该如何处理?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或者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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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
交通事故赔偿债务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
故上述两则标准只能用来判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合同之债,是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抑或属夫妻共同债务。要判断夫妻一方发生交通事故所负侵权之债,属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应从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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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田维友返还原告范丽霞32000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评析】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任何一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为夫妻双方共同债权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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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
如何正确认识夫妻共同债务及个人债务
在司法实践当中,经常有因为夫妻离婚涉及到债务问题而引发纠纷使案件不好解决,从而引发矛盾时候。那么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到底怎样区分呢?以下是笔者根据具体案例归纳总结的几点拙见。 首先,来看有关夫妻共同债务及个人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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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连带清偿
的人身依附关系,冯、江选择什么方式和约定什么条件离婚,是当事人自主行使民事权利的表现,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自由处分,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任何第三人都无权干预,且《离婚证》是代表国家管理婚姻关系的民政机关依法颁发的,它不仅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拘束力,对债权人也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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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含义
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称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 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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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擅自处分不动产的效力认定
但继承权是法定的,不需要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另外根据整个协议条款的文义表述、前后逻辑和订立目的可以认定,这个约定并不是遗嘱继承,而应是因离婚形成的一种事实上的赠与合同,这个合同是有效的。但赠与合同通常为实践性合同,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和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赠与不动产在产权登记以前,合同并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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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离婚,涉及个人情感问题,但现实中,延伸出来的麻烦还不止情感的事。很多时候,牵扯出来的财物事,也是相当恼人的。今天,让我们通过两个故事,来补一点婚姻财物处理中的法律知识。 为给亲人看病 她婚内能分割财产吗? 结婚5年,沈丽和周明感情一直不错。然而最近,周明却开始“头痛”起来。因为在婚内沈丽就提出要和他分割财产,还把他告上了法庭。两人本来好好的,怎么会突然闹这么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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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能否执行夫妻开设的公司财产
18%,除上述股权外,黄男、邹女两夫妻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分歧】 本案在执行中,就能否直接执行该公司的财产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这家公司的股东只有黄男和邹女夫妻二人,没有其他股东,该公司的所有资产均为夫妻二人投资设立,该公司的财产实际上就是其夫妻共同财产,故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公司的财产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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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婚前房婚后多次炒卖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小丽对房屋进行多次交易,最后于2010年购买了现居住的房屋。现两人要离婚,对于该套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发生争议,小光向法院起诉要求平均分割该套房屋。 结果: 婚前房产属个人财产,自然孳息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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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婚后过户的房产未必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该部分财产属于张某婚前个人财产。 关于赠与所得房产份额所有权归属,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张母在办理赠与公证时明确表示将其所有的房产份额赠与给张某(排除张某配偶的共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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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时股票增值部分如何进行分割?
夫妻离婚时股票增值部分将如何进行分割?同时,《物权法》对股权、基金质押贷款有了新规定: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等,现在也能质押贷款了。 婚后股票升值收益为共同财产 董先生自己在2004年拿出6万元积蓄,购买了股票。二年后,董先生与相恋四年的女友丁女士结婚。婚后,董先生一直利用业余时间操作买卖股票,近期股票已增值至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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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纠纷中的股票如何分割?
2万股,资金账户剩余20万元。 [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往家庭中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在从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在以上这个案例中,股票作为期权性的财产和一般的实物财产无论是在形式上和性质上都有着较大的区别,如何在审判实践中处理好股票的分割问题是我们值得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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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如何分割房子财产
父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2009年,王茜与张超结婚,因买房缺资金,接受了王茜父母10万元资助款。后因张超有了外遇,王茜决定与他离婚。但他们就房屋的分割产生了分歧。张超认为应将房屋折价后由两人平分;王茜则认为其父母资助的10万元房款必须扣除后再平分。律师解读 首先应当区分王茜父母资助款的性质,是借款性质还是赠与性质。如果是借款应当作为债务处理,如果是赠与,则不必再行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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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签了离婚协议书后一方反悔房屋分割条款还有效吗?
张红和李强婚后矛盾不断,常常吵架,二人商量离婚,还签订了离婚协议,对共同购买的房屋如何分割进行了约定。办理离婚手续时,李强又反悔了,张红想去法院起诉离婚。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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