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
主体
债的主体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债的主体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债务人、债权人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债权人]
借款合同中债权人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证据。 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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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债权人]
债权人代位权定义
债权人代位权定义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 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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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具有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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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债权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效力
关于撤销权行使的效力问题,存在绝对无效说和相对无效说两种观点。绝对无效说认为,一旦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则债务人的行为自始无效。相对无效说认为,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撤销的效果是仅在债权人和受益人或受让人之间发生效力。虽然债务人被撤销的行为自始无效。但是仅限于行使撤销权人的债权额的限度内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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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在审理破产还债案件时,如果企业法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审查认可,人民法院应当发布公告,中止破产还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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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债权人]
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条件是什么?
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实现债权公平受偿的制度。债权人参与分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和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必须都是金钱债权; 2 、被执行人即债务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是法人; 3 、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已经取得执行依据,而不是已经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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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债权人]
夫妻财产约定对债权人是否有效
夫妻财产约定对债权人是否有效 夫妻财产约定对债权人是否有效 去年,我远房本家李宏因经营煤炭运输向我借款10万元,约定一年后偿还本息。到期后,我去索要借款,李宏无力偿还,但李宏与其妻赵兰还经营一个饭店,我前去索要,赵兰拿出一份去年李宏与其签订的财产协议书,协议书约定“经营饭店所得归赵兰所有”。请问,我能否请求李宏以饭店经营收入偿还借款? 答:你有权请求李宏以饭店经营收入偿还你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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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债权人]
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及构成要件
另由债权人请求转得人返还,即可径对该利益强制执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放弃了债权行为的受益人或转让行为的受让人为被告,而只列为诉讼第三人应暗合了责任说观点。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可分客观要件及主观要件。客观要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需要明确的问题是,可行使撤销权的债权是否必须已届清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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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债权人]
债权人仅提供借据复印件的,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有中文译本。根据该条规定,原告罗某应当向法院提交借据原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8条规定: 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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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债权人]
婚协议中对债务承担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
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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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债权人]
债权人会议的主席是怎么产生的?
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2002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补充解释为: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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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债权人]
什么是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权人免除债务,是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从这条规定看,合同法规定的免除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但合同法也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征: (1)免除是无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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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债权人]
破产后债权人权利
破产后债权人权利 一、有利于法院中立公正的定位,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需要 在目前债权人会议召开不规范,债权人会议功能未得到真正发挥的现实情况下,真正对清算组实施监督的主体是人民法院。此外,法院对清算组还有指导作用。在债权人会议被忽视的前提下,法院与清算小组的行为、职责、利益极易混淆,现实中清算组的很多行为是法院指导或认可的结果,再由法院来监督,那么这种监督如何保持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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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债权人]
论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我国 《合同法》规定的一项崭新的法律制度。它的确立使我国民法债的保全体系在理论上进一步完善,填补了法律漏洞,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提供了更周密更细致的法律依据,对解决企业三角债”优化民商交易环境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文拟结合审判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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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