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罪]
票据诈骗犯罪的特点
票据诈骗犯罪的特点 票据诈骗犯罪具有以下特点和趋势: 1.发案率高并呈逐年递增趋势。自1998年至2001年8月间,全国银行系统发生的票据诈骗案件占同期诈骗案件的98%.仅2000年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各类票据犯罪案件就达7419起,涉案金额52亿元,其中票据诈骗案件占总数的95%以上。票据诈骗犯罪日趋猖獗,并呈逐年递增趋势,且递增幅度以成倍势头上升。 2.金额巨大,银行、客户损失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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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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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犯罪的概念
票据诈骗犯罪的概念 1.金融犯罪的概念及其在新刑法体系中的地位。金融犯罪是指以伪造、诈骗及其他方法侵犯银行管理、货币管理、票据管理、信贷管理、证券管理、外汇管理、保险管理及其他金融管理,破坏金融秩序,情节严重,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1997年新刑法颁布之前,金融犯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新刑法颁布,“金融犯罪”也有了明确的涵义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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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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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犯罪与贷款民事欺诈行为的区别
贷款诈骗犯罪与贷款民事欺诈行为的区别 公诉机关: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 被 告 人:张福顺 案 由:贷款诈骗 一审案号:(2002)秦刑初字第12号 二审案号:(2002)冀刑二终字第78号 一、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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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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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犯罪的行为方式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诈骗罪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关于具体的保险诈骗行为方式,刑法规定了五种: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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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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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犯罪的防范
票据诈骗犯罪的防范 票据诈骗犯罪性质恶劣,危害极大。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单位、个人及司法部门必须相互配合,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共同防范和打击票据诈骗犯罪。 1.广泛宣传票据知识,动员全社会力量防范和打击票据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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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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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集资诈骗犯罪 提高防范意识
最高人民法院8月5日公布了四起集资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件,其中两起案件的犯罪分子当日被执行死刑,公众的目光再一次被引向了集资诈骗类犯罪。为了提高公众对集资诈骗犯罪的认识和防范意识,新华网法治频道今日请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唐红新律师就这种犯罪行为的特征、认定及后果等作一个简单介绍。 问:8月5日,犯罪分子斯茶仙、杜益敏因犯集资诈骗罪被执行死刑,这两起案件的案情有什么共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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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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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犯罪的手段
票据诈骗犯罪的手段 票据诈骗犯罪的手段主要有使用变造票据、伪造票据、仿制票据、签发违法票据、使用作废票据和冒用他人票据六种。 1.使用变造票据。变造是指没有改变票据权限的人非法改变除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的行为。包括绝对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除签章之外,凡是增加或减少记载事项的行为,都是变造。 变造是对真实、有效的票据内容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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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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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金融诈骗犯罪的对策
2防范票据诈骗风险的对策 2.1注意易发票据诈骗案件的业务环节 主要是指票据的背书转让、大额贴现、转账业务等。诈骗分子采用欺骗手段,骗取票据后,往往通过背书转让作案。因此,在办理票据解付、贴现业务时,特别要注意审查票据背书前后手之间商品交易或劳务供应的合理性,及审查持票人与其前手的增殖税发票或免税证明和持票人合法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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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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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络诈骗犯罪浅析
形式多样的手机网络诈骗 手机网络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手机网络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 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正是由于手机网络诈骗犯罪可以不亲临现场的间接性特点,表现出形式多样的手机网络诈骗犯罪。如果广义范围内定义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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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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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票据诈骗犯罪的特点
制作精细,伪造的印鉴高度逼真,往往能够以假乱真。在银行业务实践中,金融票据的防伪印制、防伪检测等技术应继续加强,违规、失误业务及非正常现象的智能识别监控、预警系统应完整建立等,显得尤其重要。 1.2作案职业化、团伙化、规模化,内外勾结严重 一些企业或者诈骗分子为了增加诈骗成功的几率和金额,往往通过一些正式或者非正式的组织或机构来策划和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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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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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诈骗犯罪的非刑罚控制与防范
的深入,在金融领域内的犯罪活动也急剧增加,并且不断出现一些新的犯罪行为,其中发生在金融领域的的犯罪活动,尤其是诈骗犯罪比较突出,又由于对此新类型犯罪的控制与防范机制尚未健全,导致一些犯罪分子乘机作案,金融诈骗犯罪案件明显增多,诈骗数额越来越大、涉案面越来越广、社会影响越来越恶劣,严重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直接危害到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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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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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论析
我国刑法中金融诈骗犯罪是指从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至二百条规定的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等八个罪名。自刑法修订以来关于金融诈骗犯罪的主观目的争论十分激烈,争议焦点集中在“非法占有目的”的有无以及对“非法占有目的”内涵的理解等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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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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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法庭首判互联网不当言论案
一女子网上骂人被判有罪 据英国媒体3月22日报道,英国最高法院日前作出裁决,要求一名在互联网聊天室发表诽谤他人言论的妇女给予一名受害人1万英镑(约合1.76万美元)的赔偿。这也是英国法庭首次对在互联网上发表不当言论的个人处以诽谤罪的判决。 据报道,本案的原告是现年53岁的英国男子迈克尔·史密斯。不久前,史密斯和他的律师以诽谤罪将一个名叫特雷西·威廉姆斯的女子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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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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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不法分子使用虚假律师催款函实施的诈骗犯罪
发出的“律师催款函”日期临近月底,使当事人没有时间过多考虑,且迫于要追究法律责任而将前款汇入指定帐号;三是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个人信息,从发出的“律师催款函”上看,涉及的当事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准确无误,使当事人对函件的可信度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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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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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票据诈骗犯罪的案例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已向吉林省公安厅、黑龙江省公安厅报案。 与此同时,时任河松街支行行长的高山潜逃到加拿大。数日后,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因涉嫌票据诈骗犯罪被捕。后警方查明,北京世纪绿洲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东哲与高山、张晓光均为好友,李东哲行贿张晓光,后者指令东北高速在高山分管的河松街支行开户,而所存资金大部分被高山转与李东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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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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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罪量刑标准
刑法 诈骗犯罪量刑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 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 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 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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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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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家庭成员和近亲属间盗窃的认定
[内容摘要] 亲属间盗窃行为的处理有别于一般盗窃行为,在古今中外的刑法中都有类似的规定。中国现行的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亲属之间盗窃行为如何定罪量刑的问题,仅在司法解释中有过相关的规定。本文通过对亲属间盗窃行为的主体及对象的分析,然后划定家庭成员或近亲属的范围以及近亲属财产和他人财产的界限,以提高司法实践中对近亲属行为认定的可操作性。最后,提出仅靠司法解释处理亲属相盗行为的不妥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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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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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之债法律能否允许存在债务转移 ——兼析“刑事优先”原则对
法院应当裁定驳回陈某的起诉。 第二种意见认为,刑事裁判的效力仅仅对朱某产生约束作用,并不及于陈某依据协议向朱某父亲及李某主张权利,且通过协议朱某已经将非法侵占陈某财产的债务转移给了其父亲及李某,并得到陈某认可,故法院应当判决朱某父亲及李某向陈某连带偿还朱某应负的侵权之债。 评析: 本案因民事诉讼涉及刑事裁判,故而产生不同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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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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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期间债权人窃取债务人的钱财抵债是否构成盗窃罪
某回家后,当即将这一情况打电话告诉了法院的执行人员和许某,称用该款抵债。 对陈某的行为如何定性,有二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陈某构成盗窃罪。主要理由是:1、陈某趁许某家中无人之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手段。2、陈某在客观上已非法占有了许某的人民币8500元,属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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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