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
种类
刑罚种类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刑罚种类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管制、死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罚金]
家庭困难,罚金是否能减免
死缓减刑是由于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因而刑种发生变更,将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这种死缓减刑虽然也具有减刑的性质,但它是死缓制度的内容之一,不同于我国刑法中的减刑制度。当然,死缓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以后,符合减刑条件而被减刑的,可以视为减刑。罚金刑在执行中也涉及减轻的问题?我国刑法第53条规定: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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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死刑]
我国未来的死刑制度的发展趋势
权利和政治权利之世界性潮流与趋势,并努力融入国际社会之鲜明立场。我国的死刑制度终将会被取,但跟社会主义的发展是一样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不是未来的5年,10年,20年就能废除的,这将是一个长期而曲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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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死刑]
当代国际死刑发展趋势
个全球性国际人权文件 《宣言》第 3 条规定了基本生命权: “人人有生命、自由和个人安全的权利。”尽管对生命权的规定并不完整,但《宣言》应被视为支持生命权的基本宣言。《宣言》的法律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发展,后来据此制定的一些国际公约权利规则逐渐演变成国际习惯法,成为有约束力的合法的国际规则,可以说《宣言》是当代人权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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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死刑]
当前死刑制度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死刑核准权问题所受诟病最多,在学界的大力呼吁下,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终于决定将死刑核准权收归其统一行使。但是,我国死刑制度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适用死刑罪名过多 在 1997 年刑法修改之前,不少学者即对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是否应21该设置死刑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不少学者主张废除这类犯罪的死刑,广泛适用罚金刑、财产刑等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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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死刑]
碾压交通警察被判死刑
站附近将化名为“刘保柱”的被告人李守成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守成不服交通警察管制,强行驾驶机动车辆并拖拽交通警察,最终导致其被甩至车下碾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宣判后,李守成不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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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后逃逸,不都会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很多人都以此认定,只要交通肇事逃逸,就应当是3年以上的加重处罚,而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并不是这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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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死刑]
贩毒多少会判死刑
贩卖毒品50克“可以”被判死刑,但不是“必然”被判死刑: 50克以上,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0~50克,7~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克以下,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3~7年,并处罚金。 上述的重量是指贩卖海洛因的标准。 而对于其他毒品,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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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剥夺政治权利]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方式和对象
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方式和对象都比较广泛。在适用方式上,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在适用对象上,既包括严重的刑事犯罪,也包括一些较轻的犯罪。 1.剥夺政治权利附加适用的对象。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作为一种比较严厉的刑罚方法适用于重罪犯。根据刑法总则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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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罚金]
应根据主刑幅度确定罚金档次
罚金刑与主刑的适用脱节,导致轻罪重罚或重罪轻罚的现象时有发生。笔者认为,只有根据刑罚中主刑罚的处罚档次建立规范的罚金刑处罚档次,才能真正做到罚金刑适用上的罪刑相一致。 1.根据主刑确定罚金刑的适用,是刑事处罚原则的要求。从其他附加刑种的适用不难看出,附加刑的适用幅度总是与主刑的轻重密切相关。无论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还是没收财产的适用,都基本上反映了这一刑罚适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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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拘役]
考试未被录用扬言杀学生 代课教师被判拘役
据当代生活报报道,因考试未被录用,广西一代课老师梁忠飞竟在社会上散布要杀死几十名学生等恐怖言论。近日,他不得不为自己的过激行为埋单,被广西隆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 1974年出生的梁忠飞,系广西隆安县人。大专文化的他原为代课老师,因参加2005年5月隆安县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未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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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管制]
存货保管制度
为加强公司存货的保管,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分厂在存货保管方面,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存货保管的原则 存货保管的原则是反映存货储存的基本要求,是控制存货收、发、存业务和存货资金管理的基本准则与方式。存货保管主要有以下3个基本原则: (1)实行存货限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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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管制]
歙县制定《教育收费监管制度》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建立健全治理和预防教育乱收费体系,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日前,歙县制定《教育收费监管制度》,建立起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规范学样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该《制度》规定:建立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教育决策听证制度,自觉规范收费行为;学校要健全收费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凭证(收费许可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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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如何执行
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 3.无期徒刑是在监狱中执行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 4.无期徒刑不可能孤立适用,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区别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的,这也反映了这种刑罚的严厉性。 5.无期徒刑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对于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都可以折抵刑期,而无期徒刑是对执行人无限期的关押,当然就不存在需要折抵刑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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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适用情况
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二、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 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监狱执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有劳动能力的,同时强制参加劳动,接受劳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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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无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无期徒刑减刑、假释 所谓无期徒刑,是指无限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适用无期徒刑,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无期徒刑是最严厉的一种自由刑。其严厉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无期徒刑没有刑期的限制,即剥夺罪犯终身人身自由;二是按照刑法第57条的规定,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都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三是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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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的两种情况
无期徒刑有二种情况: 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二、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 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监狱执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有劳动能力的,同时强制参加劳动,接受劳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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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无期徒刑]
对未成年人可以适用无期徒刑
对未成年人是否能适用无期徒刑,由于对刑法第四十九条或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有不同的理解,存在着肯定说和否定说之争。 主张未成年人不能适用无期徒刑的观点认为,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是禁止性规范,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命令性规范,这两条规定是两个独立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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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徒刑的一种,审判机关以判决的形式终身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各国法学家对无期徒刑的存废有不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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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特征
无期徒刑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对犯罪分子进行关押。这体现了无期徒刑作为刑罚的惩罚性。 2、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终身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是无期徒刑的最突出特征。 3、在内容上表现为对犯罪分子进行强制劳动改造,这体现了无期徒刑矫正、教育罪犯,使之成为社会新人的积极作用。 无期徒刑,是人民法院判决的,对犯罪分子终身剥夺人身自由和政治权利,押送监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重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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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期限为?
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 二、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监狱执行刑罚,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应当参加劳动,除接受教育改造外,强迫接受劳动改造。 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 一、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二、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三、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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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