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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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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经济补偿,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以货币形式)。 但是,支付经济补偿金是需要条件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包括: 1、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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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劳动合同管理]
哪些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所谓必备条款就是指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只有完全具备这种条款,劳动合同才可依法成立。这种法定必备条款又分为一般法定必备条款和特殊法定必备条款。 一般法定必备条款,是法律要求各种劳动合同都必须具备的条款。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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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确定经济补偿额?
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那么,经济补偿额是怎样确定的呢?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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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劳动合同管理]
哪些人能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防止一些用人单位只使用劳动者“黄金年龄期”的劳动力,我国《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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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数额
单位应支付补偿金,应根据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若单位未提前一个月给予书面通知,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金”这两笔赔偿性质不同,可同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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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劳动合同管理]
用人单位要依法应对的25个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别关注并依法应对的有以下8个方面25个问题: 一、关于劳动规章制度(4 条、80 条) 1 、劳动规章制度的9 项范围 :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2 、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制定程序: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意见,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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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劳动合同管理]
从一个劳动争议案件看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原告赵**向法院起诉称:我于1999年8月1日到被告单位从事门卫工作,双方口头约定被告每天管两顿饭,月工资为700元。因我不在被告单位吃饭,故被告在1998年9月向我发放了工资810元,其中包含了餐费补助110元,但1998年10月起我的工资标准又变成了每月700元,我询问扣发我餐费补助的原因,被告答复我以后予以补发,但至今被告也没有兑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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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劳动合同管理]
内部规章和劳动和不一致,优先适用劳动合同的情形有那些呢?-常熟律师王兆华
优先适用劳动合同的情形有那些呢? 解释(二)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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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以下简称《规定》)废止后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有关生活补助费的支付问题,地方有规定的, 可以按地方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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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解除劳动合同]
怎么正确理解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但是如女职式在怀孕、生育、哺乳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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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变更劳动合同]
单位变更换了法定代表人,原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真正的用人单位是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法人组织,而不是作为法人组织代表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只要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没有变化,该单位更换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原法定代表人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该合同仍然有效。 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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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一般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员工可以约定。《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因此,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必须约定的条款,员工和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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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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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签订劳动合同]
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劳动者是否有权得到一份?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劳动合同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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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劳动合同管理]
哪些劳动合同无效?
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 既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以后颁布实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劳动法律、法规,也包括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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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八)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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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何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可根据《企业职工奖励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认定。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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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举证不能或不充分的,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可予撤销用人单位的决定,用人单位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①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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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 《劳动法》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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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中的常见问题
问题1:员工拒不返还用人单位财物怎么办? 我是一家公司的人力资源部主管,我们公司与一名员工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该员工担任市场部客户经理。合同期满前一年,该员工通知我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于2003年1月17日为其办妥离职手续。
咨询律师:
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