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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假期] 清明节放假安排20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目前有许多案件涉及到对报销款的定性问题,该问题之所以出现是因为现在有许多高薪的岗位,企业为了降低税务成本会将一部份工资做成报销款的形式。但是报销款究竟能否认定为工资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不能认定为工资的情况 原则上讲报销款是不视为工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关于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既包括用人单位的,也有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前者可能是由于经营上的原因发生困难,亏损或业务紧缩;也可能因为市场条件、国际竞争、技术革新等造成工作条件的改变而导致使用劳动者数量下降;后者则是由于原本胜任的工作在用人单位采取自动化或新生产技术后不能胜任,或者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用人单位4种方式抵赖春节加班费 法官称谨防不按月均21.75天少算加班费 “单位拒付或少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自行与单位协商解决,也可通过单位工会、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维权,如果以上途径均未奏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长沟法庭副庭长卢涛20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
咨询律师: 胡骅
吴某因病住院,向公司请了假。但当大病初愈,开始上班的第一天补交病假条时,得到的却是合同解除通知书。单位的解释是依据员工手册规定,员工病假证明应当在开具后1至2天内递交主管。吴某休了6天假却是等休完假后再交病假证明,根据员工手册,违反此规定作缺勤旷工处理,无正当理由旷工3天,就属于严重违反管理制度,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吴某旷了6天工,公司按照规定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徐某所在的xx县某公司拖欠职工2012年11、12月两个月的工资。2013年1月5日,徐某按规定向公司书面辞职后,就未再到公司上班。近日,听老同事说公司为职工发了2012年11、12月两个月的工资,徐某到公司领取工资时发现工资支付表上竟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了,于是找到公司负责人询问。负责人答复,因徐某的辞职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按规定要扣辞职前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咨询律师: 胡骅
问:加班工资、津贴福利可以计入最低工资吗?  答: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国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收入的一项基本制度。 截至2007年9月底,全国31个省份都颁布了月最低工资标准。但一些地方的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不容乐观。经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检查发现,餐饮、超市等服务行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较差,员工加班加点的工资和各种津贴福利被计入最低工资,劳动者权益受损的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将加班工资、津贴福利等计入最低工资的现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法定工作时间(正常工作8小时)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加班工资、低温津贴及相关福利待遇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咨询律师: 胡骅
在原单位休满年假,跳槽后再次申请休年假 吴女士原在市区某公司上班,已经工作十二年。今年年初休完了10天全部年休假,从原公司离职,在家休息一个多月。最近她换工作到了一家食品企业为非全日制员工,准备再休年休假,新单位拒绝了她的请求,认为吴女士不符合年休假的享受条件。那么,下列哪些理由成立? 1.吴女士没在本单位干满12个月; 2.吴女士在提出年休假申请之时没有连续工作满12个月; 3.
咨询律师: 胡骅
上周,黎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表示需将其派遣到外省工作,并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工资。黎娜考虑到本地的最低月工资达1400元,没有多想便答应了。可一个月后,黎娜发现工资只有1200多元。而公司表示黎娜所在省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就是1200多元。 至此,黎娜终于明白工资因地域差而被“调包”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前不久,赵倩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两个月,期间月工资为700元。 后来,赵倩得知当地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是1200余元,遂要求公司补足自己两个月试用期内的工资差额。 公司认为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因为《劳动合同法》第29条已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
咨询律师: 胡骅
不服调岗劳动者遭辞退 违法解约企业赔偿 中国法院网讯(李宁倩 钱荣根) 由于不配合公司人事调动,邓星遭到了公司的辞退。近日,邓星便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将原公司告上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6万元。 2011年9月,东庆公司将邓星由原来的模具工厂调至清理车间从事锻件打磨工作。
咨询律师: 胡骅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法规赋予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但是,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却不理想,因此发生的争议并不少见,并常常转化为要求带薪年休假工资争议。为此,笔者将带薪年休假争议处理的几个关键点总结如下,供劳动者参考。 首先,明确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时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已经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种情况,并不包括实施条例第七条“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咨询律师: 胡骅
问:我在一家酒店工作,通常是上三天班,歇两天。赶上节假日上班也没办法。我想问问,在像我这种在节假日上班工作的,单位是否应当给我加班费?加班费如何计算,是我的基本工资,还是我工资的总收入? 答:你的工作性质属于综合工作制。在交通、铁路、邮电、航空、旅游等服务行业中,由于连续作业等工作特殊性,常采取你这种轮班制度。这种工作制度,在周六、周日也会上班。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我已经在公司三四年了,现在要辞退我,而且我还没犯错,最主要是还没给我签过合同,正常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是11个月。一般来讲,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签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满1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未签劳动合同满1年的,满1年的当日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工作1年后仍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考虑是否及时主张权利,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王盛伟律师:可以索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以及补缴保险和经济补偿金。具体赔偿数额的确定为,11个月双倍工资差额,4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并且应当补缴保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综上,物业公司应向张某支付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8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10659元。
咨询律师: 胡骅
因为过年时,跟丈母娘吵架,丈母娘决定带上自己的女儿和孙子回老家暂住,a男子担心妻子,丈母娘和孩子一去不复返,一时冲动,于大年初四趁妻子和丈母娘去买车票的时候,把孩子送去了福利院,丈母娘和妻子得知后,第二天同a男子一天前往福利院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要回了孩子。那么
咨询律师: 胡骅
[工资福利] 最新广东最低工资标准
就新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执行新标准。 关键词:最新广州最低工资标准 最新佛山最低工资标准 最新东莞最低工资标准 最新中山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上述介绍依旧没能解决您的困惑,详情请点击  》》 广东律师 免费为您做进一步的专业解答。
咨询律师: 胡骅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因有其他原因要离职。我要求老板支付我5000元的工资,但是老板推说要到年底时才结算。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职工工资应按月发放,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结清全部劳动报酬。部分企业员工工资年底一次性发放,这种情况必须征得员工的同意。您的情况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由劳动部门协调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本人没时间,还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2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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