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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之前签订的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兼职辞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兼职辞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在公司上班不到一个月,家里突发事件需辞职当班经理不让辞职怎么办?做的是兼职4小时的 上饶律师 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咨询律师: 胡骅
没加班被辞退,老板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你好,我有个朋友在一个厂了做了10年的员工,最近几个晚上,没去加班,老板说要炒他,叫他写辞工书。但是我朋友问老板要工资,老板说不给,我朋友就到劳动局去咨询,劳动局说要有厂里开除的证明才可以。老板肯定不会写的。请问我朋友该怎么办? 济南律师 解答: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咨询律师: 胡骅
[辞退解雇] 离职手续办理程序
管理者(副总经理及以上)的离职周期一般为1个月或以上。 离职管理交接 离职手续的办理和交接切不可以口头形式进行,必须有书面文件资料存档,否则视为该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仍未解除,存在极大的隐患。另一方面,离职的交接必须尽可能的详尽、清晰,否则会造成新接任人员不熟悉上一任人员情况、信息资料没有移交完全,工作中断,陷于离职纠纷中。 离职手续应该有《离职职员申请表》、《离职职员工作交接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辞退解雇] 经济补偿金是否要缴税
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怀孕续签合同到哺乳期结束,单位不在续签合同,有补偿么? 我2000年7月到现在这个公司上班,在今年年初时,公司大裁人,我也是被开之一,但因为怀孕,单位一脸施舍的说等我生完在开。3月生产,7月底休完产假上班,上班后单位要我签合同,合同只签到哺乳期结束,条条框框都是他们列好的,不签也得签,否则就算你自动辞职!
咨询律师: 胡骅
[辞退解雇] 公司辞退有没有补偿金
请问:我2006年2月13日开始在这家公司工作,08年8月30日公司在没有提前通知和书面通知我的情况下就只多补贴一个月的工资给我就把我辞退了并要求我两个星期内搬走,我也没有犯什么错误,也有向公司提出要求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公司对我不予理会,因为当时没有定立书面合同,但我有工作证和保存下来的工资条,请问我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吗?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咨询律师: 胡骅
[辞退解雇] 解除合同有什么补偿
解除7年的合同,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我们从2001年3月至2008年8月,由杭州一国有企业招聘为合同工,并派遣到外省进行工作,工作上一直认真负责,又些人还得过先进个人,今年没什么原因就不续签合同了,同时又在浙江招聘了几名员工来补我们的空缺.我们不想问他们为什么. 在这里请教各位大律师,并保护一下我们这些弱示群体,这样解除合同后,我们能得到什么补偿?有些人要把家当托运回浙江,费用能不能叫公司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遭用人单位辞退的经济补偿金标准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安阳律师 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咨询律师: 胡骅
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可公司不给我办离职手续,我想问一下用人单位该如何应对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 信阳律师 解答: 关于员工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离职是由员工本人提出的,用人单位应当给其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与办理离职手续不是一个概念,离职证明是为了证明员工与原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于其第二次就业的时候,供新用人单位审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律师,你好,我单位有益职工违反了员工守则,我想咨询一下职工违反员工守则是否可以被开除? 驻马店律师 解答: 这要看员工守则是否违法而定。 员工守则实际上是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一项内部规章制度要对全体职工发生约束力,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是民主制定的,即该项规章制度经过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的讨论
咨询律师: 胡骅
我跟单位签订的合同是两年的,可是我现在只做了半年就不想继续做下去了,我提出辞职,可是人事部的说辞职的话是要交违约金的,那个违约金的数额可真大,我不清楚法律规定的辞职违约金是怎样的,想咨询一下各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对辞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信阳律师 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试用期内被辞退,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特别保护,那种认为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观点是错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你的朋友,我的建议: 1、要求公司出具调职的相关文件,以及调职原因。 2、如果是以不胜任调职,工作中偶尔的小差错并不能认定为不胜任工作。不胜任的工作标准应该由公司出具,一般是不能完成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及数量、质量等。 3、你朋友是从“文员”到到“手工部”,是做操作工?还是手工部的文员?如果是操作工的话,就涉及到一个调岗调薪的幅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哺乳期内的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即使劳动者处于“末位”,也是不能被“淘汰”的。 很多企业为优化员工组合,提高员工的危机感和责任感都实行末位淘汰制,但该制度只是企业内部的管理方法,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在合同期限未满时,任何一方要解除合同都必须具有法定的或约定的理由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因此,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进行辞退的做法,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咨询律师: 胡骅
辞退员工的败诉风险,必须在这一关键点上下功夫。具体而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招聘时:变“事后考核”为“事前考察” 在实践中,很多企业招聘员工不太注重录用前的应聘员工评估和考察工作,习惯于把工作放在事后考核,即先把员工招进来再说,如果不合适就在试用期辞退。其实,这种做法是危险的,尤其是在《劳动合同法》背景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尤其是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咨询律师: 胡骅
解除劳动关系,而是以其他原因要求辞职,都无法得到经济补偿。因此,一旦要离职,就务必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三,公司主动辞退员工。一般而言,这种情况在目前的实践中越来越少出现,因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单位对于主动辞退员工越来越谨慎。当然,并未所谓单位主动辞退都必须向员工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赔偿金。比如,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咨询律师: 胡骅
[辞退解雇] 合法解雇的理由和程序
以上的两个原因其实可以概括为理由与程序,因此,要合法的解雇员工,减少因解雇发生的劳资纠纷,企业就必须从理由和程序两方面规范自己的行为。 首先是理由。解雇的理由必须充分、合法。一般来说,企业解雇员工,给出的理由不外乎违纪和工作能力不胜任。而事实上,大部分解雇的真实原因都不是这些,之所以以此为借口,是因为那些真正的解雇理由都不符合解雇的法定要件和合法的约定要件。 其次是程序。
咨询律师: 胡骅

工资福利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9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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