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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解雇] 劳动法辞退补偿规定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法辞退补偿的规定。 一、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咨询律师: 胡骅
关于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既包括用人单位的,也有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前者可能是由于经营上的原因发生困难,亏损或业务紧缩;也可能因为市场条件、国际竞争、技术革新等造成工作条件的改变而导致使用劳动者数量下降;后者则是由于原本胜任的工作在用人单位采取自动化或新生产技术后不能胜任,或者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不服调岗劳动者遭辞退 违法解约企业赔偿 中国法院网讯(李宁倩 钱荣根) 由于不配合公司人事调动,邓星遭到了公司的辞退。近日,邓星便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将原公司告上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6万元。 2011年9月,东庆公司将邓星由原来的模具工厂调至清理车间从事锻件打磨工作。
咨询律师: 胡骅
我已经在公司三四年了,现在要辞退我,而且我还没犯错,最主要是还没给我签过合同,正常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是11个月。一般来讲,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签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满1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未签劳动合同满1年的,满1年的当日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工作1年后仍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考虑是否及时主张权利,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王盛伟律师:可以索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以及补缴保险和经济补偿金。具体赔偿数额的确定为,11个月双倍工资差额,4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并且应当补缴保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辞退解雇] 女职工孕期能否被辞退
女职工孕期能被辞退吗?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据此,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变更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可以: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依照法律法规,单位应该如何辞退试用期内的职工,辞退试用期职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试用期期间劳动双方的关系是一种相对不确定的状态,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可以相对容易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即辞退员工。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和程序都相对简单,只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一经证实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既无须提前通知,也不必给予经济补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20天后,公司做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小曾以处于哺乳期为由为自己辩解。 评析: 但仲裁委指出:职工请假必须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请假手续,否则,职工不上班的行为应当视为无故旷工,用人单位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理;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仍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如有严重违反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法
咨询律师: 胡骅
某珠宝公司员工王丽,因早产未能书面请假,公司认为她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王丽认为,自己是回家之后半夜才出现早产征兆并早产生了小孩,无法向单位办理产假手续。在孩子出生后,她先向单位负责人口头请了假。出院后,单位还派员工到自己家中进行探视慰问,这些都可以说明单位对自己生育的情况是清楚的,但当时单位并没有让自己补办请假手续。协商不成,双方闹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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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满后,单位还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吗? 根据劳动部规定,期满后不得再以此理由解除合同(《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劳部发[1995]16号 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要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薛某因计划外怀孕被公司炒鱿鱼,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经劳动仲裁后最终对簿公堂。顺义法院近日审结该案,判决公司继续与薛某履行劳动合同。 该公司诉称,其与薛某于2007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规定: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了落实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于计划生育问题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经过公示且对员工进行过相关培训。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远在四川老家的父亲突然被查出身患癌症,归心似箭的王女士向公司请假三天,但遭到领导拒绝,理由是公司已经安排好王女士等三人在北京陪同一位公司的大客户。无奈之下,又气又急的王女士未经批准,便买飞机票回了老家。谁知李女士返回后,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辞退,双方发生劳动争议。
咨询律师: 胡骅
是自己用汗水换来的,老板没有理由扣压。 律师说法: 保守商业机密是员工的义务,无论签还是不签都应该执行。签订保密协议应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用人单位方面把“未签保密协议”作为扣薪的理由,是不合法的。 至于用人单位要求小黄此后不能从事相关行业,涉及到了“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为了保护商业技术机密,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签订类似协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试用期能否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辞退员工? 在一些企业的hr眼里,无论何种形式的考核,只要最终认为试用期的员工不合适,就肯定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去辞退员工。 在一些员工的眼里,一旦自己在即将转正的时候被通知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复杂心情自不待言,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可能性也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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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解雇] 酒楼辞退怀孕女工
2010年,陈女士应聘到一海景酒楼工作,担任酒店楼面主任职务。2011年10月,该酒楼发生集体旷工事件。酒楼向陈女士发出通知称,陈女士身为楼面主任,非但没有制止大家的行为,还参与其中,给予陈女士停职处分。随后,陈女士向该酒楼反映其已经怀孕,要求继续工作,但遭到拒绝。此后,陈女士与酒楼为此事闹上法院。 近日
咨询律师: 胡骅
主动辞职 不能获经济补偿 2010年3月1日,金小姐应聘到一家广告公司做文员,并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每天都要跟着销售员外出谈生意,非常辛苦。近日,她提前一个月递交了辞职报告。但离职时公司却拒绝向她支付经济补偿金。 唐律师点评: 金小姐无权获取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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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解雇] 裸辞是否应该赔偿
“裸辞”,指的是还没找好下家就辞职,不考虑后路。最近,一份关于“裸辞”的网络调查显示,40%的人选择“有可能‘裸辞’”。“裸辞”是否意味着就是说走就走?“裸辞”可能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唐春林律师。唐律师结合具体案例提示广大劳动者,“裸辞”可能涉及到多种法律问题,员工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前应继续履行职责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中约定黄某在软件公司的服务期限为两年,并约定了违约责任及解除合同的条件。一年后黄某向软件公司提交辞职信后,未等公司同意,随即离开公司,未与公司办理任何离职手续。该软件公司遂将黄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黄某支付违约金3000元,支付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及各项补助费等1009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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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解雇] 辞退职工经济补偿问题
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
咨询律师: 胡骅
关于“多次打卡不上班”,一审中被上诉人b公司并未向法院提交其规章制度证明“上班不打卡”是应当“解雇”的。上诉人认为即使存在上班不打卡的情况,但是b公司的规章制度也没有规定可以以此解雇上诉人,法律更是没有对此作出任何规定。因此,b公司解雇上诉人的缺乏依据,一审法院却作出“依法有理”的认定,一审法院的认定明显存在错误。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我们是房产开发公司员工,进入公司后公司没有与我们签订合同,没有交保险,三个月把我们全部辞退了。 因为公司内部有了新的计划,要找代理公司来,却不提前通知我们,让我们有所准备,在代理公司要驻场的前一天才通知我们清场,不论从心理上,从时间上,我们都无准备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资福利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4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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