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赔偿]
工伤处理程序
标签:工伤标准 工伤赔偿项目 作者:重庆万州公司法务律师 冉兵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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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事故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如何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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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事故赔偿]
工伤赔偿
医疗费:【29条3款】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29条4款】【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计算。】【单位支付】 3、交通费:【29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单位支付】 4、 食宿费:【29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单位支付】 5、 康复性治疗费【29条6款】【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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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事故赔偿]
工伤赔偿显失公平 法院依法予以撤销
曾某在工伤鉴定前与某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工伤鉴定结论作出后曾某以协议显失公平为由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该协议。1月21日,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依法撤销曾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 2011年12月27日,曾某在井下作业时被石头砸伤右小腿、左小腿及肘部,后被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九八医院住院治疗,2012年3月12日曾某出院,共住院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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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事故赔偿]
2012年 工伤赔偿
2012年工伤赔偿标准 随着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数据的公布,2012年发生的工亡事故其赔偿标准也有了提高,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2012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一、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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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事故赔偿]
2012年工伤赔偿
2012年工伤赔偿标准 随着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数据的公布,2012年发生的工亡事故其赔偿标准也有了提高,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2012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一、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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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事故赔偿]
工伤计算
合理确定待遇标准 新《条例》提及的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拿等标准,由各省及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为统一参照体系,规范执行标准,确保新《条例》各项规定在2011年1月1日起贯彻落实,经研究,在《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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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事故赔偿]
工伤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案件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乱采雇工性质的可获得92857元。 工伤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案件中,原告是自认为有权分配死亡赔偿金的死者亲属,被告是持有死亡赔偿金的死者亲属。因用人单位与死者亲属之间签订的工伤事故死亡赔偿协议,多数未明确某一亲属获得赔偿的具体数额。因此死亡赔偿金在未分割前,无论由谁持有,该款项都属于有权获得赔偿的亲属共有,该共有实质是未明确份额的按份共有,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对其应有的份额予以分割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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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事故赔偿]
近九成受伤工人遭遇“工伤拒赔”
到了年底,农民工的权益问题再次受到瞩目。日前,一份由北京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公益机构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联合发布的《建筑业农民工职业安全与职业保护调研报告》,将目光聚焦到农民工的职业保护领域。 《报告》研究者用5年时间,全程跟踪统计了北京地区约50个工地的73起工伤案例后发现,在遭遇职业灾害的群体中,89%曾遭遇工伤拒赔,而建筑业资质挂靠、层层分包机制,令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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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事故赔偿]
职工一至十级工伤以及工亡的赔偿标准
重庆市职工一至十级工伤以及工亡的赔偿标准 一、1至10级工伤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1、医疗费:以实际医疗花费为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用人单位规定处理,无规定的可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标准70%享受;异地治疗的费用稍高。 3、护理费: 1、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收误工费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当地护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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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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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又构成工伤可否获得双重赔偿?
河北保定律师张荣安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同一人同一种受害行为对于第三人来说构成交通事故,基于本单位来说又构成工伤,受害人可否获得双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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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事故赔偿]
员工遭遇外来侵害可直接请求雇主赔偿
“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雇佣行为。 另一方面,李某必须担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即雇员对来自他人的意外伤害,具有选择雇主或他人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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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事故赔偿]
代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代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案情】: 湖南衡阳市的某小区物业公司保安刘某因胃溃疡糜烂已住院治疗66天,为了不因为请假而被扣工资,刘某在此住院期间邀请了刚从部队复员的小舅子江某为其代班。可在9月11日的早晨,因为小区的二期新房交验时间,流动人口相比平常多了很多,为了加强管理、保障安全。公司总经理李某托江某对在休息室的保安员雷某进行工作安排。由于雷先生对其工作安排不满,与江某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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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事故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受工伤可以找承包商赔偿吗?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法律咨询: 我是一个分包工头,但我是在一个大包工头手上包的木工活,但没签承包合同,大包工头又在承包方包下的,由于大包工头的工具有问题致使我工人受伤,现在他们俩方都不管,请问是由我赔偿吗,可以直截去找承包方理赔吗?请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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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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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鲁劳社〔2006〕15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我厅制定了《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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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事故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出现工伤事故怎么赔偿?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法律咨询: 我母亲在一家机械场上班刚2天(未签定劳动合同)出现了事故(左手大拇指断了现在已经接上了),我想知道应该像他索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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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事故赔偿]
发生十级工伤,离职后怎么赔偿?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法律咨询: 如果鉴定为十级工伤,自愿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单位按工作年限赔偿吗?按工伤待遇有那些赔偿?是按当地年平均工资还是本人平均工资?因为有一定的差额,也会影响到以后找工作。如单位到合同终止是不续签又怎么办?享受工伤保险的月收入又是多少? 律咖网律师解答: 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般按你工资标准计算,但低于社平工资60%的,按社平工资60%计算。 相关法律知识: 经济补偿金是劳动法中的特色制度,是劳动法倾斜保护理念的典型体现。对其性质,学界有三种学说——贡献补偿说、违约金说及社会保障说。 1.用人单位法定义务 第一,从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收受主体的恒定性及资金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方向的流动等方面看,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具有单方性。 第二,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并不是依据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是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直接适用的。其在主体的适用上具有平等性和强制性,只要双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就存在潜在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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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事故赔偿]
浙江工伤赔偿金额计算公式
此表适用条件: 1、事故发生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适用浙江省平均工资计算赔偿的市县,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可以适用而且其他区不适用; 3、本表不包括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如果有其他争议的,如加班工资、社会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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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事故赔偿]
工伤六级伤残赔偿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4个月本人工资; (二)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6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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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事故赔偿]
因第三人致伤,工伤职工可获工伤与民事的双重赔偿吗?
作出的规定就意味着工伤赔付和侵权赔偿并不矛盾,可以同时适用。 也就是说,发生工伤事故时,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并不能因为工伤职工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而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举个例子,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工伤赔付和侵权赔偿互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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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