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鉴定
工伤鉴定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工伤鉴定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知识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工伤鉴定知识]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5级、6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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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工伤鉴定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适用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般侵权行为责任。既然如此,精神损害赔偿就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不包括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本文认为,由于精神损害赔偿可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和民事不法行为的多样性,在精神损害赔偿领域似不应规定一个统一的归责原则,而应区分不同情况,对不同种类的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首先,在侵害精神性人格权和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中,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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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工伤鉴定标准]
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认为是否适当两方面来予以考虑,不宜设置上下限。对于精神这种无形的、超越物质的东西所遭受的损害,金钱只能起到一种抚慰的作用,而无法真正补偿精神上的极度痛苦。所以在立法上无法也没有必要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上下限,而是应该在个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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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工伤鉴定标准]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由什么决定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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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工伤鉴定标准]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我国民事立法对侵害生命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未作规定。事实上,对这一赔偿制定一个统一的数额标准并不适宜,而且在审判实践中也难以实现。因为,每一案件中,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不同,侵权情节不同,受害人所受损害的程度不同,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因此,对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应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加以确定。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应坚持法官酌定和限幅数额相结合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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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工伤鉴定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因素
故意和过失在精神损害赔偿中意义是较大的。因为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一般与损害程度密切相联。侵害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对受害人所产生的精神损害有轻重之别,因此在确定损害赔偿额时将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情节。侵权人侵权的具体情节不同,可以反 映出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和社会危害性大小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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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工伤鉴定标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摘要:本文以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应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为立论基础,论述了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以期对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立法、理论和实践有所裨益。 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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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工伤鉴定标准]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主体
日本民法明确规定了身体受到伤害的受害人和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享有精神损害的赔偿请求权。我国台湾民法亦明确规定了身体健康受到侵害的受害人和死亡受害人的父母、子女及配偶享有精神损害的赔偿请求权。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试行)》中也有关于对受伤致残和死亡遗属的精神损害予以赔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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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工伤鉴定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我国以立法的形式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最早应见于“民法草案”(即后来的《民法通则》)第4稿第431条。 法律咨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答: 1、有损害后果; 2、有违法侵害自然人人格和身份权益的侵害事实; 3、侵权事实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或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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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工伤鉴定标准]
轻微伤能否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轻微伤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伤害的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和肢体受到机械性伤害造成的严重后果没有绝对的对等关系,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是看给对方在精神上、心理上造成的损害程度。只要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无论是身体受伤的程度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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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工伤鉴定标准]
精神赔偿数额确定的方法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原则和方法是一个多面态,法律上的精神损害主要有五种形态: 第一、肉体痛苦构态。这是具有生理能力的自然人所专有的一种生物形态或生理形态的损害,其属于低层次的“一般精神损害”。 第二、精神痛苦构态。其虽然也是一般精神损害,从人类区别一般生物来说,却是一种比生物生物形态更高层次的心理形态的损害,这是精神痛苦构态区别于肉体痛苦构态的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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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工伤鉴定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最高能到多少
法律咨询: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最高能到多少 夫妻双方已经签署离婚协议书,当时对财产的分割是:自己都归自己,不分对方的。 但是离婚后发觉,另一方有婚外情 请教: 如果就凭网页截图是否能作为婚外情证据,同时受害方能够申请精神赔偿? 如果可以,赔偿金额最高能到多少?谢谢 律师回答: 一、法律规定,有过错方可以向无错方赔偿财产,但精神损失,是酌定情节。 二、金额的多少,要看过错大小,多长时间,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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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工伤鉴定标准]
鉴定材料的确定
很多当事人在委托律师事务所做伤残鉴定时,丢三落四,往往由于材料不全,导致无法做伤残鉴定。 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病历复印件和当事人原始的和最近的片子(如x光片、ct片)。 律师提示: 带齐鉴定材料至关重要,是做伤残鉴定的保障,司法鉴定机构一般在接受委托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伤残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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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工伤鉴定标准]
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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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工伤鉴定知识]
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
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工伤鉴定的标准 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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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工伤鉴定知识]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程序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程序 一、工伤认定程序 1、工伤认定申请 (1)、申请人及申请时效 用人单位和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均可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在24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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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工伤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标准及计算公式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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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分类和级别
依照我国现行《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的规定,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上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的丧失。 二、伤残评定 伤残评定是鉴定人员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根据对伤者的体检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能力鉴定]
患病解除合同前应做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虽然没有明确应否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 但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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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