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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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知识]
工伤伤残鉴定时间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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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鉴定知识]
工伤申报和伤残鉴定时间
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诊断为职业病后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工作必须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报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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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鉴定知识]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规范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 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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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鉴定标准]
七级医疗伤残鉴定标准
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轻度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二次亚上或精神运劳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 c.严重构音障碍; d.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4级); e.单瘫(肌力4级); f. 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觉缺失. 4.7.2 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 b.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c.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d.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e.外鼻部缺损(或畸形),严重影响容貌和双鼻腔正常通气功能; f.面部癫痕形成面积10cm以上,容貌损毁和器官功能障碍; g.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容貌损毁; h.头皮无毛发50%以上。 4.7.3 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75% 以上。 4.7.4 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75 %以上,影响体形。 4.7.5 胸部损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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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工伤鉴定标准]
九级医疗伤残鉴定标准
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 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 c.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 d.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4.9.2 头面部损伤致: a.一眼低视力3级以上; b.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容貌损毁; c.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d.口腔损伤,牙齿脱落或折断4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 e.中度张口受限,容貌损毁,影响进食和语言功能; f.舌尖缺失(或畸形),影响进食和语言功能; g.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 h.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o%以上; i.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影响容貌和鼻腔正常通气功能; j.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以上,容貌损毁和器官功能障碍; k.面部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30cm‘以上,容貌损毁; l.头皮无毛发 40cm以上; m.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容貌变形和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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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鉴定标准]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常识
各种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包括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犯罪等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评定标准发布单位、发布日期、生效日期适用范围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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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标准]
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为10级伤残。够得上伤残等级,一定要到劳动局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推荐阅读: 手伤残 等级鉴定 手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我在工作中被机器碰到,导致右手小指末节指骨骨折,住院一周了,手指末节现在还无法弯曲,只有正常的5分之1功能了,请问手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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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鉴定标准]
手术造成输尿管破裂如何评定伤残等级
案情:2002年12月31日,霍某因子宫肌瘤住院做腹腔镜肌瘤切除手术,手术过程中造成一侧输尿管破裂,医院又做第二次手术进行输尿管修补。经医学会鉴定肌瘤切除手术不构成医疗事故。霍某以一般民事侵权案件起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法医鉴定室对霍某进行伤残评定时发现:输尿管破裂修补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下简称《道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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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标准]
如何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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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工伤鉴定知识]
工伤事故如何处理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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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知识]
如何进行工伤事故处理
根据1991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企业应根据工伤事故调查组的事故处理意见以及防范措施进行工伤事故处理。如果事故调查表明,工伤事故的发生原因,是因为有人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玩忽职守,或者是发现事故隐患、危急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则对责任者给予必要的惩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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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知识]
企业和安全部门如何处理工伤事故
现场保护,并应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积极抢救人员和财产,以免事故扩大,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对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则应由有关单位选定人员进行调查,一般由劳动安全部门为主组成工伤事故调查组。工伤事故调查人员必须与该事故无任何直接利害关系,同时具有调查工伤事故必须具备的专业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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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知识]
工伤事故处理协议的格式
的赔偿金额外,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其本次工伤依法可获得的其他工伤待遇,亦不得主张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任何权利,双方之间无其他纠葛。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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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二十四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二十四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医疗卫生专家库】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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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步骤和时限】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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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二十八条【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全文)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二十八条【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解释】本条是关于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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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二十八条【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二十八条【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解释】本条是关于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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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认定决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的规定,确定职工受伤或者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是否符合工伤的基本条件的书面决定。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是指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到工伤保险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过程中,由医院记载的有关工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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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关于加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
赣劳社医[2004]10号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开展工伤保险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工伤认定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以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是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组织基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在与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部分代表座谈时指出:“全面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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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