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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 临时用工合同(三)
临时用工合同(三)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据甲方生产需要招用季节性临时工,乙方符合招工条件者自愿报名,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试用期为_______天)。 二、录用后,生产期间,按计件工资标准,定时发放,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费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据甲方生产需要招用季节性临时工
咨询律师: 胡骅
我公司因春节期间业务量加大,用了临时工,请问临时工的工资怎么处理?税法上有什么规定? 解答如下: 如果不签订雇佣合同,可以签订劳务合同,按劳务报酬扣缴个税,劳务报酬按次计算,不超过2万元的按20%交税。 如何区别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我公司雇佣临时工打扫卫生,工资不到2000元,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直接给临时工现金,让临时工写个收据就可以了? 【解答】 通常这种情况下,与对方应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贵企业与该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咨询律师: 胡骅
使得使用临时工具有周期性,这就决定了企业支付给具有雇用关系临时工的计时或计件工资与企业支付给非雇用关系临时人员的工资是相区别的。因此,企业支付给这两类人员的工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的处理是不同的。 对于支付给具有雇用关系临时工的工资,由于存在雇用关系,企业应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我地方税务局要求临时工资都要开具劳务费发票才能入账,且400元以上就要上个人所得税。请问:劳务费与临时工工资有何区别?计件工资及其他临时工工资能否计提三项费用? 答:劳务费与临时工工资的区别是:支付劳务费属于支付劳务报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该人员不属于企业的职工,与企业的关系只是由于该劳务而发生的。
咨询律师: 胡骅
企业聘用临时工与正式工是一样的,只是雇佣关系长短的区别。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应付工资 支付时: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临工工资在扣除允许扣除的2000元费用后,仍有余额的,应当代扣个人所得税。如月工资2200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临时工的工资标准和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1?工资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有关工资制度规定临时工日工资标准。 2?临时工除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外,每人每月享受一定数量奖金,每缺勤一天扣除奖金的三分之一,缺勤3天及3天以上者扣除全月奖金。 3?临时工每日享受一顿公费工作餐。 4?根据政策规定,实行8小时工作制,工资按月结算,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
咨询律师: 胡骅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招用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经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临时工,并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二、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需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临时工] 用工协议书范本
现下流动人口增多,劳资纠纷时有发生,吃亏的往往是身处弱势群体的临时用工,为避免受伤害,临时工一旦受顾可参照临时用工协议书范本要求雇主签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1 根据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 共同执行。 2 本协议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工作任务: 3.
咨询律师: 胡骅
学校聘用临时工协议书是学校需要临时用工,而与被聘人员就聘用事宜所签订的合同。 【范例参考】 ××学校聘用l临工协议书 甲方:xxxxx学校 乙方: 甲方聘请乙方 同志做临时工,时间 年 月 日。 工种: 具体工作: 每天工作8小时,每日工资 元,月工资 元(按23.5天计),包括基本工资及有关福利补贴,不包括加班及部门创收分配。 劳动保护用品按工种参照院工人劳保待遇发给。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临时工] 什么是临时工
“临时工”是我国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之前的一个概念,与“正式工”相对应。在现实中仍有大量的单位在使用“临时工”概念,也仍然有很多用人单位在使用“临时工”。随着《劳动法》的颁布和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及劳动力市场日益成熟,所谓的“临时工”和“正式工”已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临时工”这一概念已经退出历史舞台。
咨询律师: 胡骅
[临时工] 英国的临时工
临时工在获得许多雇佣权利的同时,还拥有不同于普通雇员的工作权利。如果你是一名临时工的话,那么一定要知道自己拥有什么权利,以及所服务的地方要遵循哪些法规来对待自己。 临时工队伍不断壮大。根据英国招聘行业专业机构——招聘和就业联合会(recruitment and employment confederation)的报告,每周会有120万名临时工辞去目前的工作。本文由edufj.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该私营企业主未核查应聘者的有关证件。导致录用童工,应当按照每名童工每月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童工的工伤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因为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年龄、学历、是否纳入就业保障范围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而不满16周岁的童工并不具备这些“劳动者的条件”。“童工的工伤”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于浩要求伊特瑞公司赔偿今后55年的假肢费及55年间安装假肢将生产的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一节,因上述费用尚未实际发生,现于浩主张赔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据此,一审法院判决北京伊特瑞商贸有限公司赔偿于浩生活费、治疗费、鉴定费、一次性赔偿金等共计29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于浩及伊特瑞公司均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
咨询律师: 胡骅
南方网讯 李先超至今不愿意相信自己的左臂已经没了。由于没钱,他现在也没能装上假肢。 谈起打工,本该读初中三年级的李先超的眼神里流露出无以名状的恐惧,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第一次打工就让他失去了左臂。而让他更没想到的是,在北京,要为自己做一个伤残鉴定,竟是那么难。 失左臂,健康少年变残疾 李先超家住河南省清风县六塔乡压头村,今年6月底,学校刚放暑假,他就跟一个老乡跑了出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一次性赔偿金等共计29万余元的判决,公司还应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于某残疾辅助器具费共计56万元。 律师点评: 一、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明令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打击招收童工的违法行为,也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国家对童工的工伤赔偿采用了惩罚性标准,大大高于普通工伤及人身损害的补偿性标准。 1、企业要支付巨额的一次性赔偿金,大大高于普通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
咨询律师: 胡骅
户籍证明,证明该员工出生于1987年5月15日,即该员工年龄未满16周岁,确实是童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和第八条规定对该单位处以一万五千元罚款,并责令单位在三日内将该童工遣送回家。 案例分析: 使用童工的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一名未满16周岁的女孩冒用他人身份进入某实业有限公司工作,被s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使用童工为由处以1万元罚款。公司不服该行政处罚,提出行政诉讼。近日,s市y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维持s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2006年10月18日至2006年11月27日,罗某用他人的身份进入某实业有限公司,并以使用工身份为该公司工作。
咨询律师: 胡骅
[童工] 使用童工案例
周岁,确实是童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五千元罚款,并责令在三日内将该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 案例分析: 使用童工的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5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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