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中人死亡、轻、重伤应如何确定?
在事故统计工作中,死亡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但在事故处理中,死亡不以事故发生后7天内死亡的为限)轻、重伤,按司法部 2004.04.14发布的“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执行”。该 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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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责任认定]
机动车质量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
因机动车质量隐患造成交通事故的,涉及产品质量纠纷问题。依《产品质量法》立法精神,非消费者的第三人因产品质量瑕疵而人身财产受损的,对产品销售商有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请求权;受害人则基于道路交通事故对机动车所有人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权,受害人对机动车销售商和机动车所有人的请求权系两个独立的请求权基础,符合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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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属于行政行为
对此,有人认为责任认定和重新认定是公安机关依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且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否被侵犯的问题,因而,它们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也有人认为,公安机关并未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事故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处理,责任认定和重新认定只能视为一种证据,不属具体行政行为。笔者赞同后一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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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责任认定]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规定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应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决定书》原件,并提出书面申请或填写“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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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责任认定]
车祸当事人的责任如何确定?
因一方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责任认定]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办?近日,某中学老师因不服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四处上访,但交警支队给出的答案是不予复议,人民法院则表示暂不受理。公安交警部门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一经作出就无法更改了吗?如果责任认定书由于客观或者主观原因出错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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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交通事故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仍然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而且在十天内作出认定结果。 《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规定,交通事故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仍然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认定责任的方法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分类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标准
的规定以及“二元说”理论对责任主体的确定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机动车方作为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标准 (二)保险公司作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标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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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责任认定]
保险公司作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标准
1.保险公司作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规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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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责原则的确定标准
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的规定,既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故意造成损害的情形下,依法不承担责任,则保险公司也无需承担责任,这种情形下,如果保险公司预付了抢救费用,可以依法向责任人追偿。 二、机动车之间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确定标准 机动车之间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哪些情况下适用推定?
公安交通部门只有在根据现场情况无法认定责任的前提下,才能运用责任推定。责任推定有下列几种情况: 1、当事人逃逸致使现场被破坏、证据灭式,无法查证事故事实或者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当事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责任认定]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办?
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办?近日,郫县某中学的邝老师因不服郫县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四处上访,但成都市交警支队给出的答案是不予复议,郫县人民法院则表示暂不受理。公安交警部门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一经作出就无法更改了吗?如果责任认定书由于客观或者主观原因出错又怎么办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主体与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区别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不服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行政机关不复议,人民法院不立行政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事故当事人和保险当事人在利益调整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保险理赔中是必不可少的证据材料。因其特殊的地位,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倍加关注。 近日,有多起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不服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向律师咨询解决办法。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相关的几个时间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相关的几个时间 1、当场。 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咨询律师:
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