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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交通事故认定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期限、交通事故工伤认定、交通事故伤残认定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从交管部门了解到, 60%以上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是由肇事司机、肇事车辆所有人、肇事司机所在单位等主体不知各自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引发的。交管部门提示: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主要有17种情况。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
咨询律师: 胡骅
勘察,随后两车被拖走。 >>事故双方电话沟通:口头约定事故处理方式 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在事故现场,处警交警大致提到了自己的车辆可能占据事故七分的责任。对此,高先生并没有在意,因为他为车辆购置了全险,责任划分对他来说无关紧要。 11月25日上午,高先生接到了事故另一方当事人宋某的电话。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司法实践中,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2004年5月1日之前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及其在诉讼中的作用,屡有争议。这些争议的焦点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不是证据,能不能向法庭提交;如果能够作为证据,应当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何种证据,是书证还是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书在诉讼中应当起何种作用等。笔者认为,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
咨询律师: 胡骅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在经过现场勘验、检查、调查等相关程序后,会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以此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并及时送达当事人。但有的当事人由于对认定书有异议,拒绝签字,不予接收,这是极其不可取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事故处理机关单方面作出的行为,不需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当事人拒收认定书,并不意味着事故处理机关没有送交。只要事故处理机关对拒收认定书的行为记录在案,即视为送达。
咨询律师: 胡骅
但有的事故比较严重,事故发生成因比较复杂,事故当事人各方都有相应的过错,要判定事故发生原因甚至必须要进行专门的检验、鉴定,而检验或者鉴定的期间又不能确定,所以针对这样的事故作出事故认定的时间就会相对较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的名义所履行的行为对被挂靠人产生法律效力,为保护被挂靠单位的利益,挂靠者可与被挂靠者在挂靠发生当时即约定排除此种情况下被挂靠者的责任,从而被挂靠者可以向挂靠者进行追偿。 大家在遇到类似于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不用慌乱,找一家专业化的交通事故律师为您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北京时开律师事务所为您解除后顾之忧。
咨询律师: 胡骅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负责事发地道路施工管理之公司),负责人:陈某,住所地: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奇大道中××号。 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消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佛顺公交认字[2012]第b001××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咨询律师: 胡骅
交通事故责任应该如何认定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咨询律师: 胡骅
《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律告知书》。 受害人在外地因故不能到庭的,法院应通过网络视频(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等能够确认当事人真实身份的方式向其送达、确认邮寄送达地址及对《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律告知书》进行释明。若经法院释明,委托代理人仍不能通知当事人本人到庭,也无法通过网络视频等能够确认当事人真实身份的方式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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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交通事故常见问题以问答的形式归纳如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怎么承担?
咨询律师: 胡骅
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停运损失? 这个问题,在以前的最高院的批复中,也由此规定,但批复规定很模糊,司法实践中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先该司法解释做出相应的规定,合理停运损失应该支持。 15、非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使用替代的交通工具,产生的合理费用是否应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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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司法解释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分别从主体责任的认定、赔偿范围的认定、责任承担的认定、诉讼程序的认定、和适用范围的认定五个方面进行阐述。30个关于交通事故的实用回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怎么承担?
咨询律师: 胡骅
我驾驶出租车揽客时,与骑摩托车的曾某相撞,曾某当即倒地。在医院抢救时曾某被查出脾脏破裂和右胳膊骨折,处理事故的交警要我预付曾某的医疗费。由于事故责任尚未认定,而且我认为事故是由于曾某违章驾车造成的,要我预付医疗费不合情理。因我拒绝预付医疗费,交警部门就把我的出租车扣留了。请问,交通事故责任尚未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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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应是交通事故因其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人不负事故责任。故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先考察当事人是否实施了违法行为。 (二)因果关系原则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起到作用,才能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要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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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人咨询这个问题,尤其是交通事故中行人(受害者)一方最为关注。新的道交法实施后,对于事故认定书的制作程序有明确的规定,对肇事一方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救济途径有较大变化。下面是根据道交法以及相关的规定指出的救济途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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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发生碰撞的瞬间顾某是否走在人行横道上,故无法认定因何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引发本起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的规定,对本事故当事人责任无法认定。在顾某家属向公交公司要求经济赔偿过程中,公交公司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证明认为:公交车司机并无违章行为,而顾某家属也不能证明顾某在横穿公路时没有违章,且顾某是农村户籍,所以只同意按农村人口赔偿总额的50%予以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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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的,根据责任划分进行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内容有哪些?事故责任划分有哪几种情形?不服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该怎么办? 如果遇到相关交通事故的法律问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交通法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4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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