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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子女抚养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抚养费、抚养权、亲子鉴定、监护权、探视权、社会抚养费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关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我国的婚姻法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采取以下的办法: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 一般常见的考虑情形有: 1、夫妻双方谁能给孩子营造更好的精神方面成长环境,比如没有不良嗜好,一直再带着孩子等等; 2、夫妻双方谁能给孩子更好物质成长条件,比如收入稳定等。 大致的抚养权可以分为三个大的情形,即两周岁以内、十周岁以上、两周岁到十周岁。 一、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周岁到十周岁 这里优先考虑归谁抚养的原则是: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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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
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抚养费的给付: 1、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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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依附于亲权。父母子女以及(外)祖父母(外)孙子女之间基于血缘关系关系亲近,因而不能一同生活时可以进行探望,上述亲人都可拥有探望权吗?也就是说,哪些人能享有探望权?权利需要行使,行使时需要依据其内容,那探望权有哪些内容?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解读,请看下文详细内容。 一、哪些人能享有探望权 《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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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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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申请人无理拒绝配合做亲子鉴定,导致亲子关系存在与否无法确认的,可以推定父子关系不成立吗?需要什么条件? 【案情】 经他人介绍,戚某与汪某相识,并于2008年3月结婚。度完蜜月后戚某外出打工,一年难得回家一次。汪某与男同学姜某关系暧昧,加上一些传言,戚某怀疑妻子搞婚外恋。 不料,2011年4月,汪某在医院剖腹生育一儿子戚华生(化名),剖腹产手术同意书由姜某签署,剖腹产手术费姜某承担,新生儿父亲登记为姜某,戚华生随汪某生活。 2013年戚某起诉要求与汪某离婚。诉讼中,戚某称戚华生非其亲生,并要求进行亲子鉴定。汪某则辩称孩子是双方婚生的,不同意离婚,也不同意作亲子鉴定,并将戚华生藏匿,致无法顺利进行亲子鉴定。 【分歧】 在处理本案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亲子鉴定涉及人身,不能强制;但是如果一方申请做亲子鉴定,另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同意并配合做亲子鉴定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第2款、第75条,可以推定对其不利的事实成立。 第二种意见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中规定亲子鉴定应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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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高林的诉讼请求,责令他的父亲增加抚养费。 [律师点评]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是因为上述协议和判决中的原定数额,是根据离婚当时子女的正常需要和父母的经济情况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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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仍要负担子女抚育费,这并无争议,然而当父母一方不能尽相应的义务时,该由谁来行使权利却产生了分歧,即子女抚养费的追索权的主体是子女呢,还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 这究竟是子女的权利还是父母的权利? 一种观点认为是子女,其理由是子女为被抚养人,抚养费是其所需,为其所用的,他不是权利人谁是权利人呢,而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的义务,故均是义务人,而非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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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依据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权要求子女随您生活,那么无论您是在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时,都请针对实际情况与您的律师协商,以最大限度的争取您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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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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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张明均是离异后再婚,我与前夫所生之女(5岁)与我们共同生活。婚后的生活并不能令双方满意,于是张明起诉离婚。我同意离婚,但因我没有工作和固定住所,生活比较困难,故要求他继续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张明不同意,理由是这个孩子是我与前夫所生,我与他解除了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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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结婚11年,有一个10岁的孩子。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我们常为琐事争吵。分居多年后,我们决定离婚,但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都想抚养孩子)。我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如果我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事先应该搜集哪些方面的资料? 解答: 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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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协议流产后出生的孩子,男方可否拒绝抚养 我与前夫高峰婚后感情不和,于去年8月协议离婚。当时我已怀孕4个月,为避免今后的纠葛,离婚后我与高峰达成了一份“流产协议”,约定我必须把孩子流掉。然而,我怕流产后不能再生育,于是改变了主意。今年2月,我生下了一个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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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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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标准
内容提示: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本文为您介绍关于子女抚养费的一些法律常识。 一、子女“抚养费”包括的项目: 1、子女生活费; 2、教育费; 3、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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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怎么变更
内容提示: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下列情况可变更子女抚养权。 一、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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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或抚养纠纷案中,一方否定子女是其所亲生,又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或对方拒绝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否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 答: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法院不得强制取证。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做鉴定,应予准许。在处理此类案件中,亲子鉴定结论应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应与案件其它材料相印证,综合分析,做出正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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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标准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子女的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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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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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杰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拖欠的抚养费3700元,其法定代理人黄女士在庭审中称,儿子患有抗维生素d佝偻病,需长期服药治疗和入院检查,且物价不断上涨、生活水平也在提高,要求将抚养费增加至1400元。被告胡先生对此予以当庭拒绝,要求仍按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支付,否则将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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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特别是女当事人最关心的可能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了,如何把孩子留在身边成了很多女当事人最想问的问题,下面我就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第一,未满两周岁的孩子。我国《婚姻法》规定,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情况下和母亲一起生活,所以如果女性朋友们有离婚而且要留下孩子的想法,最好不要拖到孩子两周岁以后,因为这个时候只要你没有很过分的情况,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母亲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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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2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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