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
抚养
子女抚养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子女抚养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抚养费、抚养权、亲子鉴定、监护权、探视权、社会抚养费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抚养费]
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及其抚养费问题的解答!
离婚大多会牵扯到孩子的抚养问题、抚养费给付问题,到底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该如何给付,也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给付等各方面问题向大家做一下相关说明! (一)抚养费的归属问题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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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法律规定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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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相关法律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从上述两部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非婚生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均有抚养\教育\探视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因为父母双方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而不复存在.因此,女方带走小孩后不愿意再抚养,你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自己抚养(如果你愿意). 若女方送养,也需要经过你同意,并且要符合收养法关于送养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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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女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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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
"小三"偷返乡生子,情郎拒做亲子鉴定
“父亲”,看似平常的两个字,面对非婚生子,却没有想象中那般容易,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存在父子关系。 王某系某公司高管,频于应酬,常彻夜不归。出差时,王某结识了大学生小丽。两人一见钟情,不久便同居生活。半年后小丽怀孕,但身为“父亲”的王某对此却毫不知情。小丽为了能与王某结婚,骗王某说自己母亲病重,偷偷回到老家并生下一男婴。 王某得知后,极力否认该男婴是自己的骨肉。小丽要求亲子鉴定,被王某一口回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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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注意事项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变更子女抚养权,是离婚后父母双方实际情况发生巨大变化影响子女成长时,需要考虑的问题。因此,离婚父母想要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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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
追索抚养费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
1000元,直至原告18周岁。 问:原告追索抚养费主张应否支持?应否受时效限制 答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的额抚养义务从出生起至子女成年时止。在此期间,被父母抚养的权利是一种持续性权利,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因抚养义务的持续性,受抚养子女的抚养费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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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
如何确定监护
山西恒驰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与解答: 1、监护的分类: (1)法定监护,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可以由一人或者多人担任,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是特定情形(法院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可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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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
怎样支付子女抚养费,抚养费要支付多久
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抚养费要支付多久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间是从离婚之日起到子女成年之日止。例外情况可以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 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例如子女尚在校就读,子女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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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
关于继子女与继父母法律关系的几个问题
生母与继父离婚后,生母的子女与继父是何法律关系?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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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男方刘某某与女方乾某经人介绍于2009年1月结婚,2010年3月生育一女,后因感情不和,二人于2012年5月协议离婚,并签有离婚协议。在协议中二人约定:女儿由乾某独立抚养,刘某某不需支付抚养费。2013年8月,乾某由于收入减少,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遂以女儿的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某支付女儿的抚养费。针对上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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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
夫妻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抚养孩子问题的原则: 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不如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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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离婚如何争取对孩子的抚养权
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5)提供证据证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要求父母离婚后与母亲共同生活的(法律上也有相关规定,如果子女已满10周岁,则在抚养权判决时应当征求子女个人的意见。) 6)再婚夫妻,提供证据证明男方有其他子女,而女方无其他子女; 7)争取在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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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如何请求履行抚养义务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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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
如何确认亲子关系
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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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及子女抚养费的变更
离婚后孩子由一方抚养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母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子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如何进行变更? 一、子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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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
抚养费外应否另行负担子女的教育医疗费用
麻某认为,自己每月支付的1500元抚养费包括了教育费与医疗费,不同意另行支付。 【分歧】 一方支付了约定数额的抚养费,是否有义务另行负担子女的教育费与医疗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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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依据及子女抚养费的给付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需要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抚养费。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依据是什么?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 一、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依据 1、以下情况,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 第一,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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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办,离婚后父母子女还有什么关系 一、离婚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办 如果孩子十周岁,一般听取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不满十周岁,幼儿期内的孩子,一般情况下判归母方的可能性较大。除此之外,法院会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思想品质、孩子一惯的生活环境等情况,以“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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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一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处理,孩子的抚养权能变更吗
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二、孩子的抚养权能变更吗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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