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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子女抚养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抚养费、抚养权、亲子鉴定、监护权、探视权、社会抚养费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抚养费] 抚养费过高怎么办
的父母在2005 年8月离婚时曾签订离婚协议并在民政局备案。协议约定妮妮的父亲每月给付妮妮3000元抚育费,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减少以及迟延支付,如果以上时间其父拒付、减少或者迟延支付抚养费达到三次,其父则需要一次性支付妮妮抚育费65万元。
咨询律师: 胡骅
怎样更有利于争得抚养权? 离婚时,二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如果子女超过二周岁但不到十周岁的,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 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1、工作性质;2、工作环境;3、收入状况;4、居住条件;5、文化程度;6、性格修养;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还可以提供对对方不利的证据,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大家好,今天帮大家普及一下关于离婚后子的抚养权的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咨询律师: 胡骅
没有强制抚养的义务,基于自愿原则,法律并不限制。 其次,各个省份有的有地方规定,根据具体情况,仍然判决父母视情况给予尚在大学读书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一定的生活。 再次,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约定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到独立生活为止。那么只要该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均要受到约束,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可以主张一方履行。
咨询律师: 胡骅
我和前夫协议离婚一年了,孩子由他抚养。但离婚后我想看看孩子却总被他用各种方式阻挠,我一直都没能见到孩子,更别说带孩子出来吃顿饭或者游玩了。面对我的伤心和痛苦,他却轻描淡写的说,因为离婚协议里没有约定,所以我无权看孩子。请问我该怎么办? 秦景敏律师答复: 你所说的其实就是有关对孩子的探望权(也称探视权)的问题。父母双方离婚后不在一起居住了,孩子只能随其中一方生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时即使法院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做出了判决,离婚后还是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那么具体来说,何时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呢?在出现可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况时,应该如何要求增加抚养费?为了孩子能够健康成长,这些问题是离婚夫妻所需要了解的,本文也将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介绍。 一、何时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问题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咨询律师: 胡骅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婚姻法》做了许多修改,其中关于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抚养权的问题是一个值得大家关注的焦点。 一、关于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新法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新法是怎么规定的?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3、【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咨询律师: 胡骅
因收养关系成立而消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有虐待和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二、子女抚养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张某和秦某结婚五年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决定和平分手办理离婚手续。对于三岁的儿子小张,两人都十分疼爱,都希望小张能够随自己生活。小张跟父母双方都很亲近,考虑到对方及孩子的感受,双方希望能够由两人轮流抚养小张,每人一年,直到小张能够独立生活为止。但张某听说孩子只能随父母一方生活,不知道两人是否可以轮流抚养孩子。那么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如何规定的?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费数额该如何确定? 案例: 王某和李某两人结婚八年,育有一子小李。后因李某对家庭不忠,双方开始无休止的争吵,最终二人选择了离婚。两人同意小李的抚养权归王某,但是在抚养费的问题上,两人产生了分歧,王某认为李某的收入每月至少一万元,应该拿出三千元作为抚养费,而李某认为当地消费水平较低,一千元足够了。最后,因协商不成,两人闹到了法院
咨询律师: 胡骅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想给孩子更多的爱,那么,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呢?看完下文之后,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会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一、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
咨询律师: 胡骅
[抚养权] 子女抚养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咨询律师: 胡骅
植物人确定监护人的程序 一、第一步、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植物人的近亲属或其它具有监护资格和能力的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院应当到现场了解被申请人的身体状况,调取被申请人的病历,查阅治疗状况材料,确认其昏迷不醒,呈“植物人”状态,确已不能凭自己主观意志作出任何行为,不能对任何人和事作出真实意思表示,也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具备哪些情形对取得子女抚养权更有利呢?变更子女抚养权应该收集哪些证据呢?收集证据的方式有哪些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了四类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了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四类具体情况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探视权] 婚姻法解答十八
我们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保证我每个月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现前夫突然带着孩子到另一个城市生活了,我根本无从知道前夫及孩子的有关信息,此情况下,我怎么来行使我的探望权?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你可先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而教育费和医疗费另一方应另行支付。很多人还会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完全正确的。具体说来,子女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该怎么给付?我们来通过下文认识一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的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指导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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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甲乙离婚时已经判决确定抚养权,现因被告甲的生活条件限制,且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原告乙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理由成立应予支持。但其要求被告一次支付抚养费的请求,由于被告没有固定收入,被告的收入标准只能按当地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执行,被告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应以收入的20%为宜,且被告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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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6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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