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
抚养
子女抚养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子女抚养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抚养费、抚养权、亲子鉴定、监护权、探视权、社会抚养费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监护权]
离婚后孩子的改姓与改姓手续问题
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离婚后孩子改姓,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这既涉及到传统观念,也涉及到父母对孩子的权利义务的问题。所以,在离婚后孩子改姓的问题上,双方都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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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监护权]
什么样的人是需要设定监护或代理
什么样的人是需要设定监护或代理?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三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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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抚养费]
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是怎样的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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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
抚养费标准按20-30%的是强制吗
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面简称《意见》)第七条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不从实际需要出发,对有固定收入的,一律将上述规定,作为抚养费的给付标准,造成抚养费给付明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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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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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孩子抚养权判决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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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抚养权概念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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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能如何约定
夫妻离婚时可以约定孩子由谁来抚养,不跟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将来每月要支付孩子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用。《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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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
代理词(主张抚养费案件二审)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事务所接受上诉人游x之法定代理人姜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游x诉游父抚养费纠纷一案的二审代理人,现就本案事实与相关法律法规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敬请法院采纳: 原审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每月600元抚养费明显过低。根本无法满足上诉人的学习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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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
离婚时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怎么办?
离婚时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怎么办? 孩子是每个父母的心头肉,夫妻离婚后,只是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终止,但并不意味着解除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的义务。 2001年4月28日修正后公布实施的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由母直接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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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
所以,抚养费的标准法律并没有具体明确的硬性规定,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第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第二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第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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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被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
受害人之间,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前,有法定的联系。这种法定联系,就是直接受害人在生前是被扶养人的法定扶养人,也就是在直接受害人与被扶养人之间,具有法定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是该法律关系的主体,这种法律关系,就是亲权或亲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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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
法律关于探视权的解释
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因此,适用<婚姻法>的解释(一)第32条规定;“婚姻法第48条关于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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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
监护人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
在被监护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由监护人对其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时,以其存在过错为要件。因此,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 1有被监护人对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侵害行为。这一要件的成立需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聋哑人、醉酒的人、一时心神丧失的人不属于被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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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
监护人承担责任的特殊情形
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责任的,有以下六种特殊情形在法律适用中需要加以注意: 1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致害行为视为教唆人、帮助人实施的侵害行为,由教唆人、帮助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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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离婚对父母子女关系的影响及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夫妻关系是男女两性基于自愿而结成的婚姻关系,可依法律程序而成立,亦可依法律行为而消除;而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出生事实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不能人为解除。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母哪一方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本法关于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的规定仍然适用,不能因父母离婚而受到影响。 但拟制血亲所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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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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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
法定监护、指定监护、遗嘱监护与约定监护
监护是对于他人来说是的一种保护,但是不同的监护有着不同的规定,根据监护设立的方式不同,可将监护分为法定监护、指定监护、遗嘱监护与约定监护。针对这四个监护本文为您做出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法定监护 法定监护,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的监护。如《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的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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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很多时候是无形的,离婚后孩子的判给成为关键,具体应该怎样判,又不会因为诉讼而缴纳过多的诉讼费,下面小编为您总结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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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
离婚后子女由何方抚养问题
感情不和导致离婚,性格不和导致离婚,现在离婚的原因越来越多,离婚孩子怎么判当然也成为最关注的问题,本文离婚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后子女由何方抚养问题,如果还有像离婚请律师要多少钱,律师费怎么算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到律咖网进行咨询。最高人民法院于1993年11月3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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