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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疾病突然去世,没留遗嘱。我有个后妈刚生了个男孩(1岁)。之前有了我和我妹。妹妹分配给我亲妈,我分配我我爸!我亲爷爷奶奶健在。现在后妈和我们闹僵,要分割财产。我们有一套3层楼房,一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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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的权利,在继承问题上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是法定的,不可侵害的。 相关法律法规: 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 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 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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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下面律咖网小编对北京法律咨询站中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了相关资料收集,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房屋法律咨询问题,可拨打律咖网24小时在线法律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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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律咖网小编对上海法律咨询站中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了相关资料收集,希望能帮助到你,以下是房产继承法律咨询中的法律常识内容,希望能解决你们的疑问,如有其它疑问,可拨打律咖网上海法律咨询热线进行法律咨询。 继承房产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根据继承人的不同要缴纳其他税费,例如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而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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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律咖网小编对网友提出的房产继承法律咨询相关疑问进行了一些相关资料收集,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疑问想向律师进行房屋纠纷法律咨询,可登录律咖网进行法律咨询律师在线服务,进行法律服务咨询。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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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而继承的方式可以是遗嘱或立书指定继承人,没有遗嘱或立书的按照法定程序继承。 赠与和继承行为不同,所适用的法律不同,也取决于处理税收法律关系所适应的赠与和继承的税收规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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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通信自由权,担任领导职务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等。公民的政治权利也是随着公民的死亡而不复存在,不能由其继承人继承。 3、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专属于本人的财产权利主要有:国家、集体财产的使用权,包括:公共财产的使用权,自留地、自留山、鱼塘、果园、滩涂、牧场、草原等的经营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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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女能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吗? 孙子能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吗?孩子的父亲是独子,比爷爷早去世半年,爷爷奶奶分得了他的赔偿金,爷爷去世后,孙女有继承权吗?(赔偿金和房产)奶奶还在,没有其他子女。 枣庄律师 解答: 《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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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录音遗嘱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临汾律师 为你解说: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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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房产继承的顺序
房屋产权继承资格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产权继承资格是怎么规定的?房产证本来是写我父亲的名字,但在2011年9月1日前,我继母和我父亲去了办理房产证加名字的手续,现在房产证是写我父亲和继母的名字。如果我父亲将来在没有留遗嘱的情况下,是否由我继母全权接收该房产还是我们也有权利?谢谢 防城港律师 解答: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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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遗嘱生效条件有哪些? 忻州律师 为你解说: 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分别是: (一)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 (三)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四)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 (五)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内容的遗嘱。 在这五种遗嘱形式中,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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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我表姐生前,她的女儿给她买了一套金首饰。表姐病重卧床期间,对儿媳说:“你好好伺候我,我就将这套金首饰留给你。”当时,有两位邻居在场作证。表姐去年过世后,首饰果真留给了儿媳。表姐女儿得知后,认为首饰是她掏钱给母亲买的,应物归原主。表姐的儿媳以婆婆生前有口头遗嘱并有人证为由,坚决不同意归还。为了这套首饰,两人见面就争吵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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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下面律咖网小编解决了上海法律咨询热线中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网上免费法律咨询疑问,可申请加入律咖网法律咨询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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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自书遗嘱的程序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下面律咖网小编解决了上海法律咨询热线中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网上免费法律咨询疑问,可申请加入律咖网法律咨询qq群,进行法律服务咨询。本文律咖网编辑介绍的是自书遗嘱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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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下面律咖网小编解决了上海法律咨询热线中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网上免费法律咨询疑问,可申请加入律咖网法律咨询qq群,进行法律服务咨询。本文律咖网编辑介绍的是变更遗嘱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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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被继承的权利和财产是被继承人合法的、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被继承的财产权利。不能被继承的权利和财产主要包括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专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国家集体等财产。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能被继承的权利和财产。 不能被继承的权利和财产: 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 人身权利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的以特定的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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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代书遗嘱生效
按照法律规定,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前提是遗嘱的形式与内容必须合法有效。公民可以立遗嘱处置个人财产,遗嘱依其形式又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如见证人少于两人,则会因其形式不合法而归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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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是公民的一项私权行为,表现为公民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主决定其遗产承受人,承受人既可以是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或其他公民(此类遗嘱在法律上叫遗赠)。当然,遗产承受人有权按照遗嘱接受或放弃遗产。 然而,遗嘱何时生效,遗产承受人什么时候可以接受或放弃遗产?会不会过了一段时间,就不能接受遗产了?生活当中,不少人都对此存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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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父亲去世了,我和哥哥是同一顺序继承人,我们分配的遗产是否相同?同一顺序继承人如何分配遗产? 恩施律师 解答: 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但按继承法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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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并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若想使其所立之遗嘱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其中,实质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遗嘱人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当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 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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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8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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