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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胎儿有无继承权
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那么,胎儿有没有继承权呢?律咖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胎儿有没有继承权?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一、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立法的目的在于保护胎儿出生后不至于生活无着落,保障胎儿的继承利益,充分体现了我国继承制度的养老育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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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儿媳有继承权吗
如何保护丧偶儿媳的 继承权 ?这一直都是人们不清楚的话题,这关系者每个丧偶儿媳的切身利益,因此,适当了解一下是很有必要的。律咖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如何保护丧偶儿媳的继承权? 律师解答: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5条规定:“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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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确认立遗嘱人的精神状况,是否意识清楚,证明意识清楚的证据是什么?最好提前做个全身体检。 二、确认立遗嘱人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应单独与立遗嘱人座谈,尤其是二人做遗嘱时。 三、要有两名律师共同见证 四、核实立遗嘱人的身份。 五、如果是年龄较大的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全程录像、录音。 六、核实继承人情况,核实有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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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老人不能书写遗嘱时,想到代书遗嘱的方式,但是很多人对于代书遗嘱的书写方式并不是非常了解,导致让遗嘱无效,本文以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讲述:代书遗嘱形式违法 将导致该遗嘱无效。 法律咨询 : 张秀英与梁山是夫妻,两人于1986年11月登记结婚,均为再婚。张秀英在与梁山结婚前有两个子女,归前夫抚养。梁山收养有一个女儿,名为梁水云,与张秀英结婚时刚满13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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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健在的时候签署共同遗嘱后,或多或少都会带来向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能否撤销共同遗嘱的问题,对于该问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应该怎样处理,本文为您以详细案例为您介绍该法律常识,如果还有遗嘱上的问题,可以到律咖网找到遗嘱专属律师qq号加起为好友后进行咨询。 2004年3月2日,牟某与其丈夫卢某共同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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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公民的遗嘱权利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自己的财产问题,也开始考虑利用立遗嘱的方式来解决家庭的财产问题,这样不仅仅对于家庭和睦是非常有益的同时也可以使得家庭发展更好。本文律咖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公民的遗嘱权利。 遗嘱继承是我国财产继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具有在效力上的优先性。然而,在继承实务中,真正的遗嘱继承却极少。其根本原因在于公民的遗嘱意识极为淡薄。而遗嘱继承的核心是立遗嘱人的权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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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从古至今都有着代表前者留给后者的嘱托之意,当家庭成员过多时不会因为财产问题而发生矛盾,本文主要介绍遗嘱的形式,根据中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 公证 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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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现在很多人对于自己以后的身后事的选择,同事遗嘱也有效的交代了自己财产上的分配,对于很多人而言喜欢选用这种方式。 所谓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积极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换句话说,遗嘱的执行是为了实现遗嘱内容所进行的必要的行为。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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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在遗嘱人自已不能书写或不愿亲笔书写的情况下,也可以由他人代笔制作书面遗嘱,因为代书遗嘱不是立遗嘱人亲笔所写,其中就存在合法有效的问题,对于代书遗嘱须符合以下要求,才是合法有效的遗嘱: 1、代书遗嘱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空,而由一见证人代书。代书遗嘱不是由代书人代理设立的遗嘱,因此,遗嘱人必须亲自表述自已处分财产的意思,而由他人代笔书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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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部分人都无遗嘱能力,不得以中写 嘱处分其财产,即使设立遗嘱也是无效的。 在自然人的遗嘱能力问题上,有以下两点应当特别说明: (1)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患者,在其病愈后而未经撤销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决所设立的遗嘱是否有效?也就是说,于此种情形下的自然人有无遗嘱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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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聘请律师见证有哪些好处 经常有当事人向余律师咨询同一个问题:立遗嘱聘请律师见证究竟有哪些好处。虽然我们法律规定立遗嘱有多种方式,比如自书遗嘱、录音遗嘱、紧急情况下的口述遗嘱。但是,由于遗嘱涉及到的是立遗嘱人对死亡后的财产处理,如稍有不慎,所立遗嘱被认定无效,或继承人就遗嘱的真实性发生争议,不仅有悖立遗嘱人生前愿望,也会激化继承人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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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很多时候对于自己财产非常看重,也很担心自己离开后财产不知道应该怎样分配,本文为你详细介绍老年人的立遗嘱权应该如何保护,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用立遗嘱形式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用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方式有二种:遗嘱继承和遗赠。立遗嘱人可以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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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老病死是很正常的事情,很多人在离开人世前都想到立遗嘱,本文离婚律师为您介绍关于立遗嘱的法律常识,如果还有以为可以到律咖网加律师qq号为好友,会有律师为您耐心解答。 订立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因此,合格的见证人就显得十分重要。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何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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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也享有继承权。律咖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 非婚生子女有没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可以继承财产吗? 彭松明律师 解答: 一、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想要回答“非婚生子女有没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可以继承财产吗”这样的问题,首先必须知道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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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律咖网小编对于天津法律咨询站中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了一些相关资料的收集,希望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民事法律咨询疑问,可拨打律咖网法律免费咨询热线,进行法律服务咨询。 继承与分家析产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原则的界限。继承往往会伴随分家或析产。但是,继承毕竟与分家析产不同。两者之间具有严格的区别,表现在: (一)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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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吗? 我国《婚姻法》第18条第2款规定:“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因此,我国父母与子女之间的遗产继承权是一种相互的权利。父母死亡时,子女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子女先于父母死亡时,父母依法继承子女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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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们打算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对于你丈夫所有的一半的房产,他的儿子是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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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 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 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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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遗嘱 但遗嘱上没说这笔钱 该怎么办 ,老人生前有账目与他, 不知道算证据吗?子女有权要吗 ? 谢谢  鹰潭律师解答: 《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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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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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2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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