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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法规
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或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以及各自或共同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双方各自所用的财物,原则归个人所有,不应列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
一方在国外劳动,就违反婚姻法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把在国外所得的劳务费归个人所有。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稿酬、继承或受赠与的财产,不论其在何时何地取得的,只要他处在婚姻关系之中,该收入就同他的夫妻人身关系相联系,成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咨询律师: 刘波
婚前按揭房产的分割中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算是购买了房产。 对于前者,答案很简单,鉴于在通常情况下结婚需要进行登记才被视为合法婚姻,因此,夫妻双方自大陆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以孩子名义购买的房屋,离了婚属于谁 如果小孩未年满18周岁,在年龄上还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需要父母以监护人的身份在合同上共同签字,但产权是属于小孩的。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
咨询律师: 刘波
焦点二:财产及债务问题。意见稿对婚前双方形成的财产关系规定:一方婚前给付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结婚后一年内起诉要求离婚的,可以综合考虑给付财物方有无过错及双方其他实际情况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判决接受财物一方予以部分或者全部返还。如果所给付金钱用于购置家庭共同财产的,在财产分割时可考虑给付方 适当多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讨要。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  郎建勇 案例:武某与女朋友许某经过三年恋爱谈婚论嫁时,武某父母出资为武某购买了一处商品房,作为其二人婚后的住所。二人结婚两年后,渐因性格差异巨大,经常吵架,终致关系恶化。二人遂决定协议离婚,但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却出现了巨大分歧,徐某认为其二人居住的房屋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而武某则坚持认为该房屋系其个人财产。分歧无法调和,最终诉至法院。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后一方无房居住的,可否要求暂住原房屋?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依法律 规定是可以的,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后,房产应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后,房产应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时,房产一般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配的原则是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 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可以分割的房屋按男女各一半进行分割。不属分割的夫妻共有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人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 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如何分割公房
公房,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出现的一种产物,指权利人只享有使用权或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往往不知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 年发布了《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对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如何处理公房使用、承租问题作了相关规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    郎建勇 一、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如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人民法院可否予以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或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妥善处理。 二、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如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人民法院可否予以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或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妥善处理。 二、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财产分割] 按揭买婚房 离婚怎样分?
“我跟老公在南海桂城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房子首期的大部分是我母亲出的钱,然后我们两人联名贷款。现在我们面临离婚问题,打算把房子卖掉,这个收益应该怎样分配呢?我母亲出资的部分是不是归我所有呢?”家住桂城的颜女士向记者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 胡丽琴律师整理 在实践中,私房的分割占了离婚后房屋分割的大多数,而且情况相当复杂。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这是最简单,也是最好处理的一种情形。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咨询律师: 刘波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按揭房产怎么分
我的一位女友准备离婚,他们现在居住着的房子是一套单位公房,花了两三万元一次性买断了房屋产权。其夫做生意很有钱,去年按揭付款购买了一套100余平方米的房子,他先首付了10万元,剩余的房款正在偿还中。现在是女方想知道,如果自己现在与丈夫离婚,这套房产该怎么分配? 太原读者小晶 小晶: 你好。我认为情况不像你  说的那样简单。
咨询律师: 刘波
律师解答咨询:在惠州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胡丽琴律师整理     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的房产如何分割
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这是最简单,也是最好处理的一种情形。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 50 万元,首付 15 万元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相关婚姻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果存在下述情况,双方均有权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公房如何分割?
对此,目前的法律尚无明确规定。据此,笔者认为,可参照拆迁法规,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以获得安置费用的一半价款作价补偿给另一方。 四、有“ 部分产权” 的公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院《婚姻法
咨询律师: 胡骅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后共同财产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4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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