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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您好:哥哥和女方由于婚前了解不够,结婚仓促,婚后一直都是一个睡沙发,一个睡床,在此期间,女方砸家具,扔哥哥衣服眼镜,把新房换了锁,不让哥哥住,又说结婚是为了她妈,她想当尼姑,根本不想结婚。无奈哥哥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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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财产分割应遵循5点要求
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 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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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分割夫妻财产的原则性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夫妻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新修订的《婚姻法》,在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在公平的基础上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离婚损害赔偿原则 、经济帮助原则等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都有各自的局限性,各倾向保护某一方面的利益,难免出现顾此失彼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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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婚后财产纠纷问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然而在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将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进行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就产生婚后财产纠纷问题。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种是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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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
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李××,男,19××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身份证号码:372××××××××××××××××。 王××,女,19××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身份证号码:372××××××××××××××××。 我俩于xx年x月x日注册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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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财产分割应关注的问题
夫妻财产分割的法律性质 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间的身份关系,也终止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因此,夫妻在离婚时,往往伴随着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夫妻财产的分割中,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分割夫妻财产是其中的关键问题。既要保护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 利益,也要保护家庭关系中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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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婚姻案件之财产分割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目前离婚率高居不下,在各地基础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而在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离婚案件的主要焦点已不再是解决婚姻子女问题,很大一部分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个人财产的划分。就这个问题,我将结合实践经验,简单的论述一下自己的观点。 一、财产权属的划分和分割原则 婚姻案件涉及的财产问题主要有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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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6%b3%95 网友还在问的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案例分析、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可以申请再审吗 离婚财产分割时要注意什么、怎样把握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或变更的理由 爸爸外遇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再婚夫妻面临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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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什么是分家析产
分家、与析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分家是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 所谓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 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一)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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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什么是分手费
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不受法律保护的。 分手,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在恋爱、同居、确定婚约关系以及婚姻生活中,自然会由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配生诸多财产关系,诸如礼物礼金彩礼、共同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共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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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分手费有什么特征
分手费的伦理特征。 伦理(ethics)源于希腊语εθοs (风俗)[2]。伦,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理,指道德和规则。伦理即道德[3],即指以善恶来评价,依靠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来实现的调节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心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分手费是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财物。
咨询律师: 刘波
[离婚财产分割] 分手费有哪些类型
分手费产生于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过程中,所以,男女之间的不同人身关系自然就有不同的分手费类型。 1、恋爱分手费。 恋爱分手费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的分手费。 2、婚约分手费。 婚约也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为了结婚的目的而对婚姻关系所作的事先约定,是男女双方对恋爱关系在一定范围内的公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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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分手费的给付方式有哪几种
在现实生活中,分手费的给付方式各有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付现。 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当即给付对方分手费。付现方式是一种最现实最痛快的方式,大多不会发生分手费纠纷。 2、承诺。 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以承诺方式给付对方分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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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哪些法律适用处理分手费纠纷
处理分手费纠纷的法律适用 民法通则规定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系民事法律行为。男女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分手费的行为,显然是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设立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这一行为的法律后果即产生分手费。分手费既然是男女双方设立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产物,那么分手费必然会受到民法通则的调整。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实践界对分手费纠纷的处理也无定论,但对分手费纠纷的司法救济并非无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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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处理分手费纠纷应注意什么
分手费既然是社会生活中的客观存在,分手费纠纷也时有发生,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处理分手费纠纷,如何化解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后因给付分手费而产生的矛盾,真正达到定纷止争的司法目的,除了前文所述处理分手费的法律适用和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以外,笔者以为在具体处理分手费纠纷时,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把握产生分手费行为的合法性。
咨询律师: 肖本岗
问:我和丈夫结婚一年,由于感情不和我准备向他提出离婚。他家里给的存折是他家人的名字,日期是领证前一个月的,但明确说过是给我们的,现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怎么分割?房子是他父母的,但婚后我们一直住着,现在应怎么分割?如果他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婚前赠与的存折离婚时该怎么分? 答:对方父母明确表示存折中的钱是赠与双方的,双方也接受了赠与,因此该笔钱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每人一半。房子的所有权人是你公婆,虽然婚后你们共同居住,但仅属于寄住,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加之你公婆并没有表示将房屋赠与你们,且没有过户,因此该房屋属于你公婆的财产,你们离婚时不应分割,而应当归还房屋所有权人。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或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向配偶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或是其他形式,法律对于赠与形式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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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对当事人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或变更理由规定为:“欺诈、胁迫等”说明其并不仅限于欺诈和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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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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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夫妻企业如何分割?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独资企业是由单独一人出资设立,由一人拥有和控制,并由一人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对夫妻以一方名义用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个人出资而设立的独资企业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诉讼中涉及的独资企业根据设立时间以及出资方式的不同分为三种情形。对不同情形,法院将采取不同的财产分割方式。 (一) 婚前 个人财产设企业认定:企业属婚前财产投资人在婚前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应为投资人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但由于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所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产、经营投资人婚前所有企业所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 (二) 婚后 个人财产设企业认定:企业是个人所有婚后个人财产应是夫妻在财产约定中表明的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独资企业,应视为出资人的个人财产。但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企业经营的收益仍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予以分割。 (三) 婚后 家庭财产设企业认定:企业和收益归双方对投资人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个人出资设立企业的,不仅经营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企业也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须分割。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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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7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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