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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分财产 房子该归谁
2008年,高女士给儿子在省城小店区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登记在高女士的儿子名下。这两天,小两口正闹离婚,对于房子的归属,高女士来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法条援引】《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不离婚也可以请求分割财产
夫妻出现矛盾时掌握财产一方往往转移财产,甚至在夫妻关系风平浪静时早有离婚打算的一方就会提早行动让共同财产缩水或消失,另一方发现后如果不提出离婚,难以依据《婚姻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了房产问题以外,此次解释(三)还涉及到其他的一些热点问题。对此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一方藏匿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怎么办? 一是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调查查什么?
离婚财产调查查什么 1、 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收入情况; 2、 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房产情况; 3、 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车辆情况; 4、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其他财产情况等。 离婚财产调查中当事人要注意的事项 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需要及时申请法院调查的存款等财产,以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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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分手费的给付方式
分手费的给付方式 在现实生活中,分手费的给付方式各有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付现。 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当即给付对方分手费。付现方式是一种最现实最痛快的方式,大多不会发生分手费纠纷。 2、承诺。 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以承诺方式给付对方分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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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什么是分手费?分手费的定义
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不受法律保护的。 分手,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在恋爱、同居、确定婚约关系以及婚姻生活中,自然会由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配生诸多财产关系,诸如礼物礼金彩礼、共同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共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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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处理分手费纠纷应注意的问题
处理分手费纠纷应注意的问题 分手费既然是社会生活中的客观存在,分手费纠纷也时有发生,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处理分手费纠纷,如何化解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后因给付分手费而产生的矛盾,真正达到定纷止争的司法目的,除了前文所述处理分手费的法律适用和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以外,笔者以为在具体处理分手费纠纷时,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把握产生分手费行为的合法性。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合同可以反悔的情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欺诈、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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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适用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分割协议,应优先适用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财产分割协议与身份关系有关,应当优先适用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但是也不能忽视的是,财产分割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基于这种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发生纠纷的,同样应适用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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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   “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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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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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
协议内容的复合性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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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含义
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称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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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 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 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 求。 双方到民政部门离婚,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 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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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先提出离婚,就要少分财产”的说法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我国,公民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谁先提出离婚并不会影响离婚时财产的分配。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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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离婚前签订的房屋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在离婚前签订了处理房屋及其他财产的协议,后又因种种原因未办理离婚登记,过一段时间在诉讼离婚调解时,写明双方无财产争议。事后,一方反悔,称原协议有效,要求按原协议履行。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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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婚内分割财产重大理由
  第四条【条文主旨】婚内分割财产重大理由的解释 “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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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关于其他财产分割问题
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名下存款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张为个人财产的,应举证证明。举证包括:婚前或者婚后夫妻财产公证,单方面赠与证明,个人财产增值证明…… 二、分割银行存款最重要的问题不是论证是谁的钱的问题,而是先要把钱固定起来的问题.因为银行存款很容易转移。所以如果起诉离婚,首先要做的是诉前财产保全,保全了财产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就保全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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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对投资性财产的分割
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该尽量争取让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或股份属于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情形,人民法院不宜分割处理。待符合转让条件后,当事人可以依法对离婚时没有涉及的共同财产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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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
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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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27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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