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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夫妻财产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婚后共同财产、夫妻财产协议、夫妻债务、婚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夫妻财产公证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还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 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 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咨询律师: 刘波
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问:我跟老公签的婚前财产协议没有公证,有效吗? 答:没有进行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时有效的。男女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和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只要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协议就认定为生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家庭关系条款释义中规定,关于约定的方式
咨询律师: 刘波
法律咨询者:我的一亲戚去世,他立的遗嘱有我一份,大概几万元,遗嘱中没有提及我丈夫,这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北京律师解答:该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咨询律师: 刘波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判断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时,人民法院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各种形式的个人财产的婚 后收益,从是基于原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还是基于夫妻共同经营行为所产生来判断,前者原则为个人所有,后者原则为共同所有。 此外,若收益是基于个人财产与共 同财产混同后进行投资行为所产生,证据证明具体比例的,推定为共同财产投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咨询律师: 胡骅
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应与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相适应,严格按照我国新《婚姻法》第41条规定处理,是掌握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根本原则。 1、坚持男、妇女平等原则。这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体现在共同债务的承担上,则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2、坚持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虽然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如何
咨询律师: 胡骅
在结婚前,由男方出首付款11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子,其余部分由我的公积金贷款支付。婚后用公积金偿还1年多贷款,现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请问:还有15年没还清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吗? 【评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 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
咨询律师: 胡骅
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自己股市中的钱说 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其实,您也不必过于担心。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 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
咨询律师: 胡骅
就是债务人利用各种手段转移财产。你就先要切实搞清你朋友的财产状况,如房产、债券、股票、大宗生产资料或消费品。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法院查明他是为了逃避债务而把夫妻共同的财产全部转让给妻子的话,那他妻子也必须对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法院有权索回属于他的那部分财产用以还债,这样他就不能以无钱为由不履行债务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汤某与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做工程,妻子张某多次从某轮窑厂购买建筑用砖,拖欠轮窑厂砖款约12万元,货款欠条均由汤某出具。去年汤某和张某感情破裂,双方共同来到该轮窑厂,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约定:所欠轮窑厂12万债务全部由张某买单。 离婚,“离”不掉12万元债务 法院判决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是必须夫妻双方一人一半吗?能够夫妻双方约定由其中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吗? 可以这样约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债务)不是必须一人一半的。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彼此的份额。 但是这样约定的对外效力不是绝对的。 依据我国婚姻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即使夫妻双方约定债务都归于一人,债权人也仍然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已经离婚的双方主张权利。 但是,这个约定可以作为离婚夫妻内部分配债务的依据。
咨询律师: 胡骅
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 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咨询律师: 胡骅
依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规定,原则上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成立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为限来偿还;婚姻存续期间成立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有财产偿还。 具体规定如下: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咨询律师: 胡骅
因房屋增值引发的财产分割案件有个共同点,就是夫妻一方在婚前通过按揭购得商品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在还贷过程中夫妻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并进而引发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的纠纷。此类案件的核心问题是,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还贷那部分房产的增值额是否算作共同财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夫妻债务] 离婚债务分割原则
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 方向另一方追讨。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前财产] 婚前房产归属
按揭贷款,实际上是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虽然从表面看,婚后另一方参与还贷的行为也为房屋产权的取得在做贡献;但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仅仅是在偿还银行的债务,与房屋产权的归属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并不改变房产作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偿还的贷款属于其个人债务,对于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婚前财产] 婚前房产如何买卖
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您为按揭购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即使产权人写的是一方的名字,但婚后双方共同负担的房款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出现需要分割房产时,就要把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区别开来。为了避免以后出现财产纠纷
咨询律师: 胡骅
[夫妻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程序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准备的材料有: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4.
咨询律师: 胡骅
[夫妻财产公证] 婚后财产公证程序有那些
婚后财产公证程序是怎样的?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 二、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婚姻法》的规定。 1.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加以区别。 家庭财产,即是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也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的财产。 一般而言,家庭财产主要包括下述三种: 1.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其中包括双方或一方劳动所得财产,双方或一方所得遗产或受赠的财产。 3.
咨询律师: 胡骅
提问:现两人准备离婚,男方能否要回结婚时为女方购买的首饰?还有女方提出要经济补偿,法律是否会支持?如果必须给付的话,最少要付多少?? 热心重庆律师解答: 首先、首饰你是要不回来的了。
咨询律师: 胡骅

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2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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