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夫妻财产

夫妻
财产

夫妻财产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夫妻财产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婚后共同财产、夫妻财产协议、夫妻债务、婚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夫妻财产公证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婚前按揭房产的分割中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算是购买了房产。 对于前者,答案很简单,鉴于在通常情况下结婚需要进行登记才被视为合法婚姻,因此,夫妻双方自大陆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以孩子名义购买的房屋,离了婚属于谁 如果小孩未年满18周岁,在年龄上还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需要父母以监护人的身份在合同上共同签字,但产权是属于小孩的。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
咨询律师: 刘波
[夫妻债务] 离婚时债务的清偿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婚前财产]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房产
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夫妻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步骤
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另一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咨询律师: 刘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咨询律师: 刘波
[婚后共同财产]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处理
对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处理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咨询律师: 刘波
焦点二:财产及债务问题。意见稿对婚前双方形成的财产关系规定:一方婚前给付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结婚后一年内起诉要求离婚的,可以综合考虑给付财物方有无过错及双方其他实际情况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判决接受财物一方予以部分或者全部返还。如果所给付金钱用于购置家庭共同财产的,在财产分割时可考虑给付方 适当多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讨要。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婚姻法》第19条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此可见,夫妻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免发生争议。对口头约定,如双方承认,或有可靠的证据证明,应承认其效力。
咨询律师: 刘波
[夫妻财产协议] 夫妻财产权利如何行使?
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是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因此,不能根据夫妻双方收入的有无或高低,来确定其享有共有财产所有权的有无或多少。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处分权是所有权中最重要的权能,是所有权的最高表现。
咨询律师: 胡骅
[夫妻财产协议] 什么是夫妻财产制?
夫妻财产制,是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夫妻财产制有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之分。法定财产制,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当然适用的夫妻财产制。约定财产制,是指婚姻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选择决定夫妻财产制形式的制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职工买断(也有称卖断)工龄的现象,这种做法没有国家政策和法律依据,并且情形不尽一致,尚有待商榷。在有些地区,职工买断工龄款是指让尚未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提前退休;企业对该职工今后的生活一次性给付一笔钱,以后发生的任何事情与企业无关,类似于养老保险金,是对今后若干年生活的一种保障。买断工龄款与特定人身密不可分,是一种个人财产。
咨询律师: 胡骅
我国实行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者的适用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也就是说,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如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应按约定处理;如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时,则适用法定财产制。即约定财产制可排斥法定财产制优先适用,前者具有优先于后者适用的效力。 《婚姻法》第19条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不少当事人认为:既然我们都出钱买了房子,而且我们也结婚了。那么不管写谁的名字,我们两个人都有份。其实不然。       1、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比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购买房子。   2、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  郎建勇 案例:武某与女朋友许某经过三年恋爱谈婚论嫁时,武某父母出资为武某购买了一处商品房,作为其二人婚后的住所。二人结婚两年后,渐因性格差异巨大,经常吵架,终致关系恶化。二人遂决定协议离婚,但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却出现了巨大分歧,徐某认为其二人居住的房屋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而武某则坚持认为该房屋系其个人财产。分歧无法调和,最终诉至法院。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夫妻财产协议] 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
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  郎建勇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在法庭上经常出示一些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要求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如何认定这些约定的效力呢?如果认定协议有效,则法院应当按照夫妻双方的约定处理相关的财产;相反,如果认定这些协议无效,则应当按照法定的夫妻财产分割方式进行处理。
咨询律师: 刘波
离婚后一方无房居住的,可否要求暂住原房屋?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依法律 规定是可以的,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后,房产应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后,房产应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时,房产一般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配的原则是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 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可以分割的房屋按男女各一半进行分割。不属分割的夫妻共有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人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 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如何分割公房
公房,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出现的一种产物,指权利人只享有使用权或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往往不知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 年发布了《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对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如何处理公房使用、承租问题作了相关规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    郎建勇 一、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如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人民法院可否予以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或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妥善处理。 二、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6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