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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与不解除的违约责任 合同是否解除,都不影响违约责任的产生。只是救济法律关系有所不同。解除,追究解除后的违约责任,原法律关系消灭,成立救济法律关系;不解除,追究不解除的违约责任,原法律关系与救济法律关系并存。两种责任不可混淆。 1.《合同法》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市民张伟通过抵押贷款的形式从银行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前几年,张伟都按时还贷。随着物价上涨,张伟经济也越来越紧张,到2011年末,张伟无力还贷。在连续9个月没支付房贷的情况下,银行将张伟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与张伟签订的贷款合同,并要求对张伟抵押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庭审期间,张伟没有答辩,也没有参加诉讼。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违约赔偿条款约定不明时该如何确定 如果合同双方对 违约金 有约定,则一方违约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此时,由损失方提供由于相对方的违约行为导致自己损失的证据,主张赔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有时具有关键作用,如果不允许对未来作品权利进行处分,将不利于保障作品获得充分的资金支持。最后,在文学艺术领域,允许对未来作品的转让,将有利于作者,尤其是初出茅庐的作者获得稳定和可预期的收入,保障其创作活动进行。总之,对于未来作品权利的转让行为,不应简单地将其认定为无效行为。 二、关于转让未来作品权利合同的违约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法》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咨询律师: 胡骅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将一场所租给甲,租赁期限为三年,如果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就要负责相应的赔偿:乙公司提出终止时要返还全部租金,甲提出终止时无权要求返还已缴纳的租金。第一年年底,甲暂停营业。后来发现乙公司将该场所经营权转让给了王先生,并且开始装修。因此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您跟该公司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王先生在某楼盘看中了一套房,与开发商草签了购房协议并交付了5万元定金。根据协议,王先生必须在协议签订的15日内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否则就是违约,定金不予退还。但就在准备签正式购房合同前,王先生的父亲突然病重,急需一大笔钱治病。无奈之下,王先生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房退定金。但开发商却告知,王先生已构成违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业主认为开发商涉嫌合同欺诈。建设局表示,他们不是司法机关,无权认定。但他们已介入协调此事,目前,开发商已同意业主退房,但双方就退房的金额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他们将尽力继续协调此事,如果最后协调不成,双方也只能走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作出判决。 律师说法: 闷顶层、露台是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对这两部分的使用权开发商无权支配,但开发商还是向购买者作出承诺,其行为应该属于合同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2009年9月,甲与房东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这是一处商业网点用房。最近因经营不善,甲决定把该房转租出去,但是在当初与房东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东在合同上注明禁止转租。有朋友告诉甲这属于霸王条款,请问,这个条款是否有效?如果转租是否违约?如果甲跟房东沟通过,并得到房东同意的情况下转租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违约] 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
如果说民法通则公布以前我国民法学界对于精神损害的金钱赔偿制度之争论主要集中于是否应当承认这一制度的话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违约] 违约精神损害
当事人通过签订合同期望实现一定的利益,也可能是财产上的利益,如买卖合同;也可能是精神上的利益,如保管骨灰盒的合同。在保管骨灰盒的合同中,当事人一方通过支付保管费,期望另一方为其保管,以便让其在适当的时候可以表达亲人的哀思,骨灰盒寄托了其一定的愿望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一份培训合同(必须在公司工作满三年,否则三年之内离开公司要交违约金),大四下半年就进公司实习了,现在我也毕业转正了,但是现在发现不喜欢这个公司,想辞职,但是公司说必须交违约金,现在由于违约金很高,我想咨询一下,这种培训合同有意义吗?必须交吗? 律咖网律师解答: 既然进行了入职培训,且约定了服务期限,则违约金可支持,但是超过合理单范围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违约] 合同违约要扣钱吗
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各个国家合同法对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都是不一样的。 法律咨询: 今天和一个教英语的机构签订了合同。合同上写,签约5天内,后悔,要扣800元钱。
咨询律师: 胡骅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法律咨询: 有一处房产,产权证上是我和我父亲的名字。我父亲前几年过世了。上个月我母亲通过中介公司出售房产。并以我母亲的名字签订了合同。买方付了2万元定金,提出要在过户前提前入住,我妈同意了。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违约]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因过错而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很多劳动者以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必须干满规定的年限,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这是错误的理解! 一、劳动者择业自由,按法律规定自由解除合同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律师: 胡骅
在商品房买卖中,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一)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提前解除合同应否付违约金?上述问题涉及对《劳动法》有关条款的理解问题。《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从表面上看,《劳动法》第31条似乎规定了劳动者绝对的辞职权,但实际上,理解《劳动法》第31条应结合《劳动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主要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郁某的行为应构成票据诈骗罪。第二种意见认为,郁某的行为应定性为合同诈骗罪。郁某虽然使用了空头支票,但是诈骗行为发生于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合同关系是其诈骗行为得以实施的基础,因此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 法理评析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咨询律师: 刘波

合同履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9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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