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 > 公司的变更形式 > 公司改制
[公司改制] 集体企业改制申请书
什么是企业改制申请书 企业改制申请书是企业改制中的一个重要文件,是指企业向其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改制提交的正式文件。它是一个基础性文件,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其他申请应在此基础上进行。没有企业改组的正式批准文件,就不能进行公司登记。 企业改革一直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在我国已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企业要作为市场的基本经济单位和竞争主体,必须进行体制改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改制重组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 二、《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及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
咨询律师: 胡骅
确保省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3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程序。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产品还有市场,中外方股东之间存在严重的矛盾和冲突,管理混乱,公司优秀人才外流
咨询律师: 胡骅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02] 313号第八条(资产评估结果是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出资折股的依据,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自评估基准日到公司制企业设立登记日的有效期内,原企业实现利润而增加的净资产,应当上缴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经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同意,作为公司制企业国家独享资本公积管理,留待以后年度扩股时转增国有股份;对原企业经营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补足,或者由公司制企业用以后年度国有股份应分得的股利补足。企业超过有效期未能注册登记,或者在有效期内被评估资产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进行评估。)规定,自评估基准日到新公司设立登记日的有效期内,改制企业实现利润而增加的净资产,应当上缴原主体企业,或经原主体企业同意,作为新公司国家独享资本公积管理,留待以后年度扩股时转增国有股份;对改制企业经营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由原主体企业补足,或者又新公司用以后年度国有股份应分得的股利补足。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制定的改制政策和产业政策,有利于保障企业及其员工的长远利益。 第五、对改制方案从设计、到审批和具体实施要注意把握时间进度,不宜拖延,而且要保证在改制过程中不影响和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改制] 企业改制方案的内容
企业进行改制时,首先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有关的法津、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订切实可行的企业改制重组方案,以利于改制的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达到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企业改制方案的内容包括: 一、改制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简况,包括: (1)企业名称; (2)企业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经营范围; (5)注册资金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改制] 企业改制重组方案
企业进行改制时,首选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有关的法津、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订切实可行的企业改制重组方案,以利于改制的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达到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 一、企业改制方案的内容 (一)改制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简况,包括: (1)企业名称; (2)企业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经营范围; (5)注册资金; (6)主办单位或实际投资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改制] 什么是企业改制重组
重新认识企业改制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是当前我们面临的一项战略任务。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指引下,省属国有企业正经历着一场历史性的变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改制工作正在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公司范围全面深入地向前推进。改革改制是落实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企业应对新的市场挑战的必然选择。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改制] 改制重组的概念
企业改制是改革企业体制的简称。企业改制的核心是经济机制的转变和企业制度的创新,实质是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公司重组是指公司为了获得长期的发展及未来的融资能力而进行的重组活动,具体方式包括公司的改制上市、兼并、合并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改制] 什么是企业改制?
企业改制是改革企业体制的简称。企业改制的核心是经济机制的转变和企业制度的创新,实质是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应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而私有企业的改制则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
咨询律师: 胡骅
目前,国有企业改制中劳动关系处理、经济补偿金处理存在哪些问题? 1.安置政策的差异性 在国有企业改制初期中,缺乏统筹规划和宏观运作,企业各自为战,自行其是。由此导致不少国有中小企业陷入严重困难境地,企业财务危机深重,人员负担沉重,企业出售、转让很难找到下家。在政府不进行统一规划和运作的情况下,光凭这些企业自身的力量根本无法实现重组或改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度月均工资的变化而增高,致使职工转换身份支付经济补偿金差距将会逐年加大,造成企业间不平衡,职工间攀比,容易引发矛盾隐患。 基于上述原因,借鉴秦皇岛、邢台等市国企改制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的做法,廊坊市政府对全市国有企业改制职工转换身份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进行了调整。自2006年1月1日起,市属国有企业改制,职工转换身份,按其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988元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发。
咨询律师: 胡骅
近年来,尤其自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联合颁布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以来,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国企改制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包括中央企业、地方大型国有企业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以及中小型国有企业的整体产权多元化改制,都遇到了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转换涉及的经济补偿政策问题和实际操作层面的问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廊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就国企改制职工转换身份、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作了如下规定,“改制后企业原劳动关系主体发生变化,职工转换身份,由改制前企业发给经济补偿金,按其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行政区域企业人员上年度月均社会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发。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职工不再保留原有身份”。
咨询律师: 胡骅
国企改制中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解决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来源问题,就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问题。根据改制主体的性质不同,其员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 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尽管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经济补偿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其主要规定还是参考了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具体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为了在企业改制进程中规范改制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改组改制国有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要求,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参股用人单位)的,对企业改制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国企改制不得向留用员工支付补偿金 意见规定,国有企业改制,要转换职工劳动关系。
咨询律师: 胡骅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细则》 (长政办发【2004】35号)规定 正确的职工个人补偿金记提方式 应如何计算? 其中 企业整体改制时政府以实物资产补偿方式整体计提到企业。标准为:按工龄分段累计。前10年工龄每一年1.5个月/人,从第11年开始,每满一年2个月/人,最高不超过36个月。月工资标准按统计部门公布的2000年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收入计算。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关于印发《河北省国有企业改制中资产损失处置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规范企业改制中资产损失处置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北省国有企业改制中资产损失处置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和山东省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05〕第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属国有企业采取重组、联合、合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及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改变国有股的比例等形式改制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并购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0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