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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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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正文
物业管理条例是为了明确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开发建设单位的权利、义务,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以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运作,保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为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创造良好的条件。 物业管理条例具体内容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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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物业管理]
业主的专有物权和共有物权
或其他业主利益造成损害,其他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停止损害行为,恢复原状或予以修复。如果对其他业主造成了损失,其他业主有权要求行为予以赔偿。 二、业主的共有物权 共有物权是指全部业主专有物权以外的建筑物其他部分的物权。主要有以下内容: 1、公用面积、如毗连的墙壁、公用的屋顶、楼上与楼下之间的楼板、楼梯通道面积等。 2、建筑区划内的公用道路及设施、绿地及绿地上植物。 3、区划内的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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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物业管理]
《物权法》制定的业主对共有物权的权利与义务
业主对共有物权的权利与义务 1、业主对建筑物内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一规定明确的是共有和共同管理的原则。 2、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共有部分物权,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同时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这说明,共有物权的权利与义务是伴随专有物权同生同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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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物业管理]
《物权法》规定的共有物权的物业管理
共有物权的物业管理 (一)业主管理委员会是代表业主实施物业管理的承载主体。 对公有物权的物业管理,第七十五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该条规定明确了建筑区划内行使对物业管理的机构是业主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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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物业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发文字号】发改价格〔2003〕1864号 【颁布时间】2003-11-13 【实施时间】2004-01-01 【效力属性】有效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房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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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物业管理]
十、物业管理费纠纷的调解处理
物业管理费纠纷的调解处理 (一)物业管理费纠纷概述 物业管理合同是长期性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业主与物业公司容易产生纠纷,尤其业主以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和管理的质量不合格而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情况较为常见。这类纠纷又可依据业主拒绝交费的理由能否成立,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业主拒绝交费的理由能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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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费纠纷的调解处理
物业管理费纠纷的调解处理 (一)物业管理费纠纷概述 物业管理合同是长期性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业主与物业公司容易产生纠纷,尤其业主以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和管理的质量不合格而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情况较为常见。这类纠纷又可依据业主拒绝交费的理由能否成立,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业主拒绝交费的理由能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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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所有权]
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9]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3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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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5]第21号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居住小区房屋及其设备和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创造清洁优美、舒适方便、文明安全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城市规划建设、配套设施齐全并达到一定规模的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危旧房改建区(以下统称居住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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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物业管理]
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9]8号,2009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6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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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所有权]
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9]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3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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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
合价房〔2011〕41号 关于印发《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建设发展局,本市各物业服务企业: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已经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办法》实施后新建小区、首次移交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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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关于印发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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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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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等级评定标准规定》(试行)
关于印发《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等级评定标准规定》(试行)通知 合 价 经 费[2001]99 号 各物业管理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办法》和《合肥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现将《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等级评定标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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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9]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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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5号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2月24日经建设部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汪光焘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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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
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 第159号 《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已经2011年11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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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权]
东北地区的建筑物光照常识
东北地区因为气候寒冷,对光照有特殊要求,因此,要求获得最低光照保障,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按照东北地区光照系数要求:楼房间距必须保证在冬季大寒之日被遮挡阳光的房屋的室内日光照射不能少于一小时。如果少于一小时属于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其停止建设,或者向规划部门申请要求撤销或改变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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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
房屋质量缺陷损失的评估及修复问答
质量缺陷损失评估的房地产机构出具房屋质量缺陷修复方案。 第三、如何确定评估机构? 许子栋律师: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协商一致时,可共同委托由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推荐的59家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依规定在由市高院确定的《司法鉴定和拍卖机构名册》中的17家评估机构中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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