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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权利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业主权利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物业管理、区分所有权、业主维权指南、地役权、房屋质量、房屋延期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区分所有权] 商品房屋顶所有权归谁
通常商品房屋顶都有一大片可利用的面积,一般情况都是居住在顶楼楼层的居民在使用。那么,究竟商品房屋顶所有权归谁?下面,就让律咖网小编来告诉你吧! 【网友咨询】 商品房屋顶所有权归谁? 【律师解答】 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即 属于业主共有部分 ,原则上不能归属于顶层区分所有权人所专有使用。
咨询律师: 胡骅
入住小区都会缴纳物业费,要负责小区的安保问题之类的,要是房子失窃了,物业要负责吗?接下来律咖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 小区业主失窃,物业公司如何担责 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案情简介】 某小区业主吴某回家后发现家里物品被盗,财物损失数万元,他立即告知小区物业并报警。数月后,公安机关仍未查清具体作案人员,致使吴某家中失窃的财产未能得到赔偿。
咨询律师: 胡骅
楼顶漏水找谁解决,楼上不解决怎么办?漏水接下来有关楼上住户漏水拒绝出面解决怎么办的内容由律咖网小编为您介绍,欢迎您的阅读! 住的好好的房子,忽然有一天你发现墙面发霉了,原因是你楼上的住户家漏水,但找他们多次沟通,楼上住户既不与你协商如何处理,也不准备维修,这时你该怎么办? 市区松园小区住户何先生正被这样的烦恼困扰着。
咨询律师: 胡骅
什么是房屋预售款,房地产法有什么具体的规定?接下来有关商品房预售款如何使用,如何取得预售款的内容由律咖网小编为您介绍,欢迎您的阅读! 中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规定了,商品房预收款将入监管账户,而开发商将按工程进度分四个节点支取预售款,如果开发商违反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和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款的,它将最高可罚违法使用款项的20%。
咨询律师: 胡骅
因此,开发商应为韩先生修理水管并承担赔偿责任。 (四)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法律责任 房屋建造质量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 1.施工单位对建筑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车位的租售与业主车辆能否进入小区停放 车位的租售与业主车辆能否进入小区停放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物管的职责是在尊重业主的前提下,对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从法律上讲,每一个业主在购买住房时,就购买了房子的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享有在小区自由生活的权利,所以业主自己进出或开车进出都是业主的权利。
咨询律师: 胡骅
在审判实践中,区分两类纠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首先,相邻关系依法律规定而产生,而地役权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从我国民法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来看,由于相邻关系主要基于法定,所以不能完全取代约定的地役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相邻关系的特征和调整原则是哪些?相邻关系的调整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这三项原则是互相联系的,还有在实际处理相邻关系的时候,要综合平衡相邻各方的权利和权益。 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咨询律师: 胡骅
不动产存在相邻关系,相邻关系如通风、通行、采光、排水等方面,各个相邻方都要给予其他相邻方方便,如果造成损失,要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地习惯进行处理。小编希望能够帮助您。 1、基本介绍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相邻关系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土地通行和占用,建筑物内通行,用水与排水,开挖土地,种植林木,房屋滴水,采光与通风,调整上述的相邻关系时候应该遵循相应的基本法律要求。 相邻关系制度的基本原则土地通行和占用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法律和公序良俗的约束,违反者不具有法律效力。在私法自治原则下,当事人可以依据其意愿塑造法律关系,然而这种法律上的自由,必须在法律及普遍承认的秩序原则和风俗规范架构内,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取水权的享有和行使必须遵守公序良俗这一民法基本原则,而在节约水资源上,理论界尚没有提出民事活动遵守何种公序良俗对取水权有特殊针对性。笔者认为,在这方面,要特别突出遵守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空气和阳光是人生存所必需的。自然通风、采光和日照对于不动产占有人的生产、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自然通风、采光和日照受到相邻建筑物的妨碍,不动产占有人的生产、生活乃至于基本的身体健康都将受到影响。因此《物权法》第89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
咨询律师: 胡骅
不当使用专有部分而妨害邻人对其专有部分的使用纠纷;不允许邻人使用自己的专有部分进行维护修缮而产生的纠纷以及各区分所有人因使用和维护共有部分而发生的纠纷,很多以不动产相邻权为诉因提起诉讼。事实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很多原理已体现在了相邻权的法律法规中。《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都体现了相邻各方应合理行使权利的要求。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相邻关系实质上是在斟酌相邻各方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后,对行使所有权的一种限制或节制。相邻关系具体是怎么分类的,有哪些类型呢?。 相邻关系的具体类型有: 1、邻地利用关系 所谓邻地利用关系是指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为了行使自己的不动产权利而必须利用其相邻之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则相邻之不动产权利人不得基于其所有权或使用权而予以禁止,但利用人必须选择给对方造成最小损失的方式并给对方以补偿。
咨询律师: 胡骅
[相邻权] 相邻侵权认定及赔偿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相邻物权侵权的认定和赔偿问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墙面开挖窗户的行为,已侵犯了李某对共有部位享有的民事权利,应由王某对开挖的窗户恢复原状。 【评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第一种意见混淆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关系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区分所有建筑物(或称异产毗连房屋)是指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公用设备和附属设施,而为不同所有人所有的房屋。
咨询律师: 胡骅
[区分所有权] 所有权基本内容
”我国台湾规定,“所有人,于法令限制之范围内,得自由使用、收益、处分其所有物,并排除他人之干涉。” 我国《民法通则》第7l条对所有权规定了四项内容:“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法本条的规定与民法通则这一规定基本一致,仍滞用民法通则四项内容的规定。 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内容在传统理论上称为所有权的“权能”。
咨询律师: 胡骅
了地役权,仍然以没有负担的土地的价值购买,必然会蒙受损失。因此,地役权设立、变动或者消灭,都要噩记,只有登记才能使地役权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并能够维护第三人的利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一种意见认为,把登记生效作为基本原则,登记对抗作为例外。根据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灭均采登记生效主义,把地役权的登记效力规定为登记对抗主义,会造成法理上的混乱。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法律那些事儿: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案例回顾: 耿某购买了一套b小区的房子一套,并于2009年8月28日办理了入住手续,b小区由**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物业公司”)管理。耿某从入住之日起只缴纳了2009年9月10日至2010年9月9日的物业管理费。从2010年低至2014年就未再向物业公司交纳过物业费。无奈物业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耿某支付上述期间的物业费共计11886.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就这样,截至2014年底,赵先生一直未再支付过物业费,物业公司便将他告到法院,要求其支付欠缴的物业费3000元。 法院庭审时,物业公司表示赵先生在该小区居住10年了,之前一直按时交纳物业费,对收费标准也没提出过异议,这表示他认可物业公司的服务项目和标准,双方已形成事实服务关系。对于其家中被盗,物业公司表示同情,但认为与物业管理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不同意以此为由来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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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2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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